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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念的演变对人类历史的1500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2-03 11:27:59 | 移动端:人权观念的演变对人类历史的1500字

篇一: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变迁

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变迁

鲜开林

? 2012-07-03 22:03:37来源:人权杂志

文化是人权的精神本质和精神支撑,人权是文化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人权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定的人权文化观念和人权文化价值取向。广义人权文化是人权物质文明成果和人权精神文明成果的统称。狭义人权文化是人权精神文明成果的观念形态,是人们在人权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人权知识体系、人权价值观念、人权生存方式等构成的人权观念形态的复合体,是人类人权生存方式的深刻反映和人类人权生存智慧的结晶。中国人权文化既是中国人权历史的产物,又是中国人权历史过程的积淀,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然而,长期以来,人们误认为,人权文化在西方,似乎中国没有人权文化。其实,中国人权文化厚古今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变迁中,我们可以大致勾画出如下几个历史阶段。

一、中国古代人权文化基因的丰富多彩

中国古代优秀的人权文化基因,彰显了中国人权深厚的历史文化根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都要认真研究。"①这是一部"不可割断"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思想传统,不懂得这一部"不可割断"的优秀民族文化思想,就不可能真正地懂得中国人权思想生成的文化根基。江泽民同志更加明确地指出:"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古代先哲提出的'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仁者莫大于爱人'的思想,在社会中有着深厚的影响。""中华民族历来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②

孔子是我国历史上首倡人的思想解放的思想家

孔子是世界历史文化名人,其对中国和世界的深刻影响超越了历史时空,孔子的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孔子的仁学理论,是中国古代朴素人权思想的集中代表和最高成就。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他的仁学理论。孔子的仁学理论对于中国古代朴素的人权思想启蒙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所蕴含的人权文化基因主要有:

(一)发现了"人"

孔子是我国历史上首倡人的思想解放的思想家,他从殷商以来的天命神学中解放了"人",从而发现了"人",创立了中国古代朴素人本主义的人学。在殷商时代,天命神学占统治地位,人世间的一切都受"天命"、上帝的支配。孔子一反传统,把人的观念意识引到重视人的轨道上来,把天看成是随四时变化、万物生长的自然现象,否定了天的绝对权威性;强调重视和研究人的现实生活,重视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从而创立了中国古代朴素的人学思想。孔子关于"人"的发现比西欧在文艺复兴时才发现"人",要早一千多年,因此孔子被西方思想家们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一。

(二)"人为宇宙中心"的思想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礼记?礼运》篇中说:"人者,天地之心也",这就肯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周易》的大宇宙观认为,宇宙是由天、地、人三种物质材料构成的,称之为"三才",并且上为天,下为地,

中为人。人在整个宇宙的构成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宇宙的观察者和体悟者。既然人是宇宙的中心,人就是价值的尺度,是价值的主体,离开了人来讲价值,就没有任何意义。

(三)"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重视人,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尚书》中说:"惟人为万物之灵。"宋代的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也说:"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四)"民为贵"的思想

民者,人也。孟子说:土地、人民、政事是诸侯国的三件宝,人民是国家的三件宝之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③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民最为重要。所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从实际经验中得出了一个真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④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⑤这些观点一方面维护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另一方面也对中国古代朴素人权思想的启蒙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和为贵"的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是东亚文化的主要源流。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为贵"的思想,在中国儒家文化中占有突出的位置。孔子的《论语》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也说:"万物各得其和也生。"《中庸》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汉书》和《尚书》还分别提出了"和气致祥"、"和衷共济"的思想。"和为贵"的思想,是儒家"

人为贵"思想的扩充。"人为贵"思想,是认为"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主张要爱护人、维护人的尊严。"和为贵"思想,是主张人与人之间、人际各种关系要和睦、和谐、和善。"人为贵"与"和为贵"是互相联系的。孔子说:"仁者人也",认为两人以上相处就应该讲仁的道德。孔子主张"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要维护个人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堪称处理当今国际关系的"黄金规则"。求同存异的包容思维更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宽广胸怀。

