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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委组织部公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02 | 移动端:抚顺市委组织部公告

篇一:2015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0名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方式方法,优化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形成人才培养的梯次效应,根据《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市委、市政府、抚顺军分区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共计设置300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抚顺校区、沈阳工学院符合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四)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和有关规定,符合政治考核条件。

(五)按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符合身体条件。

三、退役后安置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员需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退役后,综合个人实际情况,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参军入伍人员所应聘的岗位,统一安置到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不服从安置或安置后不按期报到的,不再安置。

以下人员不予安置:

(1)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2)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3)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抚顺人员;

(4)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时间:2015年7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地点:抚顺市委党校礼堂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粘贴1寸照片);

(2)户口本或高考生源地证明(模板见附件3);

(3)身份证;

(4)毕业证;

(5)学位证;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其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另带复印件1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实行诚信报名,考生需承诺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下发时间和领取地点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考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体检、政治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和公示

在考试、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报考者中,依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拟参军入伍人选。因不符合体检标准、政治考核要求或个人放弃等因素产生的招聘计划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应征入伍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伍手续,同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报考者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作为其服役期满并符合安置条件予以安置的凭证。

(六)其他

如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比例,将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并补发公告。 咨询电话:

024-52650128(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24-52426132(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

024-52437612(抚顺军分区司令部)

附件:

1、2015年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岗位信息表;

2、2015年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报名登记表;

3、高考生源地证明(模板)

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6日

篇二:抚顺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抚顺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委办公厅决定,厅属事业单位抚顺市委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全额事业编制的管理岗位。采取面试考核办法进行,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数与招聘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3年抚顺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25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

3、报名地点:抚顺市委机关老干部活动室(新抚区永安路18号—抚顺市委

机关对面)。

4、报名费:每人50元。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6、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13年抚顺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自报名至面试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抚顺市委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安排在面试考核前进行。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1、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实践能力等(面试时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予聘取。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委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市委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委办公厅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篇三: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岗位人选公告

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岗位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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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日 14时59分52秒 佳木斯党建网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中共佳木斯市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团市委副书记岗位人选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优良,工作能力和事业心强;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全日制大学学历;

5、现任副处级职务;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7、身体健康。

三、报考范围

市直、县(市)区及中省直驻佳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具备与上述资格条件相当的干部。

四、工作程序

1、公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晚16时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行政中心816、818房间)

联系电话:0454-8222082

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附以上材料复印件、报名人员登记表(均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企业干部报名还需单位出具企业性质及职务比照管理的证明。组织推荐的,要由干部所在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报名人员登记表及有关信息发布可到佳木斯党建网(/retype/zoom/2228b33f336c1eb91a375ddd?pn=3&x=0&y=33&raww=16&rawh=16&o=png_6_0_0_171_877_18_18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16&md5sum=d6f62a79c795a16bd5fef0b5c6a2f6a2&sign=a1139a233d&zoom=&png=1608-&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公选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差额考察程序人选,人选名单通过佳木斯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5、差额考察。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市委派出考察组,围绕岗位所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综合打分。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差额考察结果进行量化打分,按公选岗位1:2比例确定拟任用初步人选。

7、差额票决。拟任用初步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经差额票决,按公选岗位1:1比例确定任用人选。

任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无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制。

五、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纪检和公证部门对公选程序工作全程监督,各单位、部门及报名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严禁循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

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空白表).xls

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样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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