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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喜欢读书1000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29 09:39:15 | 移动端:五年级作文我喜欢读书1000字

篇一:五年级作文例文 [1000字]

例文(一)

一次有趣的小实验

上课铃响了,老师端着瓶瓶罐罐笑容满面地走进教室。同学们议论开了,有的说:“老师做什么呀?”有的说:“可能是做实验吧?”老师究竟要做什么呢?大家既兴奋又好奇,目光都聚集在讲台上。只见讲台上放着一盆水、一个空盆子、一根玻璃棒、一瓶酒精和一盒火柴,老师笑眯眯地说:“同学们,今天我要和你们一起做一次实验,实验的名字叫?烧不坏的手帕?。请大家看看这些实验材料,还差什么呢?”同学们立即回答:“手帕。”说完就纷纷把自己的手帕拿出来了。老师选了一块米老鼠手帕,高兴地对大家说:“现在我们的实验就开始吧!”

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目不转睛地看着老师。老师拿起手帕,风趣地说:“我先给这些米老鼠洗个澡。”说完就把手帕在水盆里浸湿了,拧干,再洒点儿酒精,然后把手帕挂在玻璃棒上。老师请来一位同学协助她点火。“哧”的一声,火柴划着了,可一靠近手帕,火就灭了。同学们议论说风太大了,老师把风扇关掉,那位同学第二次点着了火柴,可火柴一靠近手帕,火又熄灭了。同学们说可能手帕太湿了,老师立刻把手帕又拧一拧并洒了些酒精,可手帕还是没有点着。

这下同学们可急坏了,原来安静的教室开始热闹起来。老师不慌不忙地闻了一下酒精,原来问题就出在酒精上——浓度太低了。老师马上换了一瓶酒精,又做起实验来。“腾!”手帕燃烧起来了,望着手帕上升起的一团蓝色火苗,同学们盯着的眼都不眨一下。“米奇老鼠”会烧焦吗?

过了不久,火苗渐渐熄灭了,同学们个个伸长脖子,张望着:嗬,手帕还是完好无损。这下教室里“开了锅”:为什么会这样呢,手帕分明是烧着的呀!

老师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心思,微笑地说:“这个实验的原理其实不复杂,因为酒精比水轻,手帕事先被水打湿了,酒精燃烧完了,火也就熄灭了。”同学们一听,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其中的秘密。 这次实验真有趣。

评语:

整个实验的过程写得非常清楚,实验前老师的准备,课堂气氛的渲染;实验中老师先做什么,再做什么,

然后做什么,一步一步很有条理。老师做的每一步,都写得很具体,不仅详细描写了老师的动作、语言,还穿插了同学们议论、心情等场面的描写,这样,就把实验的过程写活了,读起来,会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例文(二)

鸡蛋浮上来了

今天作文课上,老师微笑着对我们说:“这节作文课,我们先来做一个小实验——鸡蛋浮上来了。”说着,从讲台的抽屉里拿出一碟食盐,一个盛着清水的玻璃杯和三个鸡蛋。同学们听说要做这么个有趣的实验都高兴地议论开了,有的说:“鸡蛋怎么会浮上来呀?”也有的说:“这实验一定很有趣??”

实验开始了,老师在盛清水的玻璃杯里先放了一只鸡蛋,同学们都目

不转睛地盯着玻璃杯看,只见鸡蛋慢慢下沉,最后沉到了杯底。于是,老师拿起一把小勺,又把鸡蛋从水里捞上来,并在水中加了几勺盐,然后搅拌了几下。又把鸡蛋放下去了,可是鸡蛋并没有往上浮。有的同学着急地大声叫起来:“老师,盐放得太少了,应该再加点。”老师把一碟子盐全倒入水中,可是,鸡蛋还是在水底没有动。老师注视着杯子里的鸡蛋,自言自语地说:“也许这蛋不是新鲜的吧?”随手把另两只鸡蛋也放入水中。奇迹终于出现了,后放入水中的鸡蛋很快就浮了起来。这时,紧张的老师立刻满面笑容,鸦雀无声的教室立刻响起了欢呼声,有的同学还拍着手激动地站了起来。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下课铃声响了,但同学们还沉浸在欢乐之中。老师说:“今天的实验成功了,是什么原因使鸡蛋浮起来的?请同学们课后去找资料解答。而今天实验的经过,请大家写下来,作为这次作文的内容。大家有兴趣吗?”“有——”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例文选自远东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小学生优秀课堂作文》,作者:蒋笠。选编时作了适当改动。) 评语:

