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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比较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9-11-05 13:17:03 | 移动端:胡塞尔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比较

胡塞尔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比较 本文关键词:维特根斯坦,哲学,胡塞尔

胡塞尔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比较 本文简介:摘要:文章主要从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哲学构建、反心理主义以及主体概念出发来揭示出他们二者之间的差异性。关键词:哲学建构;反心理主义;主体哲学传统的复兴以一种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方式处理旧有哲学的问题,这体现在埃德蒙胡塞尔(1859—1938)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的哲学中,他们分

胡塞尔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比较 本文内容:

摘要:文章主要从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哲学构建、反心理主义以及主体概念出发来揭示出他们二者之间的差异性。

关键词:哲学建构;反心理主义;主体哲学

传统的复兴以一种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方式处理旧有哲学的问题,这体现在埃德蒙•胡塞尔(1859—1938)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的哲学中,他们分别创立了现象学学派和分析哲学学派,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严格地将具体的事件同方法论相结合。二者关注的都是研究哲学方法的问题,特别是休谟已经提出的那些问题,而他们各自也都从弗雷格身上得到了很多启发,而且确实地体现在他们的哲学中。在本篇文章中,尽可能简略地指出两位思想家的共同主题,而不是试图做到详尽无遗,从而揭示出他们各自的相同与差异。首先,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都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之前的哲学,用自己的哲学体系重新规定了“何为真正的科学”。胡塞尔断言道:“哲学就其历史目的来说,是一切科学中最伟大、最严密的科学。”他认为哲学应当是一门像数学和逻辑学那样的以本质而不是以事实为对象的严密科学,其目标在于揭示一切可能的认识以及与此相应的一切可能世界的先验本质,因此具有必然性而不是事实科学所具有的或然性规律。他所开创的现象学才达到了严密科学的标准,是唯一真正的终极的哲学形态,今后的哲学任务只不过是对于其进一步的细节填充,进行完善而已。胡塞尔的基本特点主要是其方法论的创新,通过回到原始的意识现象,描述和分析观念(包括本质的观念、范畴)的过程,以此获得有关观念的规定性(意义)的实在性的明证。

认为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廓清传统哲学中那些概念的真实意义,从而重新说明传统哲学的问题,并深入展开各个领域的研究,从而使哲学成为一门严密的科学。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真正意义上的哲学不是科学也是理论,而只是“明晰命题”的活动。其在前期《逻辑哲学论》一书中,清楚地阐释了自己的看法。其书也主要是为思维划定界限,更确切地说是为思维的表达式划定界限,即以语言为界限,他所讨论的哲学问题都是由语言的逻辑所提出来的。因此,他全书的宗旨是“凡是可说的东西,都可以明白地说,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则必须对之沉默”。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之前的哲学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真正的哲学,这样的哲学是由他们所创立的,但是对于胡塞尔而言,现象学的道路是漫长而且艰巨的道路;而在前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中,维特根斯坦认为自己已经解决了哲学问题,《逻辑哲学论》也可以作为梯子使用而被丢弃。其次,对于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来说,不约而同的是他们都从弗雷格哲学所力倡的反心理主义中获得了灵感和启发,以此来奠基了他们对于“真正哲学”理解的共同的思想基础,都反对将哲学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而力图从逻辑学寻求出路。休谟所开启的怀疑主义无疑挖到了以前哲学的根,因果律被建立在心理习惯联想基础上,哲学不再具有绝对的真理,导致了从心理主义出发来建立哲学,但此基础上的哲学又何以能够保持客观有效性?这也是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所要面对的来自休谟所提出的挑战。胡塞尔在早期的时候,其老师布伦塔诺的经验主义对他深有影响,1891年的《算术哲学:心理和逻辑研究》关于数学、逻辑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探讨受到了弗雷格的“心理主义”的批判。受此批评的影响,胡塞尔返回到逻辑问题的研究。在《逻辑研究》一书中,胡塞尔彻底宣告了同心理主义的决裂,“为重新建立的逻辑学提供一个绪论”“一种可能的———但从未能实现的———逻辑体系的设想。”维特根斯坦对于心理主义的看法虽不似胡塞尔如此强烈,但他同样持有强烈的否定看法。“心理学并不比任何其他自然科学与哲学有更相近的关系。”“知识论是心理学的哲学。”“我对于指号语言的研究与哲学家们认为对逻辑哲学如此重要的那些思想过程的研究不是一致的吗?只是他们大多纠缠于一些无关紧要的心理学研究,我的方法也有类似的危险。”维特根斯坦特意撇清哲学与心理学的联系,在现代科学体系中,心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部分而存在,哲学家们一度认为逻辑所研究的是制约着人们的思维过程的思维规律,而思维过程的研究当然是一种心理学的演技。维特根斯坦则认为逻辑研究的是命题之间的推导关系,而不是有关人们思维过程的规律。认识论应该被划分到心理学的范围之内,而非哲学。他认为自己关于符号语言的研究就是逻辑哲学对思想过程的研究,虽然有语言和命题形式的一面,但维特根斯坦的研究并不是一种无内容纯形式的研究,他将自己的工作基础确定在使用的层次上。

