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顺应当前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效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订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王建伟 李根全
副组长: 沈献博、黄金书、吕林霞、冷元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吕林霞(兼)
办公室成员:杨兴强、鲁道邦、王萍、梁健、秦怡
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范围
每年新生入学后,10月份开始实行导师制,原则上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三、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4、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四、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方式
本科生导师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五、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引领。导师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
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术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积极走进实验室,开展科技创新大赛,参与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4、职业规划与考研就业指导。导师要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在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六、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次。
2、向学生及时宣传和解释学校学分制及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进程。
3、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搭建学术科研实践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关心爱护学生,时刻掌握和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每位导师每学期与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自定。
5、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年级分管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6、本科生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七、本科生导师的聘任
1、学院拟聘导师人选由学院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中遴选,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2、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聘期一般为二年。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更换导师的程序按聘任程序进行。
3、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公布聘任导师的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学院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和师生比,最终确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名单。
八、本科生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2、本科生导师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工作绩效及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由导师填写《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3、考核结果的使用。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
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出进修学习、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安排
1、实施程序:
(1)教师填报个人简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2、时间安排: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1、《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3、《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4、《物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
篇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XXXX班
一、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
对学生而言:
厦门大学于2006年开始试行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既不像研究生导师,也与辅导员不同,前者重在对已经具备较强自学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学生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后者则主要管理班级后勤事务和学生思想工作,但目前辅导员管理的都是一个年级,辅导员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本科生导师制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作为“顾问教师”,每个本科生导师只管若干个学生,其义务是帮助学生全面成长,其工作重点和最终目的都应该是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增强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即在低年级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在高年级阶段则要适时转变为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加强。
对导师而言:
在导师制中气氛和谐融洽,师生之间与学生之间形成一个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也有利于导师自身的学习和发展。导师虽然在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研实践中处于优势,拥有学术权威,但是,他们和学生一样,在教学与学术水平之间存在一个“最近可发展区”。而这段区域的超越主要是在师生互动中完成的。导师制能够增进导师对自身“最近可发展区”的认识,强化导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意识。从而指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对事物的洞察力、概括力、抽象力,以及一个人看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是生来具有,而是需要通过实践训练,特别是思维训练转化而来的,即将知识转化成学生自己的能力。
真正的目的:在轻松的交流中为学生答疑解惑、做他们人生的向导
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困难
1、 导师都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平时可能会比较繁忙,空闲时间比较少。
2、 学生主动性不强,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已经安排一年多了,却很少有学生主
动联系过自己的导师。
3、 导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一个沟通的桥梁和一个沟通的平台,以致于不能很好地开展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活动。
三、学生面临的问题
1、 对自己的专业认识不够,不知道怎么学好专业知识,导致缺乏学习动力。
2、 学习和生活没有目标,生活懒散,学习习惯差,导致成天沉迷于游戏中。
3、 部分对于本专业就业前景不乐观,导致缺乏学习自信心。
4、 部分同学有考研准备,却对考研不是很了解,需要一个指路人。
四、努力的方向 导师:
1、针对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学生尽快找到自己的目标,构建自己的个人发展计划。
