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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犯罪该怎么做讨论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5 07:28:52 | 移动端:关于预防犯罪该怎么做讨论

篇一:预防犯罪,保护自己,从我做起

预防犯罪,保护自己,从我做起

各位同学:

你们好!今天,根据学校的安排,我给各位同学作一个法制报告,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能和同学们交流。

我的报告题目是《预防犯罪,保护自己,从我做起》,内容有四个部分:一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二是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三是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四是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进入20世纪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公安部于2005年8月11日报道,今年上半年,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走高。其中,14岁到25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44.7%。在暴力案件的统计中,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占7成以上,92%的未成年罪犯涉及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等四项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从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动态来看,犯罪类型越来越多,其中抢劫案件最多,占42%;其次是盗窃占22%,其它的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和强奸等,近年来还出现了贩毒吸毒等新型犯罪。从犯罪特点来看,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暴力型和财产型犯罪增多,14到16岁的人犯罪增多(犯罪呈现低龄化),少年团伙犯罪比例不断升高,少年闲散也就是无业人员犯罪比例上升,校园环境恶化、学生犯罪增多,独生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犯罪增多,犯罪的随意性和突发性较大,初犯和偶犯较多。由于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多样性造成此类犯罪率居高不下。

在此,我简单介绍一下,在校生或未成年人比较常见的几类犯罪:

1、抢劫罪。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他物。这类案件这几年呈上升趋势。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如入户抢劫(也就是进入人家的家里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比如在公交车、出租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当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冒充警察、解放军、武警官兵等军队警察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中很重的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大重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八大重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罪,抢劫就是其中的一种。因此,我们经常在电视里可以看到:有的小孩年龄还很小,就因为抢劫被判了刑。

例如,罗某等几个未成年人,不好好上课,整天泡在网吧里。有一天,他们口袋了的钱全部在网吧里花光了,中午也没有吃饭,直到下午四点多,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几个人顾不上还是大白天,光天化日就到学校门口抢劫,把一个学生拉到偏僻处,强行抢走他身上的70元钱,结果都被判了刑。

还有,李某是初三学生,年龄根你们差不多,但却因为抢劫而被判刑。由于李某交友不慎,和走出社会上的同学经常玩在一块,还学会了抽烟。有一个晚上,他的几个朋友邀他去弄点钱花,他出于义气,也就跟了去。结果他们几个人去抢,总共才抢到20多块钱,一包烟。这几个未成年人全部都被法院判刑,有的坐牢,有的被判处缓刑。为了这20块钱而被判刑,同学们,你们说他们值得吗?

2、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熟睡之机等)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就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严重是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比如盗窃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等),还有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直到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般人认为,偷别人的东西才构成犯罪,如果是偷自己的东西就不构成犯罪。其实不是这样,有时候,偷自己的东西也构成犯罪。比如,有个人电脑坏了,他把电脑抱到电脑点去修理,结果他到晚上的时候,乘店铺没人,就从窗户爬进店铺,把自己的电脑偷走。第二天,他就到电脑店找老板要电脑,老板去公安局报案,结果查出来,正是那个要修电脑的人自己把电脑偷走。最后,那个偷自己电脑的人还是被判刑了;有的同学会问,偷自己家的东西怎么会犯法?这里关键要弄清一个问题,就像上面说的,电脑已经转移了,交给别人代为保管。自己已经没有它的占有和支配权,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经过合法的途径是不能把东西拿回来的,也就是没有经过店老板的同意是不能够私自拿回来的。反过来说,如果电脑店老板把那个人的电脑弄丢,也是要负赔偿责任的。

