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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征地拆迁汇报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6 09:03:32 | 移动端:建设单位征地拆迁汇报

篇一: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长胜街道2011年征地拆迁工作基本情况的

报告

区纪委: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安排部署,2011年我办共承担石嘴山西环路延伸段、机械装备区四号路、汝箕沟口防洪工程、缁山飞地工业园、贺兰山南路延伸段二期、湖北德龙汽车4S店以及石嘴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用地等征地拆迁工作,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成立了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街道1名领导牵头负责,另外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每组负责1-2个征地拆迁项目。同时街道党工委与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以及每个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拆迁责任书,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各项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石嘴山市西环路延伸段征地拆迁项目

石嘴山西环路延伸段建设项目是2010年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共需征用我办三个村、三个社区土地512.34亩,拆迁住户144户,项目共需征地拆迁资金3723.37万元,2010年至今市、区两级政府拨付我区征地拆迁资金2309.08万元,已经支付1878.45万元,还

剩余资金430.63万元。

二、汝箕沟防洪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项目

汝箕沟沟道及拦洪库工程建设项目是2011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占地位于东至第二农场渠、南道姚汝公路、西至世纪大道、北到星海湖南域南侧堤防,涉及我办长胜村、龙泉村部分村民土地及洗煤厂、鱼塘及住房等地面附着物。项目共征用土地4518亩,其中:在册耕地(含集体耕地)1797亩;集体荒地781亩;鱼塘1860亩(含个人精养鱼池及村集体鱼池);企业农场地80亩。拆迁总户数25户,总面积3750平方米,其中洗煤厂19户,2150平方米,住户6户,1600平方米,煤场机械设备72台(套),煤场存煤36万吨。项目共需征地拆迁资金9691.41万元,市水务局已经拨付768.09万元,共支付给28户农户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67.2万元,剩余0.89万元。

三、淄山飞地工业园征地拆迁工作项目:

该项目位于石嘴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二号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110国道以东范围(属长胜村),涉及土地面积5500亩,涉及拆迁188户。其中:长胜村土地4157亩,共有集体耕地3685亩、园地18亩、集体鱼塘472亩,沟渠6300米、桥涵26个;各类树木30996棵、枸杞20亩。三厂农场土地1343亩(因企业改制,该地产权归石嘴山市童龙公司所有),包括国有耕地383亩,鱼塘400亩,国有园地10亩,

仓储建设用地550亩,围墙3000米。项目共需资金13065.826万元,前期已经拨付到位资金1500万元,支付给102户农民征地补偿资金1499.67万元,还剩余0.33万元。

四、机械装备区四号路征地拆迁工作项目

石嘴山规划四号路位于110国道以东、世纪大道以西小风沟段,按照规划共征用西北煤机二厂国有划拨土地90亩,移植或砍伐多年生刺槐300余棵,龙泉村集体土地30亩。项目共需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39.74万元,政府前期已拨付130万元,目前已经支付92.87万元,还剩余7.13万元。

五、贺兰山南路二期征地拆迁项目

贺兰山南路延伸段工程需征用大石头煤矿土地76.59亩,用材林747棵,枣树400棵,葡萄树65棵,海棠树5棵,柳树苗5亩,围墙395米,铁架28根;卫东矿农场土地32.6亩,用材林,5棵,围墙105米,共支付征地补偿资金26.60万元。

六、石嘴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征地拆迁项目

石嘴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项目征地共涉及10家企业,1200亩地及地面附着物,目前日晶二期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结束,政府前期拨付征地拆迁资金427万元,已经支付291.74万元,剩余135.26万元。

七、湖北德龙汽车4S店建设征地拆迁项目

项目位于潮湖村,共需征地约130亩,拆迁5户,目前

正进入入户签订协议阶段。

八、奔牛集团扩建征地拆迁项目

奔牛集团扩建项目共需征用我办潮湖村16户,土地50亩,目前已经签订协议12户,还剩余4户未达成协议。征地资金还没有到位

2011年7月13日 中共长胜街道工作委员会

篇二: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工程完成征地拆迁

某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处养鸡场搬迁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全部结束,共完成永久征地N亩,拆除房屋N平方米,砍伐树木N株,拆迁鱼塘N亩 ,拆迁水井N眼,迁移坟头N座,迁移线杆N杆。目前,相关土地手续的组件报件工作正在办理中。

据了解,自去年某月某日征地拆迁工作开始以来,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指挥部全体成员自我加压、靠上工作,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在拆迁的开始阶段,市指挥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征迁方案和工作计划。方案中规定了征迁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障群众基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培训制度,让全体执法人员树立起牢固的依法行政理念,掌握了规范的执法行为,整个征迁工作得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指导下进行。

随着征迁工作的深入,市指挥部加强了对村民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家、做到位,争取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他们树立“以通情达理支持工程建设为荣、以胡搅蛮缠阻碍社会发展为耻”的观念,使干群之间、党