还有墨子强调经验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精神,强调"兼爱"、"非攻"和"节用",都对后世有深刻的积极影响,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思想素材。其中,韩非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名著名思想家。他继承了商鞅等前期法家的思想,吸收了荀子以及道家思想的一些成果,成为法家的最杰出的代表。韩非子赞成前期法家关于古今势异、因时变法的观点,提出了"变古易常"、"美当今",而反对"法先王"的主张。他继承并改造了老子关于"道"的理论,提出了"理",而且要以"理"解"道",对"道"和"理"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阐明了二者的关系。他继承了荀子"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以人的力量积极地改造自然。他指出,现成的为人所用的器具、武器是没有的,都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是人使用工具使自然得到了改变,成为人可用之物。

中国古代朴素的人权文化思想,既对我国古代人民争取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的启蒙作用,又使得和谐与包容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当今世界人权对话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二、近代中国人权文化桎梏的腐朽没落

中国本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她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华夏文化,而且对推动世界历史进程,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是,当历史发展到1840年,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封建专制的腐败,愚昧意识的桎梏,使中华民族的主权、中国人民的人权遭到了空前绝后的践踏。

(一)封建愚昧意识的自我泯灭

封建愚昧意识对人性、人权的泯灭,到了明清时期达到了极点。最为典型的是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桎梏信条。他的根本理论缺陷,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这就把属于社会伦理的"天理"看作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在社会还没有制定出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天理"的内容时,而被任意赋予各种规定,从而造成如清代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以理吃人"。近代封建统治者更是用过时僵化的伦理纲常如"三纲五常"之类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封建愚昧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的僵死说教,加上崇拜鬼神的愚昧迷信,再加上使人精神萎靡的低级趣味的庸俗文化,互相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泯灭人民人权自由思想,扼杀民族生机的思想桎梏。

(二)封建王权文化的任意剥夺

臣民对皇帝绝对忠诚的至高无上的封建王权文化,其实就是封建王权文化对臣民权利的任意剥夺。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导致中国人民的生活难以维持。旧中国的历代政府不仅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反而加深了人民的灾难。在旧中国,只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70%的贫雇农却只有10%的土地。地主和富农凭其所占有的土地残酷地剥削广大农民。封建社会的中国人民,毫无人权可言。特别是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

篇二:论人权的历史发展历程

论人权的历史发展

摘要

人权是现在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人们最关注的一个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的国家人民开始反对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种族歧视等等。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世界人权的发展,离不开各国人民得努力摸索与付出。西方有西方的人权轨迹,中国有中国的人权历程,尽管背景、进程、目标不同,但是两者无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自由平等为武器、为实现各自的奋斗目标而进行着不断地探索和追求,因而尽管文明类型不同,却又都是值得肯定的社会进步,因为他们都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因此我们可以说人权问题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是沿着由少数人到多数人再到所有人都享有并且真正实现人权的轨迹前进的。

关键词:人权 霸权主义 特殊性 轨迹

Abstract

Human rights have become one of the most concerned systems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some people began to oppose colonialism, hegemony, racial discrimination and so on.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is the cornerstone of the progre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world human rights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efforts of the people of all countries. Western western locus of human rights, China has a history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despite the background, process, goal is different, but both ar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free equality for weapons, to achieve their goals and a constantly explore and pursue, so Guan Wenming different types, they are worthy of recognition of social progress, because they all comply with the tide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so we can say the issue of human rights has both universality and particularity. It is a path forward, along a path that is enjoyed by the minority to the majority, and to the true realization of human rights.