一般人盗窃都是为了钱财,但也有的人却不是纯粹为了这个目的。例如,2003年6月,王某初三刚毕业后,到街上去玩,看到有一辆摩托车停在一座办公楼的大厅里,就临时产生盗窃这辆摩托车拿去玩的念头,于是见四周没有人,就将那辆价值3000多元的摩托车盗走。可是,正当王某骑车逃离现场时,就被失主发现,也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身体轻伤、重伤或死亡等后果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要明确一点故意伤害不一定要把人打死才能够判死刑。有时候,人虽然没有被伤害致死,照样也要处死刑。比如,前几年在外地,有一名男子因为谈恋爱失败,用浓硫酸泼他女朋友的身体,造成那个女的面部被毁容,身体残疾,那名男子后来被判处死刑。

有的同学在小事上不能和其他同学相互忍让,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伤害案件。例如,2003年6月,在某初中的田径场上,初二学生李某在学校踢球时,不慎把球踢到田径场边上的小水池里,水溅到赵某身上,赵某很是恼火,就把球踢到草丛中。为此,李某找赵某理论,两人便吵了起来,赵某对李某进行殴打,打中李某的头部,致使李某受到重伤。如果李某晚一点被送到医院,他的生命就难以保住。

还有,在某地,几个未成年人在一齐喝酒。其间,刘某在酒桌上吹牛,说他是当地的老大。在同桌一齐喝酒的朱某听了不舒服,跟他争老大。酒喝完后,朱某想做老大,就用木棍把刘某打倒在地,刘某头部流血。刘某被送走后,朱某也就回家睡觉了。想不到,第二天,刘某竟然死了。最后,因为争一个老大,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同学们,你们说朱某争这个老大值得吗?在生活中,拳头硬就是老大吗?我个人认为,谁能够在学习中获得优异成绩是老大,谁能在体育比赛中拿到冠军就是老大!能够为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才是老大,那些像航空航天员杨利伟等等使祖国和人民为之感到骄傲和自豪的人才是老大!

4、寻衅滋事罪。所谓的寻衅滋事罪,也就是指: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客观上表现为随意打人,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毁坏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等。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在我们西安,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也很多。比如,有几个小年轻,有一次在迪吧里玩,出来打电话时看到有一个人样子很派头,看了很不顺眼就用铁棍打他,那个人被打倒在地后,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结果那几个小年轻以为他不服气,就用啤酒瓶拿去再砸他,那个人头部被打伤。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看不舒服就打人,这种行为就是没事找事,寻衅滋事。

5、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利益的行为。犯敲诈勒索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例如,2000年某月晚,郑某以同学陈某讲他的坏话为由,邀请李某一齐殴打陈某。当晚,两人就把陈某叫到学校外面,一齐对陈某进行殴打,打完后还叫陈某请他们吃饭了结此事。陈某非常害怕,只好答应过三天给郑某和李某各100元钱。三天后,陈某在学校晚自习时,被他们两个叫出来,陈某没有钱,身上仅有的5块钱也被他们搜走。又过了几天,郑某和李某第二次找陈某,陈某还是说没有钱,两个人就打了陈某几巴掌,叫他马上去借钱20元。当陈某借了20元给他们后,又被他们打了一顿,并叫他第二天再给30元。第二天,陈某因怕被他们打,又把身上仅有的30元钱给他们。郑某和李某的行为显然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犯罪成因分析。我个人认为,青少年会走上犯罪道路。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个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讲哥儿们义气,不分对错,也不管是非都去帮忙,关键是不能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②不爱学习,整天混于社会,看见他人消费,心里不平衡,而去偷或抢,最终走上犯罪道路;③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没有条件也要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

2、家庭原因。家庭方面有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管得太严,动不动就打,成绩不好就打,用皮带打,吊起来打,使得未成年人产生一种逆反心理,走上犯罪道路;另一个极端是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或是家庭破裂,单亲家庭,没有人管。或是家庭过于宠爱,要什么就给什么,要星星不能给月亮,不讲原则地满足孩子的一切需要,最终也是走向犯罪之路。