维特根斯坦从弗雷格和罗素那里学到了数理逻辑,并成为他进行语言批判的工具。最后,由于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对心理主义的拒斥,所以在他们的哲学中,认识的主体“我”不再是传统哲学所谓的心理学意义上的人而是抽象的逻辑主体。对胡塞尔来讲,纯粹意识的“我”(Ego)是先验的和无意识的,它可以追溯至“我”的不断反思的循环反复中;而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我”(I)则是语言世界的边界,在此世界里它可以通过命名来确证自己,但是它不可以被反思地理解。“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5.6)“我是我的世界”(5.63)“不存在能思维、能表象的主体”(5.631)“主体不属于世界,但是他是世界的一个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要说的“我”不是经验的我,可以理解为先验的我。这个世界是我的世界———它显示于以下诸事实中:我的世界的界限是由语言划分的,如此便导致我被排除在世界的范围之外,也不在语言的世界中,我的一切也就无法表达。思想和语言是实在或世界的图像,这三者具有同构性,是他前期思想的基本主张。“我”从语言中被消除出去了,语言中“我”的消除可以追溯到世界中“我”的消除。即“真正有一种在哲学上可以非心理地谈论的‘自我’的意义”“哲学上的自我不是人、主体或心理学上所说的人的灵魂,而是形而上学的主体,是界限———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胡塞尔的哲学即使在后期中,仍然将主体作为哲学的中心清楚地建构其现象学理论;维特根斯坦在其后期哲学《哲学研究》一书中则是以对象作为中心清楚地建构哲学。这就导致了胡塞尔的观念主义的一方面,维特根斯坦与其前期思想相比则有行为主义的倾向。胡塞尔的主体(Ego)也就是其先验主体是一个深渊、神秘的黑暗。现象学的分析所展示的是每一次的根据追溯都会导致新的根据的追溯,每一次的视域界限都会导致新的视域界限。Ich作为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先验自我”与Tran-szendentalesEgo(先验本我)是同义的。而Ego作为哲学概念是对于自我有关的认识主体或行动主体的一般指称,本我与自我在一般意义下是相同的,但胡塞尔在特殊意义上分离二者“我们将作为同一级和作为诸习性之基质的自我区别在完整的具体化中被理解的本我。”“先验本我意味着一个作为所有单个意识行为之基础的自我这个自我在意向体验中指向世界和世界的对象,但它本身却不能在对象的意义上被理解,它始终处在隐匿的、非客体的状态”,即也称作“纯粹的”“非世间的我”。主体在胡塞尔那里是通过在习性上贯彻始终的现象学悬搁而得以标示。现象学作为一种反思的观点,在这里,主体成为它自己意识体验的“旁观者”,反思的主体则终止任何在意识被给予的此在或非存在方面的状态。总之,先验自我在胡塞尔哲学里的中心位置,系统来讲,是先于个体、人和世界的,而属于生活世界(Leb-enswelt)。“生活世界始终具有发生———历史的特征,它是由人所建构的、实践的周围世界,这个周围世界作为许多周围世界中的一个处在历史及其传统的视域之中”,这强烈地显示了胡塞尔观念论主义的特征,主体与观念主义之间的张力始终在胡塞尔的哲学中没有得到解决。对维特根斯坦而言,“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必须对之沉默。”“的确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当他这样讲的时候,不在于一个东西是怎样的,而在于它们所显示的东西。他发现某物自身与可显示东西之间的冲突,但它们的确是神秘的。“神秘的东西不是世界如何,而是世界存在。”从这个角度来讲,维特根斯坦解决了如上帝、永恒的生命、死亡、善或恶以及伦理问题。他的逻辑实用主义立场为他表述这些不可说的东西奠定了基础。哲学应该在可思与不可思之间划清界限,从而也为不可思的东西划定界限。维特根斯坦的主体则充当着这个界限的主体,这个主体只有符号意义和调节功能,不存在于世界中,不是世界中的存在物,而仅仅是世界的界限。世界是事实的总和,逻辑空间里的诸事实是世界,作为逻辑范畴的世界,它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事物的总和,由于世界是逻辑的世界,因此世界的界限也就具有逻辑的意义,世界的界限也就是逻辑的界限,于是作为世界界限的主体也就具有了逻辑的意义。主体作为逻辑的界限,但并不意味着主体就是逻辑世界的一个部分,界限主体之所以不可能是世界的一部分主要是由界限本身的逻辑特性以及逻辑的必然性决定的。

这些神秘的表达在开始似乎或多或少在实证主义和语言分析逻辑的边缘,但在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中,这个思想似乎被倒置了。后期《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仍然关注语言在交流方面的客观可确定性,但是前期哲学不可说的东西在后期的哲学里面被给予了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转而更关注日常语言。张力就来源于客观语言和不可说的主体之间,同时不可说的主体的因素则在客观语言的显示中。由此,语言不再构成纯粹事实,但是可以在解释事实的动态过程中变得具有多样性。维特根斯坦后期语言哲学对语言游戏的强调和对心理学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对界限主体思想的一种改造或补充。

参考文献:

[1]刘放桐.现代外国哲学(第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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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188.

[4]VanPeursenCA.EdmundHusserlandLudwigWitt-genstein[J].PhilosophyandPhenomenologicalResearch,1959,20(2):181-197.

[5]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作者:郝金花 单位: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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