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说明:1、如因各种原因,党员未能出境的;或出境后,经批准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基层党组织应将此
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
2、此表一式四份,本人档案、党支部、基层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各一份。 3、本表可由基层党(工)委复制。
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的党员
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审批表
三门县因公因私出国(境)共产党员登记表
填报基层党(工)委(盖章):填表人: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篇二:《党员因私出国(境)停止党籍审批表》
党员因私出国(境)停止党籍审批表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党工委)、本人档案各存一份,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一份。
篇三: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党籍审批表
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注意事项:
一、审批手续。凡因私事要求出国出境的共产党员,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出境手续。 二、党员出国出境前,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对他们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要教育他们热爱祖国,关心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在国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出境定居的党员,要积极参加华侨爱国统一战线的活动。
三、出境后,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办法:
(1)自费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党总支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校党委组织部门。
(3)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四、出境回来后,要求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或解决党籍的,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