3、社会原因。这主要是社会上电视、录像、网吧等影视节目中关于暴力内容增多,有关部门对三室一厅管理不到位,给孩子们的心灵造成很大伤害。例如,有一个学生都念高三了,看了电视后就去模仿电视剧的情节,戴着手套,手持水果刀,先去观察,然后看到房间里只有一个女的就上去抢劫。心理学家分析过,在网络游戏中,杀人不但不要承担责任,而且还可以得到奖励,满足自己争做英雄、找到成功的一种心理,最终导致那些沉迷于网吧的青少年错误地认为现实生活中杀人也是不用偿命的。

三、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要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学校来说,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是相当重要的。作为一名在校学生,应当加强法制学习,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使自己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

2、养成一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纪律的好习惯。主要是不能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网吧和迪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吸烟、喝酒、经常讲谎话等其他不良行为。这里特别提到的一个问题是,不要轻易去网吧上网,很多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于网吧而走上犯罪道路,刚才我们讲到的一个案例就是因为没有钱上网而去抢劫。如果确实要上网的话,也要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或家长的指导监护下,才能上网。

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可能在家里、网吧里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几年来,由于网络引起的案件成上升趋势,主要是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案件,究其

原因,主要是上网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发生斗殴,造成伤害案件,或者是由于上网需要金钱,父母为了不让孩子上网,就不给零花钱,有的同学没有钱,就采用偷窃他人财物、或者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

有的同学因为与家长发生矛盾,就离家到网吧上网,在网吧认识一些不良的社会人员,在他们的教唆、威逼下做出犯罪的事情,给自己、家人带来无限的痛。

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3、交友要慎重。不要跟社会上的人交朋友,因为你们现在还是在校的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把书念好。而跟社会上的人交朋友,也就很容易受到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影响自己的学习。就像刚才说的李某抢劫一案,就是李某跟社会不良青年玩在一块,才学会了抽烟,走上了犯罪道路。

4、要学会勤俭节约和艰苦朴素。古语说的好“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作为在校学生,在生活上不能比穿比吃比花钱,而应在学习上比优秀、比成绩、比进步。

四、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

1、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什么是我们不能做的,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什么是老师家人鼓励你做的。只有明辨是非,才能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知道如何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平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比如,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扔,银行的存折要放好,密码也要保管好,最好不要把自己的生日设定为密码;还有,晚自习下课后回家要结伴而行,外出的时候要请假,让老师同学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的袭击;最后,偶尔去同学家过夜,要征得家人的同意或告诉同学自己的去处,免得让他人担心或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

3、要掌握好同违法或犯罪作斗争的方法。首先,我们要学会保全生命。因为,你们毕竟还是个未成年人,当你遇到犯罪分子时,你打不过他,跑不过他,而且他们身上有时还带有刀具之类的凶器,不分场合的反抗会招到身体上的伤害甚至会危及你自己的生命。其次,要及时报告。一旦你自己或者你的同学遇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比如刚才说的抢劫、敲诈或伤害等,还有发现其他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一定要及时向老师、派出所、父母或者其他人报告。甚至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以寻求外界力量的帮助。为便于报告,要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同伙的情况、乘坐交通工具的车牌号、逃跑的方向等等,这些都有助于警方尽快破案,抓到坏人。最后,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要增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法律是神圣的,但并不是神秘的,他就在我们身边,随时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应该主动的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

我的发言完了,祝各位同学在学习生活中,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篇二:加强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认真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大连陆军学院三大队

三年来,学员三大队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做好预防犯罪工作,把这项工作做为讲政治、保稳定、促进人才质量提高的大事来抓,注重做好系列化立身做人教育,加强“两个经常性”工作,使之做到警钟长鸣,从而在打牢全体官兵政治思想基础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大队无严重违纪现象,无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连续二年被学院评为先进大队。

一、注重常思常议,增强“一班人”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责任意识

首先,他们从解决“一班人”自觉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针对有的干部存在军校预防犯罪工作任务比部队轻,学校制度严格,管理正规,学员“根正苗红”,都是积极上进的,都是将来的基层指挥

