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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执勤规定心得体会,迅雷下载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11-26 14:45:28 | 移动端:部队执勤规定心得体会,迅雷下载

篇一:执勤心得体会

篇一:校执勤周心得体会(原创)

值周

心得

在大一的第二学期,

我们班很开心的迎来了大学的第一次执勤周。对于执勤周概念还模糊的我,以为执勤周就是

在食堂站着,在宿舍刷卡处坐着,在校园的校道上发呆,放假的多、上课的少,诸如此类,

大概就是我对执勤周的全部印象了吧。然而事实当然不是如我所想。 给我最大感触的或

许不是身临其境的去为同学服务,而且来自于召开执勤周动员大会那位老师的精彩演讲。她

告诉我们,执勤周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执勤周是一次为同学服务的机会,是一个让人骄傲

和难忘的经历。你站在食堂门口,你真的喊得出那一句“同学,饭前请洗手。”吗?即使你知

道你的影响很小很小你真的愿意去做吗?我听到思考很多,不禁觉得平时喊出这句温馨提示

的同学是多么的胆大美丽又大方。你坐在宿舍的刷卡处,监督着同学们刷卡,为了宿舍里面

进进出出的同学们的安全,即使被人不断的嫌弃你还是坚持不懈,这也是很可贵的。我可以

看到,宿舍的同学脚步匆匆,被喊住回来刷卡的通常都面带不耐烦的表情,那样,那个值周

的同学心里一定不好受吧。

终于轮到自己值周,

冒着雨赶到达理宿舍的值班处,很庆幸自己没有迟到。阿姨很友好的打招呼并熟练的教我如

何操作,我认真学习才几分钟,便上岗了!那么多的同学,遇到那么几个不刷卡的也不奇怪,

有的时候人多,还真的是手忙脚乱眼睛不够用,偶尔也有出错的时候就满脸不好意思的道个

歉,其实笑一笑没什么大不了,谁不出错呢。食堂的执勤很有意思,我站在打汤同学的旁边,

闻着各种各样的饭香,想着老师说过我们饿了可以吃点东西再执勤,可是总觉得这么多人看

着我一个执勤的走去吃饭多么的奇怪,或许是碍于面子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都很开心

我坚持了下来。

或许有人以为执勤

周的假期很美好,我却过的很忙碌。临近期末考,各种科目的作业与补习让我非常珍惜这次

执勤周带来的假期。

篇二:公安执勤室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执勤室班组 工作心得体会

篇三:值勤心得.周雨馨doc

值勤

心得

自从戴上红袖章起,

心中便有了那分责任感。

第一天值勤时,心

里倒挺高兴的。自然,态度也十分不错。我是负责第四小列的餐桌,刚看到那里亮的桌面时,

心情也十分愉快。直到有人吃完饭时,桌面以乱七八糟,许多饭菜被倒在餐桌上,使人看极

不舒服,何况是已经吃完饭的,更何况那些没吃饭的同学们,设若换位思考,你会愿意在一

个脏兮兮的桌面上吃饭吗?回答肯定是不愿意的。不仅仅是这样,有时我会觉得一些同学十

分没有素质,根本不配呆在郡园里。

更不好的结尾

俗话说得好:“作文

看的就是龙头豹尾。

最后一天管第四列

餐桌了,心情有点不好,但很快就调整好了,渐渐地有来了一些高年级的,成群结队地打闹

着,同时也出现了第一天的情况。然而这一次他们的态度却没有上次的同学那么好,还骂道:

“要你管啊!吃完会弄好的!”结果可想而知,又走了。

通过这次值勤,我

看到了学校的一些缺陷,希望学校能加大力度查制,争取把郡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篇四:特警训练心得体会

开训

动员心得体会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对于我们担负执勤处突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特警队伍来说,如何确保

在各种情况下的任务完成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支队于3月2日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强化

训练生活。

当代警察,不仅需

要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应用能力、适应能力,而且需要具有坚强的意志,顽强拼搏的精

神,用训练来培养这种精神是最佳方式。

为圆满完成此次集

训任务,我决心做到以下:

一、刻苦训练、加强自我管理能力。

二、扬长避短、优势互补。

三、严守纪律、注重修养。

特警队员要在训练

的有限时间里,汲取无限的知识,发扬“不抛弃、不放弃”的攻坚精神,培养瓷都特警“居

则有礼、动则有威、攻无不克、坚不可摧”的精神,培养一支“心坚如铁、志强如钢,攻必

克、守必住、打得赢”的攻坚队伍。

特勤二大队民警:××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

篇五:公安消防学习执勤战斗条令心得体会

公安

消防学习执勤战斗条令心得体会

(一)是执勤战斗

的法规

新《条令》第一条

规定,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

令》。我们可以说

《消防法》是规范全社会人消防行为的大“法”,《条令》就是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工