2、依据导师自身技术能力和从事的科研方向,为学生提供技术性指导,使学生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的课外锻炼,弥补课内教学缺乏实际锻炼的不足。
3、凭借导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优势,为学生提供学习性指导,针对学生就业和考研提供指导性意见。 学生:
1、 积极主动联系导师,把自己的短期或者长期计划告诉导师,让导师来作出指导。
2、 根据自己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自己内心的一些想法,积极主动与导师交流,让导师给出建议和意见,帮助你解决问题。
3、 敢于把自己一些创新的想法与导师分享,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或许你的创意还能成为一个项目。
3、 真诚对待自己的导师,细心听取导师的教导,服从导师的安排。
五、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1、 根据学工组要求,十月中旬之前,每个学生都要认真完成职业生涯规划书并且找到自己的导师,请导师给自己的规划作出指导,并确认签字。
2、 各个导师与学生建立自己的学习交流群,方便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交流。
3、 要求每学期与导师至少见面交流两次,开学谈一谈自己的学期计划与目标,期末进行学期总结与反思。
4、 学期末,班委联系导师请导师对学生的学期表现作出评价,学生提交一份学期总结报告,对导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及对下学期的期待。
5、 学期末,根据评比结果,调用班费实施奖励措施,对于经常积极主动联系导师的同学进行物质奖励,对于积极指导学生的导师送上小礼物表示感谢。
现在的交流为将来打下基础
大四的毕业论文指导
以后的考研就业指导
或许会是一生的导师
篇三: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主导作用,营造全员育人氛围,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3.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校工作超过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岗教职工。
4.完成专项培训,获得人事处颁发的《宁波大学本科生导师培训证书》或获得相应培训学分。
对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进行指导是每个教师应当履行的教育职责,凡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职员工原则上都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生交流。导师应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面对面指导与利用各种媒介指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导师每学期主动开展面对面指导不少于一次。
2.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导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计划,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合理选择课程,引导、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3.指导学生妥善处理各种困难,关注学生成长。导师应认真对待学生的主动约谈,对学生遇到的成长问题与困惑,要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与帮助;导师应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落实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学生工作。
三、本科生导师的基本权利
1.享有要求指导对象积极配合的权利,学生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导师开展工作的,导师有权提请学院终止指导关系。
2.享有评价、推荐指导对象的权利,学生的评奖评优、休学、退学、毕业鉴定等事项,导师须签署意见。
3.享有向职能部门、学院转介指导的权利,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指导工作,导师可以寻求学校相关部门、学院支持并要求协助指导。
四、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办法
1.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聘任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导师资格的审核和聘任;各部门行政、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的导师资格登记与审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结合各学院师生比实际,选派到相关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
2.按照“初次分配、二次选择”的原则为学生确定导师,每位学生的第一位导师由学院根据师生专业、学科相近的原则平均分配,一学年后学生可以另选导师。“二次选择”按照学生单向多志愿选择的方式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导师指导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上限为20人。导师原则上对指导对象不作选择,特殊情况由学院做出安排。
3.导师的选聘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每年上半年在校学生选课前选择下一学年导师,每年9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安排导师。导师的聘任以学年为单位,聘期中导师因长期外出进修、身体等原因无法指导学生的,需提请学院安排好接任导师。
4.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由各学科性学院选派,学科性学院当年师生比高于学校平均生师比的,必须根据差额向阳明学院选派导师;学科性学院当年师生比低于学校平均生师比的,由学院自行决定是否再向阳明学院选派导师。学科性学院拟定选派导师名单后交阳明学院,由阳明学院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与学科性学院协商并确定导师。阳明学院负责导师指导对象的分配,并向导师反馈指导对象基本信息。
五、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工作的组织实施。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成员。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联合组成。
2.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副组长。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制订、导师的聘任、工作指导、总结考核与激励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对象中有阳明学院学生的导师,其聘任、管理、考核等工作,阳明学院应积极配合学科性学院,阳明学院可以提出建议性意见,各学院应视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3.学校教职工发展中心建立本科生导师培训制度,组织导师培训交流,学校本科生导师工作办公室编制《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为导师工作提供支持。
4.各学院应逐步建立导师资源库,公布导师的基本信息、指导特色、指导业绩等情况,为学生自主选择提供参考。
5.导师的考核由聘任学院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的形式可以是结果考核,如根据“二次选择”时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多少来确定等级;也可以结合过程考核,但要力求操作简便。
6.导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导师数的20%。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提高和年度评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7.学校每年对优秀本科生导师进行表彰,由学院根据导师人数的5%推荐“宁波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导师,由学校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推荐参评各类育人工作奖项。
8.导师指导本科生工作量计入到学院A类工作总量中,由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办法经第15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2.各学院2012-2013学年导师分配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