员,不会在这方面出问题。但在实践中“一班人”感到,做好预防犯罪工作首要的是解决好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否则就会出问题,影响人才培养质量。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军队质量建设、保持稳定、院校教育等重要论述,以及各级关于预防犯罪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从社会大背景看,渗透和反渗透等隐蔽战线斗争日趋复杂;国内犯罪多样化,有的甚至猖獗一时;军队内部受“三个主义”的影响,有的官兵理想信念淡化,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为了获取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甚至挺而走险,特别是偷盗、抢劫等违法现象有上升趋势。三是学员来自部队和社会,正处于世界观形成过程,由于涉世不深、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易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通过对学员调查看,形势也比较严峻。有的没有远大抱负,满足于能毕业、当干部就行了;本科队入学新生中,85%的学员没有读过《邓选》,不知道六位英模人物是谁,不太关心政治。学院管理教育尽管严格正规,还出现了个别战士盗车、入室抢钱,个别学员未婚同居、酗酒滋事,甚至在毕业前不辞而别

去南方寻求挣大钱的现象。通过分析,使全体干部感到预防犯罪工作任务不是比部队轻了,而是更重要了,标准也更高了、要求更严了,能否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关系到生长型干部政治素质的高低,能否经得起任何政治风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赢”和部队质量建设考验,增强了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教育引导,打牢官兵预防犯罪的思想基础 在新形势下做好预防犯罪工作中,他们注重立足大背景思考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偶然看必然,在认真搞好“四个教育”和法规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员的情况,认真进行了立身做人系列教育,突出解决好官兵的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打牢官兵的思想基础。

首先,认真抓好立身做人系列教育的具体实施,力求通过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他们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搞好政治教育经验,同时,探索官兵思想变化规律,紧紧围绕大家最关心的成人成才问题,进行了立身做人系列教育,在理想观念与成才、知识能力与成才、道德修养与成才、遵纪守法与成才“四个方面”,讲清了作为一名普通公

民、作为一个合格军人、作为一名合格基层指挥员这“三个层次”各有什么不同要求。细化出人怎么样活着才能有价值;时刻警惕金钱与物欲的诱惑,做一名道德高尚的人;正确与人交往,努力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内部环境;恋爱婚姻与成才等“二十个小题目”进行教育。每一课都采取集体备课,反复试讲,使教育紧密结合实际,力求把话讲到每名官兵的心坎上

其次,抓多种形式配合,增强立身做人教育的感染力。在理想信念与成才教育中,他们配合《革命史》教学,到旅顺大狱、万忠墓参观,组织全体官兵开控诉会,进行现场宣誓;参观红岩魂展;邀请大连市残疾人协会报告团成员,优秀基层带兵干部来队做报告,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增进了教育的效果。在道德修养与成才教育上,结合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针对学员日常生活中暴露出来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了把不文明的行为查出来,编成小品演出来,画成漫画展出来,编成故事讲出来的活动,规范了官兵的行为,营造了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在遵纪守法与成才教育中,他们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文,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

法制教育录相片,组织模拟法庭进行案例分析,从而增强了法纪观念。在知识能力与成才教育中,通过与部队建立联系,到部队去实习、信息反馈等手段,使学员认识到在部队建功立业必须要有较高的知识能力,并通过选树学员标兵,激发了学习热情,调动了学习积极性。三年来,全大队毕业学员100%服从组织分配,100%要求到边海防任职,没有违反政治纪律的,学员成才意识增强。连续两年参加大连地区文科院校数学竞赛,均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去年7月,3个队参加总部文化抽考,在初级指挥院校中获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第一名,先后有11人次被学院树为各类标兵 。

三、认真坚持制度,把预防犯罪工作经常化 一是坚持骨干培训制度。大队每年都制定可行性计划,组织对思想骨干进行培训,培训中采取领导宣讲,认真学习军区关于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意见》和《军队基层预防犯罪工作暂行规定》,请院部首长、老教授授课,进行经验介绍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法,平时还注重给思想骨干交任务,压担子,明确责任,坚持每季度讲评一次思想骨干的工作情况,每半年搞一次体会交流,

