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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11 09:41:28 | 移动端: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篇一: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提要]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目前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并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处理医疗纠纷也成为医院管理人员的棘手问题。而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措施。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目前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并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处理医疗纠纷也成为医院管理人员的棘手问题。而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措施。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网络)1.个体质量控制临床医护人员,包括医技科室、药剂人员多是在没有外部监控条件下独立操作、独立决断、独立实施各种诊疗服务。因此,个体性自我控制就构成了医疗质量最基本的形式。其中,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技能和经验占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个体质量控制一靠各级人员职责;二靠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技术规程;三靠作风养成,靠扎扎实实的日常工作。

2.科室质量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主任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科主任需要经常对各项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技术操作规程、诊断、治疗情况、各个环节的服务进行分析、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3.院级及机关职能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医院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在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一是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二是制订医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检查;监督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执行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三是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订改进措施。

而医务科、护理部要经常深入科室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危重病人抢救及一般患者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场协调解决,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诊疗常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首先要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它既保护病人的利益,更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严格按照岗位、职称履行职责,禁止跨学科、跨专业收治病人。《执行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医师超出自己学科范围的医疗活动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保证患者医疗安全的规定。在临床实践中,误诊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发现应及时请相应学科医师会诊、协助手术,使误诊得到纠正,如果自作主张,一错再错,造成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

3.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是医疗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特别是涉及多学科的疾患或复合创伤,首诊医师应请相关学科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首问负责制不仅是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的需要,也是医疗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急症病人,可以及时得到指导性答复,以免延误诊治时机;反之,不负责任的答复会延误诊治,甚至造成恶劣后果,形成医疗纠纷。

4.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种权利是医师应尽的义务。为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的需要,只有患者无顾虑地向医师提供病史,医师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确定病因和有效治疗提供保证。如果不能严守病人隐私,不仅不利于诊治,严重者还会给患者带来社会舆论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变化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起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正确对待知情同意书的签字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3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25条规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目前常用的有住院病人授权委托书、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

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要求病员本人、家属、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医务科、分管院长逐级签字、审批,病人本人因文化程度不能签字者要求按指印,家属签字。

医生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一方面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而这一点有时在医务人员中不能正确理解,以为只要患者、家属签字后就万事大吉,就可以推卸责任和逃避风险,其实不然,即使履行了各种签字手续,但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只要有失误和过错,没有按操作常规、程序进行,出现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同样不能免责。

临床中还存在着同一疾病治疗方法各异,或在学术上治疗方案有争议的情况,医师在选择时一定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同时医师必须尊重医学科学理论,提出倾向性意见以供患者参考。

6.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分清责任的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文件缺三丢四,势必使当事人处在被动地位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不得随意变更、销毁(病历保存15年,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输血资料保存10年)。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住院病历各种记录必须按要求及时、详细记录完成,特别是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满足患者的心理需要,密切医患关系。患者需要被关怀、被尊重,需要了解诊断、治疗信息,同时他们还会有对今后家庭、工作等问题的种种顾虑。这些都需要医务人员很好地了解,予以解决或满足。首先,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必须着装整洁,热情主动,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信任和依托感。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维、设身处地地为患者提供温馨、便利、安全、有效的服务。实践证明,很多医疗纠纷的发生并非由于医疗技术,而是因为某种细节的服务不周,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而致的。

8.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临床经验不足、过分依赖仪器设备检查也是原因之一。所以应加大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

术水平,形成良好风气;组织人员外出进修深造,培养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定期邀请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查房,指导临床工作。

各级医务人员及管理者要切实负起防范医疗纠纷的责任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型医疗纠纷及事故,几乎都能从责任方面找到教训。如工作不认真,制度不落实,说话随便、不讲技巧等。因此,做好防范医疗纠纷工作就必须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

1.从事业心上强化责任。每个医务人员要树立起为医院做贡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为防范医疗纠纷负责。

2.从履行职责上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是对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事实证明,医生不讲科学、顾面子,不讲条件、顾创收,不讲水平、凭经验,不讲内部协调、感情用事等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是直接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隐患和导火索。

3.通过齐抓共管强化责任。全院要形成齐抓共管防纠纷的共识,科室之间、人员之间发现问题要在内部搞好监督、提醒、协调、支持、帮助,不能发现问题绕道走,不管、不问、不说。

4.在依法行医上强化责任。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医务人员既要明确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行为,又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加医疗职业保险,实行医疗纠纷责任制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所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医疗保险已成大势所趋。同时,推行医疗事故责任人、责任科室责任制也是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措施之一。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

1.医疗单位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后,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责任。属于医方责任的,绝不能推诿、敷衍,甚至包庇、纵容。要勇于承担责任,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责任,或患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则一定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

2.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员工,一定要采取冷静、理智的态度。要正视现实,不回避矛盾,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侵害医方合法权益的言行一定要依法解决,切忌感情用事。否则只能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使医方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