作的小“法”,也就是说公安消防部队依据《条令》完成执勤战斗任务就是依法执勤,文明执

勤。反之就属于违法。

(二)优胜劣汰、

与时俱进

随着《消防法》的

颁布实施,执勤战斗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另外,随着执勤工作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

执行,应予以法律化确认。比如,“五个第一”,全勤指挥部应运而生等,都应随之更改。不

然,则属于名不正、言不顺。

(三)维护执勤战

斗者的利益

对于完成火灾扑救,

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成功与否的评判,《条令》就是法中依据。如果我们在执

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保卫过程中,一切战斗行动均符合《条令》

中各项规定要求,那么我们就是依法执行了战斗行动,就是有依据的,就是成功的,合法的。

即使对我们的灭火过程有异议,我们依法行使,他们也是没理的,上访告状者也是胜不了的,

现实中就是一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损失较大的火灾,告状上访者很多,这一方面说是全民法

律意义的提高,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对我们消防执勤战斗工作也包括防火都是考

验。(馆陶火灾)。另外,《条令》对不撤退威胁指战员安全的时候,如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

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

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伺机再组织实施

灭火救援行动。这样以来,对撤离予以法律确定,那么,我们在火灾或应急救援现场遇到这

种情况的话,就理所当然地果断撤离了,而不需要考虑撤离算不算临阵不前或临阵退缩了。

(四)进一步规范部队的执勤战斗行动,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我们大家可以想想,

在灭火应急救援中的经历?有何体会?一般的讲,火场混乱是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一是前后方定位不准;二是消防水源占据和使用不合理;三是火场通讯不畅;四

是火势突变等造成火场的混乱。出现这种情况正常吗?不正常,但也属于消防部队的通病了。

难道说之前我们没有《执勤战斗条令》吗?回答是肯定的,有。只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是因

为在落实《条令》上还有差距,为此,新《条令》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对我们全体消防官兵是

一件大事,关系到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问题。

二、新《条令》修

改部分对比

(一)指导思想的

确定

新《条令》第四条

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

想。而老《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

中兵力大歼灭战”的指导思想。从相比看,新旧《条令》都是坚持“救人第一”这一点是一

致的;从涵盖面上讲:新《条令》指灭火与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而《老条》令主要指灭火战

斗;从字面上看“科学施救”包含的面更宽,只要施救行动是科学的,那么施救行动一定也

是成功的,而老《条令》中的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又不太适合于应急救援这个以

救人为主的战斗行动。

(二)突出了部队

军政主官在贯彻落实《条令》中的主要作用

新《条令》第九条

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

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导机关,说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中看出新《条令》中规定更加突出了军政首长是贯彻落实

《条令》的主体,而不是机关或哪一个部门,也就是说各级军政主官是确保《条令》贯彻落

实的主责人,从而可以改变原先人们观念中存在的《条令》贯彻落实是哪一个部门的事的问

题。

(三)作战原则的

内容得到了充实

“先控制,后消灭”

的灭火作战原则是我们消防部队治用多斗的战术原则,这次颁布的新《条令》第六十九条规

定,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

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的运用堵截、突破、合击、分割、排烟、破拆、封堵、监护、

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我们大家都

应该是很熟悉的,是我们多年来同火灾作斗争,行之有效的原则,也容易理解其含义,即控

制火势发展在前,消灭火势在后,控制之中有消灭,消灭火灾是彻底的控制。而集中兵力、

准确迅速这两句话是我们大家应该熟悉的,这两句话是老《条令》中指导思想的内容,其含

义就是火场上调集兵力要集中,使用兵力要集中,不能零打碎敲,准确迅速是指一切战斗行

动都要正确快速,比如接警出动,向火场行驶、战斗展开、救人、救物等行动。另外,攻防

并举、固移结合是我们在灭火中的要求,攻防并举即进攻和防守同时运用,对于一举能扑灭

的火灾以攻为主,反之以防为主。固移结合是指固定灭火设备和移动灭火设备相结合,再以

前通常的做法就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要求是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可现在新的《条令》把

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这些在火灾扑救中经常运用的要求作为作战原则,

也就是为了充实、完善灭火原则,把这些内容放入作战原则以提高它的地位,使我们在灭火

作战中更好的运用。

(四)值班首长队

伍增加

老《条令》第十三

条规定,值班首长,通常由本级首长和司令部首长轮流担任。而新《条令》增加了政、后、

防部门领导担任值班首长,其意义较大。

三、新《条令》增

加内容

一是第一时间是指

接警要快,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调集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车辆装备。二是足够

警力是指足以完成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警力,在习惯上警力和装备是不分家的,通常叫做

兵力,即包括人员也包括车辆装备,通常的兵力调集各单位都是有规定的,普通火灾按单位

规定调集或按火灾等级调集,按值班首长指示调集。重点单位按灭火作战预案调集。那么如何理解足够呢?就是根据情况要比常规调集要多,宁多勿少。三是有效装备是指火场或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的效果最好的装备一定要及时调集。现在有个说法就是小火灭战术,大火打装备。