篇三:如何才能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如何才能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关键词: 违法犯罪 征兆 预防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是我们现在普遍讨论的话题,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犯罪年龄反而在慢慢变小,要预防违法犯罪,首先得从青少年抓起。

在校生违法犯罪,往往会有一些征兆,有些征兆甚至会很明显。如果,我们及时掌握这些征兆,就能够适时做好预防工作,将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十大征兆,采取相应的对策,即及时阻断违法犯罪的链条,则我们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比率居高不下,已经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怎样有效预防青少年,特别是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是摆在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认真梳理分析了两年来,某县在校生违法犯罪的一些典型案例,查阅了有关这些学生的教育管理档案,并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代表进行了一系列座谈讨论,认识到:除了极少数学生基于某个极其偶然的机会诱发了违法犯罪行为外,绝大多数学生在违法犯罪前后,都有比较明显的征兆。仔细观察分析这些征兆,就能抓住教育疏导的绝佳时机,防患于未然,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如果忽视这些征兆,放任其发生和发展,那么,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就必然会不断发生。

根据我们对某县2002、2003年发生的128件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在校生违法犯罪通常有十大明显征兆:缺课逃学缺课逃学是家庭学校对学生的失控行为,虽然不是每一个缺课逃学的学生最终都走向犯罪,但走向犯罪的学生中不少就是从缺课逃学开始的。某乡镇初中二年级学生俞某,自初一下学期开始就偶有迟到缺课现象发生,后来缺课行为逐步加剧,由半天半天的缺课发展到一天两天的缺课,有一次竟然四天没有到校。遗憾的是我们的老师仅仅就缺课现象对孩子进行了批评,并没有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也没有对学生,尤其是对有潜在犯罪危险的问题学生的缺课原因认真调查了解,结果该同学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期间三次违法犯罪,盗窃钱物近千元,从而错失了极其宝贵的教育机会,增加了教育的难度和代价。热衷交往我们曾就某县两年来发生的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例进行逐一分析,虽然其中两人以上的团伙犯罪仅有12例,比例不到10%,但犯罪金额高、社会危害大、校内外波及面广,教育挽救难度极大。这些团伙犯罪的在校生,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交往频率明显提高。这种显著增多的与外界尤其是社会青年的联系,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征兆之一。一个人作案的保密性虽然好,但一个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有时,为了实现仅凭一个人无法实现的企图,纠集人马就成了实施犯罪的一个前奏。当然,频繁交往有时并非在开始的时

候就有了某种企图或犯罪的动机,但不良的交往也是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这样的教训我们在生活中是很容易找到的。

独来独往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企图,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自己暂时封闭起来。因此,在谋划某一犯罪行动之前,涉世未深的孩子们常常喜欢独来独往。独来独往能够最大限度地将自己的内心世界隐蔽起来,使人们难以窥见其真正的思想。某校初二学生王某,上学了,背起书包就走,放学了,拿起书包回家,很少与家长和同学沟通。家里人以为学习任务重了,学习压力大,也就没有具体询问。老师和同学觉得这是个人性格造成的,各人兴趣不同,不好强求。不久,公安机关入校调查,家长、老师和同学才知道,正是在王某默默无闻的几个星期里,共实施盗窃四起,窃得亲戚、邻居财物4000余元,从而滑向了犯罪深渊。