本文一开头,围饶着这次实验,把实验前的课堂气氛给渲染了一下,增添了文章的情趣。接着,按实验的顺序记叙了实验的详细经过。这是文章的重点部分,所以,作者通过仔细观察,把老师做实验时的动作、神态描写得很具体,同时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穿插其中,使文章的内容和当时自己的心情融为一体,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

我 跟 妈 妈 逛 书 店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晴朗,妈妈带我去逛书店。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鞍山书店。走进大厅,里面亮堂堂的,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书店分上下两楼,底楼有文具超市、音响光碟、电子产品等五个售品部。二楼则是各类书籍,什么文学名著、当代小说啊,什么天文、地理、建筑、军事啊,应有尽有。

我早已迫不及待了,就三步并着两步,一溜烟儿跑上楼,找到“文学名著”和“自然科技”书柜,翻阅起我喜欢的书来。我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虽说书又多又精彩,可反而让我拿不定主意了。有的文字太深,有的篇幅太长。忽然,我眼前一亮,一套装帧精美的探险小说《哈尔与罗杰历险记》映入我的眼帘,它仿佛在对我说:“嘿!储圣杰,快买我吧!快买呀!”我仔细地瞧了瞧,觉得真不错。这套书共有14本,什么《亚马孙探险》、《南海奇遇》、《海底寻宝》、《勇探火山口》??这些引人入胜的名字和封面上动人逼真的图画,让人看了也从心底里喜欢。我拿起第一本就看了起来,那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痴痴地看着,连脚都不觉得酸。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不知谁在背后说了句:“咦?这小孩在这里看了半个多小时了,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呀?”这句话使我如梦初醒。我一看,妈妈已不在身边,她在另外的书柜旁看着书呢。我忙对营业员说:“买的,买的。”于是去把妈妈叫过来,付了书款。

买到了一套喜欢的书,我捧着它,忙催着妈妈回家了。一路上,我真比吃奶油蛋糕还开心,觉得逛书店的味道真好。

评语:

与一般的逛商店不同,小作者只用简要的语言介绍了书店是怎样的,书店里有些什么商品,而用很大的篇幅写了自己逛书店时深深被书吸引的情节。文章写得很通顺,重点部分的描写较具体,用词也很丰富,很准确,读起来朗朗上口。结尾也不忘把逛书店的经过补充完整。

(例文选自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的〈〈你也能成为“作文大王” 〉〉,原名〈〈逛书店〉〉,作者:储圣杰。选编时略作修改。)

我跟爸爸逛八佰伴

“到浦东,去逛八佰伴。”已成为上海人的口头禅了。

上海第一八佰伴坐落在浦东南路、张扬路口,是一撞气势恢弘的现代化建筑。听说它的营业面积达14.7万平方米,营业大厅有十层楼面,仅电梯就有80多部。这样的规模,在亚洲是屈指可数的。一天下午,我随爸爸去逛八佰伴,顺便买些东西。

一进大门,里面暖意融融。往前看,是色彩斑斓的油画角,那画面上慈祥的老人,娴静的少女,可爱的孩子,珍贵的动物??纷纷映入我的眼帘,仿佛进入了艺术博物馆。一路信步走去,商品可真不少,大到各种漂亮汽车,小到五花八门的玉器,还有进口的化妆品,着实令人眼花缭乱。