2、第一时间到场展开。

3、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救人第一这是新的《条令》的指导思想,是第一位的任务,是必须的。

(二)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全勤指挥部指挥体系。新《条令》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总队、支队应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

全勤指挥部建立,整合了支队值班体系,加强了部队的值班工作,有利于对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定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一是履行好职责,为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出谋划策;

二是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出动规定。新《条令》第四十六条规定,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接警后先报告上级,同时准备。

篇二:公安消防学习执勤战斗条令心得体会

公安消防学习执勤战斗条令心得体会

(一)是执勤战斗的法规

新《条令》第一条规定,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

令》。我们可以说《消防法》是规范全社会人消防行为的大“法”,《条令》就是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工作的小“法”,也就是说公安消防部队依据《条令》完成执勤战斗任务就是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反之就属于违法。通俗的讲只要按《执勤战斗条令》做的,在执勤战斗工作就是合法的、文明的。

(二)优胜劣汰、与时俱进

随着《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执勤战斗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另外,随着执勤工作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执行,应予以法律化确认。比如,“五个第一”,全勤指挥部应运而生等,都应随之更改。不然,则属于名不正、言不顺。从某种角度说权大于法,从这个层面还可以理解为法大于人,法大于权。

(三)维护执勤战斗者的利益

对于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成功与否的评判,《条令》就是法中依据。如果我们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保卫过程中,一切战斗行动均符合《条令》中各项规定要求,那么我们就是依法执行了战斗行动,就是有依据的,就是成功的,合法的。即使对我们的灭火过程有异议,我们依法行使,他们也是没理的,上访告状者也是胜不了的,现实中就是一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损失较大的火灾,告状上访者很多,这一方面说是全民法律意义的提高,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对我们消防执勤战斗工作也包括防火都是考验。(馆陶火灾)。另外,《条令》对不撤退威胁指战员安全的时候,如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伺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这样以来,对撤离予以法律确定,那么,我们在火灾或应急救援现场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理所当然地果断撤离了,而不需要考虑撤离算不算临阵不前或临阵退缩了。当然这里也是有个度的,需要有丰富经验的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不然很难把握的。

(四)进一步规范部队的执勤战斗行动,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我们大家可以想想,在灭火应急救援中的经历?有何体会?一般的讲,火场混乱是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后方定位不准;二是消防水源占据和使用不合理;三是火场通讯不畅;四是火势突变等造成火场的混乱。出现这种情况正常吗?不正常,但也属于消防部队的通病了。难道说之前我们没有《执勤战斗条令》吗?回答是肯定的,有。只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是因为在落实《条令》上还有差距,为此,新《条令》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对我们全体消防官兵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问题。务必加以认真学习《执勤战斗条令》的每一个章节,每一句话,真正理解含义,吃透精神;真正用在我们的实际行动中,为我们更好的参加灭火救援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保障。

二、新《条令》修改部分对比

(一)指导思想的确定

新《条令》第四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而老《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大歼灭战”的指导思想。从相比看,新旧《条令》都是坚持“救人第一”这一点是一致的;从涵盖面上讲:新《条令》指灭火与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而《老条》令主要指灭火战斗;从字面上看“科学施救”包含的面更宽,只要施救行动是科学的,那么施救行动一定也是成功的,而老《条令》中的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又不太适合于应急救援这个以救人为主的战斗行动。这个指导思想重在救人第一和科学行动,也符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要求。

(二)突出了部队军政主官在贯彻落实《条令》中的主要作用

新《条令》第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老《条令》第七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对本《条令》施行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其区别在于新《条令》说的是军政首长,说的是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而老《条令》说的是领

篇三:部队正规化管理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大为全面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制定了行动纲领,描绘了宏伟蓝图,提出了奋斗目标。当前,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我们消防部队建设也跨入了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消防部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步伐,保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保持消防部队的性质、本质和作风,对部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消防部队在深入贯彻党的奋斗目标过程中,部队管理正规化与当前消防保卫任务的繁重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课题,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不健康的思想渗入警营,给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碍。本文结合消防基层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以及改进的对策等方面,试谈点粗浅的个人认识。

一、 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侧重点

部队管理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生成,是巩固和部队自身发展的前提,也是部队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只有加快公安消防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依靠管理增强部队战斗力,积极推进部队管理教育和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部队管理整体优势。这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极为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就是要依据我们部队的本质属性和执勤战备工作需要建立起来的各种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逐步转化为现实状态的实践活动。为此,我们必须理解和分析部队当前的实际情况,以条条例为基本依据,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对部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通过法规、规章、制度为基本手段和依据,并严格执行,通过严格的管理来体现消防部队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二、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兵的思想观念发生着变化,部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官兵大都在为地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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