群之间减少了误会、增加了理解,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全体工作人员学会和村民交朋友,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当他们的贴心人,让他们真正明白和理解征地拆迁的目的是为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村民抢盖房屋、到工地阻工等一系列问题,加快了征迁工作进度。

征迁工作进入后期,牵涉面越来越广,情况变得错综复杂,随时都会面临新的问题,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市指挥部密切了与当地政府和湖管委的联系,统筹协调各部门,形成了所有人员职能清晰、各司其职,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交通桥占地范围内树木的砍伐工作和某家坟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整个征迁过程中,省市县三级领导先后数次到工程现场进行视察,时常过问调度征地拆迁进度,市指挥部多次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征迁中遇到的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在征迁过程中讲策略、讲方法,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的同时,实现了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做到了让人民满意、让领导放心。

篇三:关于加快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报告

关于加快THLJ05标征地拆迁问题的报告

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项目办:

我标段为响应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项目办要求,并确保天祝至青海互助公路工程的工期,我标段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以来,积极组织大量机械、人员进行施工。自我标段于2014年4月16日开工以来,我标段加大力度安排专人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力求本项目工程全标段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在经过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标段隧道及桥梁工程进展顺利,但路基工程进展严重滞后,沿线存在大量的征地拆迁问题未解决,导致我标段大量人员、机械闲置。我标段在天互公路整条线路地理位置独特,自隧道出口路基工程开始至标尾,全线贯穿于沿途各村庄,征地拆迁工作量大。经过各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我标段还存在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未解决,现将存在的具体问题汇报如下:

一、红线内存在的问题。

1、我标段存在多处电力电讯线路及线杆未拆迁,并有一座变压器未拆迁,电力电缆不拆迁导致我部机械设备无法施工,严重影响我标段路基施工,致使路基无法成型和后期的交验。

2、天堂镇科拉村K66+420处村民吴建林有一座养殖大棚,至今协议不签,经县国土局,镇政府多次协调,要求提高补偿标准,至今未达成拆迁协议。

3、在K66+780处右侧为挖方路基,开挖线位于住户门台前,在路基开挖后右侧4户村民无法出行,致使村民阻挠我标段此处路基施工,经各级领导多次协调至今未解决。

4、科拉村K67+160处村民索贵全,张延奎两户村名房屋属新建,一直不签协议,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5、科拉村永久性征地范围内,吴国寿虽然已签房屋拆迁协议,但房屋至今未拆。

6、在K69+930处右侧位于本康村永久性征地范围内,张孝年,贺志年,胡生寿,王怀荣等四户村名,虽然已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房屋至今未拆。

7、在K70+320处(本康村)设计为钢波纹管涵,因电讯线路和自来水管未拆迁,导致管涵无法施工。

8、在K70+500处右侧(本康村)有一住户,因此处路基开挖导致村民原有出行道路挖除无法出行,需在住户正门前征地修筑平交道供其出行。

9、科拉村自K66+340开始至本康村K70+340段有原民用自来水管道,需要改移。

10、K67+222处为科拉小桥,此处路基成型后比原有路面高5-6米,路基成型后导致科拉小桥左右两侧村民通行受阻,无法出行。故左右两侧需增补征地修长平交道。

二、 红线外存在的问题

1、科拉村K66+360处村民吴建财温室大棚,随离路基30米左右,由于大棚墙体已出现部分坍塌,已多次阻工,把原因全部推到我施工单位。

2、科拉村K66+860处,路基下降3米左右。若我施工队施工开挖,势必给此路段居住居民出行造成一定的难度,村民阻工不让开挖。

3、K67+260处科拉小桥桥面路基回填加高比原路面高出5米多,路基完工后将对陈生满等六户村民出行造成难度。

4、K67+820处本康村村民马有德温棚后墙线紧贴路基边线;

5、K68+840处本康村村民袁永明温棚紧贴路基边线;

6、K68+910处村民冯义祥的大棚紧贴路基边线,大棚内附着物为松树苗床,已多次阻挡我施工队施工。

7、K69+080处本康村村民陈云的房屋紧贴路基左边线不足一米;

8、K69+880处本康村村民何明善等8户草棚紧贴路基左边线属危房,如不及早处理,将影响我方施工;一户房屋紧贴路基右边线不足2米,施工开挖,要将其原有的门台子大部分开挖。

9、K70+420处本康村村民张孝中、刘忠孝、刘忠福、白常福、张成文和蒋元吉的房屋门口紧贴路基右边线,我路基若作业后,将其原有的门台子开挖,造成其出行问题,阻碍我方施工。

以上问题严重制约我标段路基施工,如不尽快解决,将导致我标段路基工程无法施工。严重影响施工合同工期,给天互公路整个工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以上问题请上级领导尽快协调给予解决,为天祝外来投资者和外来务工人员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此特报告!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互公路LJ0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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