3.发生纠纷后,医方要争取主动,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与患方接触、沟通,对纠纷中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当有媒体介入时,要主动与媒体联系、交流,让其全面了解事情真相,以求报道客观、公正。当纠纷最终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4.妥善收集、保存好证据。从纠纷一开始就要注意收集各种相关证据,如患者的病历资料、被打砸的现场、有关证人的证言等。要向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咨询,对整个纠纷过程、性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做到心中有数。

医院在医疗纠纷案诉讼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1.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卫生专业律师和医学专家组合出庭作为医院的代理人是最佳选择。

2.注意举证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由医院承担医疗过错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其他范围的举证由患方承担。

3.按规定及时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结合《证据规定》,医院应在答辩期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诉延期举证。为了证明医院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病人的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医院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4.防范医疗诈骗。在卫生法制不健全和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少数病人隐瞒病情真相或提供虚假病情,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万一医院不举证或举证不能,那么医院就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诈骗行径就有可能得逞。因此院方的代理人要特别予以注意,要熟悉医学和法律,善于识破假象,使医院变被动为主动,谨防诈骗。

篇二:浅谈如何解决医患纠纷

浅谈如何解决医患纠纷

在现当今时代,“医患纠纷”已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我们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亦或我们本身就经历过。当然,作为一名医科学子,医患纠纷是我所必须要了解和面对的一门学科。在此,我将就我所知,浅谈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叫做“医患纠纷”。“医患纠纷”指医疗机构和患者或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给予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以及其他医患纠纷。其中,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

然后,我们得了解引起医患纠纷的因素。就中国目前现状而言,其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临床工作中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医务人员及患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紧接着,我们便需要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了。就我们所知,医患纠纷的增加不仅恶化了当前的医患关系,影响了医院的工作秩序,而且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不加以及时控制和解决,该现象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对此应以高度重视,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预防和化解。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将医患纠纷的发生降至最低,这是最根本性、也是最关键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医患纠纷发生以后,其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医患双方自行商议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经向法院提请诉讼后的裁决。但是以上三种方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尽快设置和完善医患纠纷人民委员会机构,并大力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从而确保妥善化解已发生的医患纠纷。结合目前中国的现状以及我的认知,我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首先,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根据2012年10月31日人民网给出了一系列数据,其中就有,48%的医生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严重的原因在于双方沟通较少;而50%的患者认为是缺少医患沟通。再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其他等等事例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看到,造成当下医患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医患双方的沟通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 双方树立医患沟通的基本理念。

理解与尊重。每个人的出生环境、生活理念等等都不一样,双方应充分地理解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做到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尤其是在治疗过程中,关于隐私的问题。希波克拉底誓言云:“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同样,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诚信与公正。作为医者,“以诚待人,公正对人”是我们所必须具备的品质。作为医者,应尽力医治患者,对其真心以待,这样才不会辱没“白衣天使”的名称,这样才对得起救死扶伤的职业。求同与存异。求同以承认差异为前提,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患者病情的治疗与康复。在治疗过程中会有不同和争议是正常的,但医患双方应该做到宽容而不懦弱,做到求同与存异共存。以德与依法。德是医之根本,法律则人人都要遵守,我们的道德不应与法律发生冲突,我们要在治疗的全过程中做到德法并存。

二,双方注重沟通技巧和方法。在态度上,要尊重、热情、真诚。在行为上,要倾听,共情,积极关注。在言语上,要提问,解释,技术指导。交谈时医务人员应注意善解人意,尊重和关爱患者的生命,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同情患者的处境,理解他(她)的内心感受,关注情感差异,个性化的处理谈话方式和交谈内容结构;关注患者的生存状态,用平易亲切的语言、呵护的情态“探讨”医疗问题,内容明确,表达准确,并始终流露和充满对患者生命的关爱和体恤;在谈话中尽可能不用或是少用医学术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疾病治疗中的相关问题,对文化层次较低的患者,应反复讲解,充分应用生活中丰富、生动的各种形象的例子或是比喻,以提高交流的质量,达到沟通的目的。把握好沟通时的体态语言分寸,自然而不失庄重、严谨又充满温情、愉悦但不夸张,恰到好处地传达医务人员的交谈信息和丰富的人文精神。同时注意患者的接受心理和审美感受,使交谈更富有生气和感染力,使医患沟通更富有成效。

三,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多做沟通。沟通是双向的。对于医者,谨记医德,树立正确的医疗观念和沟通理念,针对患者不同的心理活动和期望以及在医疗活动不同时期的情绪反应,疾病治疗的轻、重、缓、急,有效地把握好沟通时间,或及时或暂缓,或分层次逐渐深入,或先突出重点再兼顾全面,围绕医疗活动的进程,注意把握沟通的时效性和沟通效果,体现医务人员的人文情感和关怀。对于

患者,要多多体谅医者的不易和心血,要同样做到尊重理解医疗方面。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了解实情之时,还要做到与医者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沟通是双方面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努力去做好沟通,都应该努力是医患关系缓和。