Key words: human rights hegemony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trajectory

目 录

摘要 ..................................................... 1

Abstract ................................................. 2

一、人权的根源 ........................................... 4

二、人权的发展历程 ....................................... 4

2.1中国人权发展的历史性转折 ........................... 5

三、中国古代人权文化的发展 ............................... 6

3.1 发现了“人”。 .................................... 6

3.2 “人为宇宙中心”的思想。 .......................... 6

3.3 “人为万物之灵”的思想。 .......................... 6

3.4 “民为贵”的思想。 3.5“和为贵”的思想。 .......... 6

四、中国近代中国人权的发展的腐朽没落 ..................... 7

五、中国近代人权抗争的呐喊 ............................... 7

六、现代人权发展的变革 ................................... 8

七、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致 谢 ................................................... 9

参考文献 ................................................ 10

一、人权的根源

人权的产生根源于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构成人的本性或本质的两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方面。人类之所以需要人权,首先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精神的、人身的种种利益的需求,这由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属性所决定,是人的一种本能和天性。人的自然属性是人权存在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根据,也是推动人权向前发展的动力。人的利益需求,人们要求过优裕的物质生活和良好的精神生活的愿望是不断发展的,因而人权的发展与进步是无止境的。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是社会动物,是一种有理性、能思维、可以认识与改造世界的社会动物,他不可能独自一人生活在世界上,而只能生活在由人组成的社会中。只要社会存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在利益上就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彼此矛盾和相互冲突的一面。这就需要有各种社会规范,首先是法律规范,通过权利与义务的形式去调节与调整各种利益关系,防止一些人或群体侵犯另一些人或群体应当享有的各种权利,这就产生了人权问题。由此可见,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人权产生与存在的内因即内在根据

二、人权的发展历程

人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共同话语,同时也是一个深刻、敏感并极富

争议性的论题,其中人权概念就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基本问题。现代人权概念是一个历时性与共时性相互作用的产物。在人类的人权发展史上,曾先后出现过人权的几个基本概念,厘清这些概念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人权概念本身的演变及其内涵与外延的丰富与发展过程。它们从某个角度记载了人权事业发展的曲折艰难历程和人类在人权事业上不断进步的足迹。

在近代,人权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以及这一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取得胜利。

第二阶段是随着19世纪初开始的反对剥削与压迫的社会主义思潮、运动与革命而出现的人权。

第三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反对殖民主义压迫的民族解放运动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人权。

2.1中国人权发展的历史性转折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中国广大劳动人民长期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毫没有人权可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和人民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宏大的运动,快速废除了旧中国残留下来的破旧风气,建立了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使国家和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新纪元。实现和捍卫了真正完全的国家独立,为人权的发展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建立和健全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实行土地改革和其它民主改革,废除压迫人民的旧制度、旧

篇三:第二章 人权的历史与发展

第一篇 人权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 人权的历史与发展

第一节 人权观演变的基本脉络

第一阶段是古代和中世纪西方思想的萌芽时期。那时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和农民根本没有人权,也没有“人权”这个词或概念,但人权思想的萌芽是存在的。基督教思想家所提倡的人的权利是由神或上帝赐予的观点就萌生于七世纪。当时的罗马公民享有今天的人权观所认同的某些基本权利,比如公民不受酷刑的权利。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人权思想从思想渊源上讲,是从古代和中世纪人权思想的萌芽中演变而来的。

当国王克里奥咆哮着怒问:“你知道你犯了法吗?”

安提戈涅却语带讽刺地反驳说:“你的说话也能算是法律吗?宙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定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的。”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第2卷,第452-460页,乔治·杨格英 译本。)

人权的宗教基础

最早关于人类享有权利的叙说——神创造了人,人享有一定的尊严和价值,也同时享有一些共同的权利,这些权利来自公义的真神,他们不容人为的律法所剥夺。

宗教神学可以提供一个有系统的人权价值观。

神学基础的弱点,欠缺一个可靠的认知基础。

神学为基础的人权思想,人权只是一种手段,最后的目的是去光耀和侍奉神。

黄金规则

如果施加给你会引起你的痛苦,也不要施加给他人:这是义务的总和。(印度教) 你所厌恶的,不要施加于你的同伴

向他人做你希望别人为你做的事。 (基督教) 你们中没有人是信徒,直至他为其兄弟欲求其为自己所欲求者。(伊斯兰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教)