心事重重在校的初中生和小学生年龄偏小,在实施某项有预谋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总不免显得心事重重。这重重心事中,有处心积虑的谋划,有初次作案的胆怯,也有对犯罪后果的担心。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就能够将走神发呆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区分出来。这些学生大多没有前科,不但了解情况比较容易,而且教育的难度也不大,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挽救。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孩子们心事重重的原因很多,其中绝大多数与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并无任何关系。因而,在调查了解的时候应更为细心一点,以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谎话增多谎话增多,是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最基本的前兆之一。要隐瞒自己的不良意图,说谎是最常见的手段之一。一个谎言,必须要有接连不断的谎言来自圆其说。有时为了前一个谎言能站住脚,后面的谎言往往变得非常滑稽。青少年学生毕竟涉世未深,他们的谎言中总是漏洞百出。如果我们稍加留心,便不难识破他们的小小技俩。问题是这些学习成绩较差的孩子,通常很少得到老师的细心关照,有时甚至明知他们在撒谎,也不愿花过多的时间去戳穿谎言,了解真相。

兴趣特别假如某个同学忽然间增加了一些很特别的兴趣,我们的老师千万不要熟视无睹。因为,一些特别的兴趣中往往包含了某种不良征兆。我的一个朋友告诉过我一件事,正好用来佐证我的说法。一次上课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老在桌子底下做小动作。走过去一看,原来这位同学在玩桌子里的锁,细一看,桌子里头还有好几把锁。后来经过了解,发现这个孩子不仅在学校里玩锁,而且还喜欢在修锁的摊点上看着修锁。再进一步了解到的情况,把老师吓了一跳:这个同学之所以潜心钻研修锁技术,目的就是为了能减少获得财富的难度和风险。由于发现及时,这位同学后来没有用得上这门技术。但是,如果不及时发现的话,这位同学将要走向何处就很难说了。

开销增大常常是小错误的开端。如果任其发展,逐渐增大的开销必然会通过开辟新的财源来解决供给不足的问题。许多盗窃案的发生,其源头往往就是开销数额的增加。某校初一学生何某开学不到一个月,突然改变一向节俭的习惯,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同学们反映其买火腿肠,一次就买几根,还请其他同学喝饮

料。电话了解家长,家里给的零用钱并没有增加。钱从何来?老师找何某一谈话,何某承认,钱是从同学那里“拿”来的。被“拿”的那位同学一检查,藏在席子低下的25元钱果然没有了。何某受到及时的教育,避免了进一步的下滑。夜不归宿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在校生,尤其是在校的小学生、初中生夜不归宿,显然是不正常的。在这方面,家长应当负主要责任。因为,在夜不归宿的学生中,住校的学生极少,大多数是走读生。学生夜不归宿,当然不敢明目张胆,总是会编出许多听起来非常具有迷惑性的谎言来应对家长的盘问,粗心的家长也常常会上当受骗。在我们所调查的100多个在校生盗窃案中,有一半以上的窃案是孩子们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孩子也没有回家休息。第二天应对家长的理由通常是,昨晚在某某家做作业了。如果去问这个同学,这个同学会肯定这个答案,因为他们早就料到家长会问,已经通过气了。甚至,这个同学就是昨晚作案的同伙。夜不归宿,或者借上晚自习钻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空子,都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因为,孩子之所以要钻空子,就是要利用晚间或夜间的时间。而这一段时间是极其容易犯罪的。

精神萎靡孩子们既要学习,又要为即将实施的违法行为费神谋划,甚至还要利用晚上的时间出去侦察地形地貌,这就必然会显得比其他孩子疲惫。也就是说,当孩子们显示出精神萎靡不堪的状态时,我们就应该认真地分析了解其精神萎靡的原因,不应该简单的想象为作业太多,缺少睡眠。在对100多个窃案进行调研的时候,我们有个疑惑:大多数孩子利用晚上、甚至夜间的时间作案,白天是怎样坚持学习的呢?不少师生反映,精神萎靡是这些孩子在课堂上的一般表现。但是,由于这些孩子学习成绩一般较差,老师们平时就很少关心,只要不捣乱,常常听之任之。家长们也认为是学习任务太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睡眠,很少有细查深究的。这就给孩子们违法犯罪留下了隐患。