其次,改善医疗机构的管理。对医疗机构来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要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不能抱怨患者不理解,怨天尤人解决不了问题。要善于分析自身的问题,从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各方面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医疗服务工作:

一,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

寻找服务创新点。患者在就医的时候不仅关注医院的医疗水平,而且更加关注医院的人性化服务。如何将人性化理念融入医疗服务与医院管理的全过程,改变以往“病人来医院是看病,医院对病人是只管治病”的陈旧观念,树立医疗对象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病”的现代医学模式,将是现代化医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课题,值得认真思考、研究和探索。医院应就如何尊重、理解、关怀病人等方面采取措施,寻求服务创新点,通过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打造诚信医院。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

三,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促进医患沟通。为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机构要对患者的沟通从形式、渠道、内容、要求、技巧、效果、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四,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谱的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高新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的病痛。医生对患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患者着想,诚心实意为患者服务,把为患者解除痛苦视为终生最高追求。

五,严格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医学是一个尚未完全被人类认知的科学,还有一些需要人类不断探索的领域,有一些疾病目前尚不能完全治愈或者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而疾病对于患者来说,却是危及生命的头等大事。因此,

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六,建立医疗告知制度,增进医患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要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坚持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做到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诊治医生“五个明白”;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进而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五个放心”等等。 最后,加强患者的自我防护。医患双方的关系并非只是靠医者就能解决。患者同样是事件的一方。在医患纠纷方面,患者应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在现有的并不十分完善的制度下,作为患者,应有基本的医患意识。例如,患者应做到:时实了解自身病情及医疗状况;熟知关于医疗方面的法规及各种相关规定;及时了解诊治方案及其相关风险;及时与医生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等等。

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医患纠纷情况会越来越缓和,双方纠纷会越来越少,大家都会为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刘俊

2. 医患纠纷的现状与成因分析 宿小满; 万兵华; 薛赤

中国医院管理 2010年10期

3. 我国医患纠纷处理的几种尝试及思考 郭永松; 周庆环;

中国医院管理 2010年05期

篇三:如何处理好医患纠纷 2

如何处理好医患纠纷

医务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医学知识的普及,人们对自己的就医权和知情权越来越重视,对医务人员服务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但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科学性、可变性、未知性,患者目前对医学领域的了解,只能说尚浮浅或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目前人们对医疗工作高风险性认识不足、对就医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有很大部分患者认为只要到了医院疾病就应治好,如疗效欠佳就对医院不满,认为医师诊疗存在问题。加之许多医护人员医患沟通方法上缺乏必要的技巧、医护人员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导致对病情预后的估计不全面、医护人员对知情告知的重视度不够、告知不够细致或只口头告知未在知情告知书中写明、未按规定签署知情告知书(签字人非患者本人或非委托人)导致知情告知无效,特别是亲戚、熟人之间更易发生。医患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不够,在医护行为过程中,一旦医生和护士在治疗上、态度上、服务上、费用上不能令患者满意就易产生投诉和医疗纠纷,加之一种新的职业“医闹”的参与、政府部门为了维稳在特定时期对患方的迁就致使许多人认为只要上访就能得到好处,认为:我是农民、我是弱势群体、我什么都不懂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就闹。使纠纷有上升趋

势,给医疗秩序、医疗安全、医务人员人身构成了严重威胁。 近年来,医患之间的纠纷逐年上升,已严重地影响和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给医院声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并给广大医务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如何正确认识、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是医院管理者、全体医护人员共同面临的问题。医患之间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关系?是我们各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务工作者都要深深思考的问题,就当前医患纠纷,我们应针对发生的原因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积极应对:接到投诉后,首先与患者做好沟通,安抚好患者,心平气和认真听取患者意见,了解患者想法,不能激化矛盾,也不能屈就患者。 二、组织医院处理纠纷的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展开调查,从多方面了解纠纷发生原因及经过,掌握第一手材料,通过分析,找出纠纷发生的真正原因。

三、向医院领导汇报,视情况需要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四、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病历为证据。 五、依靠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调解机构(医调委)协助,依法公正处理纠纷,患者情绪激动,行为过激时及时请公安机构介入。

六、尊重患者,态度积极,坦诚坦诚相待。

七、有错赔偿,无措做好解释劝导 八、尽量避免当事人直接面对纠纷患者,避免事态扩大。

九、谈判时要遵循“小、慎、快”的原则

“小”:努力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即:知晓范围、伤害程度、事态程度

“慎”:处理纠纷要谨慎,说话要谨慎,表态要谨 慎,留有余地,不许愿,不承诺。

“快”: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好,把握主动性和有利时机。既不能久拖不决,又不能急于求成。

十、及时告知患者解决纠纷的几个合法处理程序:协商、调解、鉴定、民事诉讼

十一、严格落实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纠纷时逐级及时汇报:当事人→科主任→医务科→院领导;

2、及时封存病历:封存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

3、封存实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及时对实物进行封存。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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