第二阶段是17-18世纪西方人权思想形成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人权”一词正式出现,人权思想发展成系统的学说——“天赋人权”说。它在反对神权和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天赋人权”观作为经典的人权理论体现在洛克、卢梭、潘恩等人的名著和《独立宣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等历史文献中。

由天然律法到自然权利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从自然规律中寻求一套公义的律法,他们相信这套天然规律是理性的,永恒不变。

中世纪 阿奎那

认为权利是客观存在于天然界中

荷兰法学家 格老秀斯

将天然权利和宗教信仰分开,认为勿须信仰上帝这些权利任然可以客观存在,奠定了日后自然权利的基础。

霍布斯

第一个指出政府权力来自人民而非源自上天。

洛克

社会契约论者,提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协议。

自然权力学说的一个最大弱点,欠缺一个可靠的认知方法,去界定在自然状态中人应具备哪些权力才可以生存和自给。

第三阶段是19世纪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西方人权思想相对低沉的时期。这一时期西方人权思想尽管在莫些方面也有所发展,但总体看来远不如17-18世纪人权思想的辉煌。它不仅受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而且遭到许多著名思想家,如休谟、孔德、黑格尔的反对。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人权思想更是遭到法西斯主义的百般践踏。

马克思主义

从政治、经济和哲学的角度对自然权利的虚伪作无情的攻击。

自然权利说的真确性必须从现实世界里作检验。

只有当人能够被少数剥削者所垄断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人类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

第四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迄今,西方人权学说在新的形势下再次兴起并经历了重大演变。

人权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自然权利”说或“天赋人权”说,代表人物是洛克、卢梭、潘恩等。“天赋人权”说是经典的人权理论,它主张人权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权利;人权是天赋的自然权利,而不是某个团体或个人赋予的人权是不可转让、、不能放弃、不可剥夺的权利;人权的根本内容是人的自由、平等、生命、财产等基本权利。

第二种形式是19世纪的“法律权利”说,主要代表是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其主要观点是:“天赋人权”说在理论上是荒谬可笑的;人的所有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如果存在自然权利的话,也只存在法定的自然权利;人权不是人类的根本权利,二是实现人类的终极目标——功利的手段。

第三种形式是“福利权利”说,促使这种人权理论产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人类历史上首次系统地论证了人类的政治权利是一定经济利益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激励并指导了20世纪劳工阶级的民权运动和殖民地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这些运动打破了传统的政治权利要求,包括了一系列的经济权利。因此,福利权利说的主要特征在于,它把人的政治权利和社会的经济权利密切结合起来,是社会经济权利也成为人权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人权法的发展(国际)

一、概况

(一)人权作为付诸政权实践的制度体系,则最早发轫于中世纪的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二)1789年法国诞生的《人权宣言》,第一次建立了具有完整意义的古典人权体系 (三)1889年,西方国家的人权观念开始在东方国家制度化

(四)1989年前后,古典人权体系逐渐被现代人权体系所取代

从1689-1989年,人类社会在短短的300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集中到一点就是,人类从束缚走向自由,从专制走向民主,从王权走向法制。而人权就是自由、民主、法制的精髓。

二、具体制度

(一)、二十世纪初期的转变

1. 禁止贩卖奴隶

2.战争中的人道法律

3.对少数人士的保障

4.对外籍人士的保护

5.国际劳工法的出现

6.托管制度和国际联盟

7.基于人道立场的干预

(二)、联合国及其宪章

1、联合国产生的背景:

联合国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

《联合国宪章》是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旧金山签字的,于1945年10月24日生效。

2、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的宗旨是:

维持世界和平。

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共同努力帮助人们过更好的生活,在全世界消除贫穷、疾病和文盲现象,制止环境破坏,并鼓励尊重各自的权利和自由。

成为帮助各国实现这些目标的中心。

联合国的原则:

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

所有会员国都必须遵守《宪章》。

各国必须以和平手段解决分歧。

各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和威胁使用武力。

联合国不得干涉任何国家的内部事务。

各国应努力帮助联合国。

3.联合国宪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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