成绩速降学习成绩快速下降,却又没有明显的可以解释的原因,往往预示着孩子某个不良行为的开始。在我们所掌握的案例中,80%以上的违法学生学习成绩都呈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50%以上的非偶发违法犯罪学生,成绩下降迅速。因此,我们觉得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出现某些不明原因的下降,老师和家长就要对孩子近期来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尤其要仔细排查孩子学习成绩下降前后的校内外活动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找出一切可能的疑点,作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比对研究,这样我们才能准确的把握孩子的思想脉搏,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不良行为。在校生违法犯罪还有一些其他的征兆,以上罗列出来的是一些主要征兆。针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前所显示的重要征兆,联系一些学校、一些老师的成功做法,笔者提出四项对策,供大家在预防工作中参考。

正面引导积极有效的正面灌输、法制教育和道德引导,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为有效的三大利器。所谓正面灌输,就是要告诉孩子们,应该怎样做一个家长、老师喜欢的人,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怎样做一个人民欢迎的人,怎样做一个流芳百世的人。只有把努力的方向指给孩子们看,孩子才能始终

朝着这个目标前进。法制教育,则是要把法律禁止的事项指给孩子们看,告诉他们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法律就会用相同的标准给与相应的处罚。一个人做了违法的事,我们的人生历史上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尽管我们今后可以做得更好,但历史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所以,遵纪守法,走好人生开始阶段的每一步,对一个人的一生都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我们能够将正面灌输和法制教育的内容内化为青少年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就成功地在学生们的内心世界里筑起了抵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一道神圣的道德防线。这道防线一旦建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遭到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唾弃和鄙视,即使在孤独、艰难的环境里,他们也不会轻易越过这道看不见的防线。

留心观察教育固然重要,但教育的力量并非无限。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严密的防控仍然必不可少。一个优秀的教师,应该是充分信任自?的学生的。信任的基础是了解,不了解的信任,是盲目的信任,也是不负责任的信任。留心观察,是了解学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上文所提到的十大违法犯罪征兆,实际上只要我们善于观察,不少征兆都能提前发现。有时,要我们对全班每一个学生都做细致的观察并不容易。但无论多忙,那些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学生的一举一动,不应该逃过老师审视关注的目光。发现情况,及早介入,我们就能争取教育的主动,使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加强联系由于教学工作非常繁忙,教师工作压力普遍偏大,加上学生居住分散,路途远近不等,老师、校长到社区、到学生家庭走访的次数呈明显下降趋势。有些老师,一学期也难得家访一次,更不要说深入社区了解自己学生的有关情况了。长此以往,家长与老师之间必须的联系无法有效进行,必然会给教育管理工作留下不少空白或者漏洞。而不少学生正是利用了这些漏洞,做出了违法犯罪的勾当,给我们的教育工作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某县两年来120多件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中,98%以上是侵财案件。其中,近70%的案件是学生利用节假日、星期天实施的。而学生在实施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欺骗家长,说是到学校或到同学家里补习功课去了。而在校期间的违法行为,老师也往往得到同样的借口或托词。其实,只要老师和家长稍微通一下气,就有可能将孩子的违法企图消弭在萌芽状态。互不联系,缺乏沟通,实际上是放任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尤其是对那些学习成绩较差、有一定潜在犯罪危险的孩子来说,这种放任是不能宽恕的。

构筑网络要构筑一个能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控网络,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力量: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管理人员以及辖区民警。只有学校、社会、家庭的齐抓共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见到效果。要构筑这个网络,学校要积极主动,政府也要协调支持。要努力地使之形成一种共管机制,让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这个网络才能天衣无缝,疏而不漏。我们在对某县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研时,也接触到不少成功的防控例子。这些例子几乎无一例外地告诉我们,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缺少家庭、社会的支持,

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这些方面的配合以外,发动学生共同参与防控工作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途径。不少时候,我们的信息正是来自于我们的学生。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学校、家庭心头一片驱之不去的阴影,也是当前青少年教育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尽早发现苗头,加强有效防控,是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以及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能为之作出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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