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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聘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4 07:27:53 | 移动端:最美聘书

篇一:最美的情书

世上最唯美的25封情书,总有一封让你泪流

满面。

一个任性的孩子

曾经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任性的以为你只属于我,我只属于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是谁的,我们终究只会,属于我们自己。

柔软心,流浪是天堂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太柔软的心不敢敞开给人任意伤。只能背起坚硬的壳,继续流浪。

再也不见

希望你说的再见,不是代表着再也不见。

遇见最美好的爱情

我们总在最不懂爱情的年代,遇见最美好的爱情。

我没有很想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早上醒来时,看看有没有你发来信息和未接来电;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把你来电调成唯一的铃音;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听歌时,被某句歌词击中,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想看看你的样子,听听你的声音;我又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醒来时,第一个想到你……

我还在原地等待

我还在原地,傻傻的等你回来。

呼吸都是想念

篇二:最美的情书给最美的你

最美的情书给最美的你十五

金国栋

一起看别人恋爱起航,像是回头看自己当初是如何走过,原来人在旅途,总是忽略了自己织就得风景,原来人在局中,常常看不清自己脸上幸福表情。原来不用等到失去才可以学会珍惜,只要去看看别人,那一段艰辛幸福,是如何勇敢前行。原来不经意间,我们曾经那般一起走过,原来刻意之间,我们真的有做到,仍旧还在一起。原来一不小心,情书还在继续。

亲爱的,这是第十五封。

我真的有够开心,因为我能够看到。你我的进步与 成长。我向来是说,一份好的恋爱,总不是叫人精疲力尽,叫人绝望厌世。应该是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咳咳,为什么写情书写得像是在教书。其实是想说,我知道你肯定不知道一个词,教学相长,我们的恋爱,就是这样的相互扶持,互相拔高的模样。

以前听不懂那句歌词,叫爱情在生长。现在才明白过来,爱情不是最初才最美好,爱情的风华正茂,是在于我常常说的那三个字,MTY。More than yesterday。比昨天更爱一点,比上床前还要更爱一点,比吵架前更爱一点,比你爱我更爱你一点。

从前那场爱恋,像是电视剧演了几年,我以为今生不会有收尾。但是慢慢,慢慢我发现,是你的出现,才让我心中久久的盘旋消失不见,到今天我才明白,爱不是取代,爱不是重叠,而是,爱是发现,

你会发现,这种感觉,你从未体会,这种受虐,你心甘情愿。

那谁,平凡的日子最美,而夸你超凡脱俗有些浅显,就像是我在第一封情书里说的,你是散落人间的灵,不似人间所有,却被我所有,那谁,你的心曾无坚不摧,你的脸曾挂满霜帘,那谁,你不知道恋爱的旅途,第一站,像是朝圣之旅,我们看见,我们听见,我们默念,我们祈祷,我们焚香,我们追逐,我们跳跃,我们唱歌。

那谁,你知道我每天多一点的爱都交给什么来用么,那谁,那是为了我没有遇见你的日子去纳税,对不起,我出现得晚。但是我没有遇见你之前,我在修炼,你在流浪,当我学会了如何去爱怎么去爱,当你被伤害,当你有些孤单,叮咚,我就这样悄悄出现了,这就是我们的相逢,天经地义,水到渠成,我们这辈子就该相遇,你就该是我,我就该照顾你。

那谁,情书会看厌,日子慢慢像是白开水,生活总在某一刻叫人抓狂崩溃,但是只有一种感觉叫我痴心绝对,那就是那谁,我抱着你睡的夜夜夜。

篇三:你是我写过的最美情书

你是我写过的最美情书

(微信头图)

我只谈过一次恋爱,一开始,就成了一辈子

遇到李默的时候,我18岁。

那年我刚毕业,在电视台做着一份辛苦却体面的工作,

与同事一起负责网站内容的制作与维护,

对我来说,这份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在电视台感受百兆光钎的网络体验 而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用四个网名同时登陆聊天室,假装“唐家四兄弟”。

(唐家大少、二少、三少、四少的背后都是我)

至此,仿佛一切的铺垫都已准备就绪,

而真正按下故事开始键的,

就是我在同事的推荐下登陆了一个名叫黑鹰的聊天室,

认识了一个网名叫“考拉”的女孩。

第一次聊天室网友的聚会上,我第一次见到了“考拉”

从那一刻起,她巧笑嫣然的微红脸庞,

便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记忆

第一次,我明白了什么是一见钟情。

一段时间后。终于,我鼓足勇气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写信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但这点苦恼比起送出信后等待回复的焦急,显得不值一提。

好在李默最终答应了,条件是我要至少写够100封情书。

于是我开始用尽心力地去撰写每一封情书,

我恨不得一天写一封,只为在送情书时能见到她,

争取更多与她一起相处的时间。

就这样不懈努力了三个月,我终于在李默那里转了正。

交往一百天时,我一次性交给了她三封信,

每封的右上角都标着同样的编号,信封上却分别写着三个字:我、爱、你。

我用几万字来记录与李默一百天来的点点滴滴,

但其实真正最想说的话,都已浓缩在信封上的那三个字里。

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

2001年,我跳槽到了一家IT公司,拥有了更好的待遇

我买了房子,并和李默一起亲自添砖加瓦

生活的一帆风顺让我充满自信

于是我提出让她不要工作,我会一直养她。

但生活从没有那么简单,当我意气风发的时候

意外收到了一张离职单,成为了失业大军中的一员

仅仅一周的时间,我初始时的锐气便被渐渐磨平

我给李默的信停了,停在了第137封上。

而李默瞒着我,出去找了份工作

(当时的情书,停在了第137封上)

一天早上,我又一次从宿醉中醒来

经过厨房时,看到她正默默吃着剩菜与馒头

那一刻我觉醒了,心中最后一丁点的坚持也在瞬间放下了,

我再也不愿意看着李默为了吃苦,不能再这样颓废的等待下去

后来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本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平平淡淡的继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家,我发现了藏在枕头下面的化验单

原来李默有了我的孩子,但为了不给我增加压力,她悄悄去做了流产。

我拿着单据的手都在颤抖,眼中噙满了泪水

我忍不住抱着她放声痛哭,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为了怀中的她,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我一定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光之子》就是在那时横空出世的。

我答应了要一直给李默写信,却停在了137封,

所以我想写一本书,将现实中无法做到的事情,

在小说中去实现,将这本书作为礼物送给她。

(那时,仍显稚涩的我与旧版《光之子》)

在李默的鼓励下,我以“唐家三少”为笔名,

将《光之子》一书放在网上发表。

万万没想到,小说一炮而红

到2005年,我连续创作了四部长篇小说

自此,写作让我找到了人生的新路途

由于长时间的伏案码字,

我的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都得了腱鞘炎,颈椎腰椎也常出问题,

但我依然坚持着“一日两更,绝不断更”。

(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因为有你们的期待,更因为身后有一个需要我来守护的人)

2012年,我获评“网络作家之王”称号。

很多粉丝说,我的书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三嫂的影子

那是因为我一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她就是我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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