二、三、四楼都是服饰商品。韩国的,日本的各类时装,令俊男倩女大开眼界,流连忘返。

登上电梯,来到五楼,眼前又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有一个儿童乐园,家长们把孩子寄放在里面,自己则可以安心购物。绕过儿童乐园往前走,只见白墙掩映,翠竹环绕,小桥流水,别有景致。你不得不怀疑是否到了苏州林园。啊,原来此处是专售工艺品的。这里还有供顾客休息的长椅,你在这里坐下,四周是精致绝伦的工艺品,尽可以大饱眼福。

篇二:我喜欢读书作文450字

我喜欢读书

很多人都不喜欢读书,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领略读书的魅力,看不到读书的乐趣,其实只要你喜欢读书,经常读书,你就会发现书本不仅会带给你丰富的知识还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快乐。让我们做个热爱读书的人!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处。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命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丸,书是精神食粮,书让我们走进了一个极乐世界,那里简直是天堂。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读书,让你像走进了仙境一样,读书让你的童年生活更加富有色彩,读书陶冶了你的情操,减轻了你的疲劳,忘掉了你的烦恼,读书是五彩的调味料。与其叫我在玩中消耗时间,不如叫我到书的海洋中遨游。

在我不懂事之时,我见书如见鬼,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长大了,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我学会了享受读书的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享受乐趣,而且对你有很大的帮助。书读多了,写起文章来,也会如行云流水一般,说起话来也文彬彬的,不是很好吗?

读书是件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让我们热爱读书,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

篇三:关于读书的作文1000字

关于读书的作文1000字 北村:读书是一种自我保护 但凡是经典,基本上都经过

了时间的沉淀和检验,这些作品值得人一读再读,因为你总会在这些旧书中获得新的东西。 上大学的时候,大概是我读书最疯狂的时候,白天黑夜,没有间歇,几乎就是在图书馆泡毕业的,很多时候,逃课去图书馆,因为我觉得背讲义实在太难受了,最好的老师应该是在图

书馆。所以,整个大学里,我读了无数的书,特剐是图书馆中的西方经典,几乎读了一遍。 这种读书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虽然说现在没有了大学时代那么多的时间,但是我读书的时间仍旧占到了生活的一半,一般来说,我上午写作,然后整个下午都读书,晚上如果不看电影,也会读书。不同的是,这些年来,我读新书比较少了,重读的比较多。我越来越觉得,重读经典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比如我在大学读过的那些西方经典,过些年,再读一遍,就会发现,其实自己当初并没有读透,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发现。其实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的书,但凡是经典,基本上都是经过了时间的沉淀和检验,这些作品值得人一读再读,可能有人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但是这种浪费是值得的,因为你总会在这些旧书中获得新的东西。所以,重读很重要,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重读一遍这些经典。 新书当然也并非没有好的,但问题是,现在的新书太多了,而且太乱,要在这么多的新书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好书,是一个太艰难的工程,所以,我现在很少读新书。读经典则不同,因为有时间在帮自己筛选,历史的大浪淘沙之后,留下来的,无疑都有它独特的价值。 当然,一个人读书总有自己的偏爱和喜好,我也一样。我读的书,以人文、哲学为主,夹杂一些杂书,小说反而在其次,读的比较少,文艺理论的则基本不读。最近正在重读《鲁迅全集》,我觉得,其实大家包括我在内,一直都对鲁迅的作品有误解,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没有发现鲁迅作品的真正价值所在。实际上,我读的次数越多,就越觉得鲁迅对于中国人国民性的那种深入探查和剖析,是别人比不了的,至今也没人能超越他。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探查和剖析,在今天仍旧有效,越读鲁迅,就越能明白。 现代人对读书的态度似乎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要么不读,要么就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去读,这不好。实际上,读书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现代社会节奏太快,人很容易在快节奏中迷失自我,陷入到追逐物质的漩涡中去,而读书,则可以让人慢下来,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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