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盘点差异处理制度
盘点差异处理制度
盘点可能出现重大差异。所谓重大差异即指:盘损率大幅超过同行业标准或公司目标,以及毛利率远低于同行业标准或公司目标。
1.盘损率是实际盘点库存与电脑理论库存的差异。
一般而言盘损的原因有下列几种:
(1)错盘、漏盘
(2)计算错误
(3)偷窃
(4)收货错误,或空收货,结果帐多物少
(5)报废商品未进行库存更正
(6)对一些清货商品,未计算降价损失
(7)生鲜品失重等处理不当
(8)商品变价未登记和任意变价
2.若发生重大差异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重新确认盘点区域,看是否漏盘;
(2)检查收货,有无大量异常进货,并且未录入电脑;
(3)检查有无大量异常退货,并且未录入电脑;
(4)检查库存更正及清货变价表;
(5)检查是否有新来生鲜处理员工,技术不熟练;
(6)重新计算;
3.同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库存调整
4.商品盘损的多少,代表着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及责任感。
只要结果在合理的范围内,均视为正常。同时有必要奖优惩差,降低损耗。参照行业标准及华联综合超市的低成本损耗及责任落实到人的经营理念,公司目前规定的量贩店盘点损耗标准为:
(1)门店盘损率应控制在销售总金额的4‰-6‰。
(2)在4‰以下予以奖励。
(3)在6‰-8‰之间应视为低于标准水平,必须由店长负责寻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在8‰以上为不正常,须追寻有关经营人员及员工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开店初期二个月的第一次盘点允许有较高的损耗率。
5.盘点的组织
盘点作业人员组织,一般由各店自己负责落实,若为全面盘点,应由总部营运部、电脑部、财务部、采购部在各门店进行盘点时分头指导和监督盘点,并由营运部总监统筹安排。
由各店长负责并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人。盘点作业是商店人员投入最多的作业,所以要求全员参加盘点。一般是每个部门为一个小组。
若为区域盘点,则由楼面各部门,根据盘点计划自己组织落实,同时由ALC配合操作。
篇二:盘点差异处理制度
盘点可能出现重大差异。所谓重大差异即指:盘损率大幅超过同行业标准或公司目标,以及毛利率远低于同行业标准或公司目标。
1.盘损率是实际盘点库存与电脑理论库存的差异。
一般而言盘损的原因有下列几种:
(1)错盘、漏盘
(2)计算错误
(3)偷窃
(4)收货错误,或空收货,结果帐多物少
(5)报废商品未进行库存更正
(6)对一些清货商品,未计算降价损失
(7)生鲜品失重等处理不当
(8)商品变价未登记和任意变价
2.若发生重大差异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重新确认盘点区域,看是否漏盘;
(2)检查收货,有无大量异常进货,并且未录入电脑;
(3)检查有无大量异常退货,并且未录入电脑;
(4)检查库存更正及清货变价表;
(5)检查是否有新来生鲜处理员工,技术不熟练;
(6)重新计算;
3.同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库存调整
4.商品盘损的多少,代表着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及责任感。
只要结果在合理的范围内,均视为正常。同时有必要奖优惩差,降低损耗。参照行业标准及华联综合超市的低成本损耗及责任落实到人的经营理念,公司目前规定的量贩店盘点损耗标准为:
(1)门店盘损率应控制在销售总金额的4‰-6‰。
(2)在4‰以下予以奖励。
(3)在6‰-8‰之间应视为低于标准水平,必须由店长负责寻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在8‰以上为不正常,须追寻有关经营人员及员工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开店初期二个月的第一次盘点允许有较高的损耗率。
5.盘点的组织
盘点作业人员组织,一般由各店自己负责落实,若为全面盘点,应由总部营运部、电脑部、财务部、采购部在各门店进行盘点时分头指导和监督盘点,并由营运部总监统筹安排。由各店长负责并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人。盘点作业是商店人员投入最多的作业,所以要求全员参加盘点。一般是每个部门为一个小组。 若为区域盘点,则由楼面各部门,根据盘点计划自己组织落实,同时由ALC配合操作。
篇三:盘点奖惩制度
盘点奖惩制度
(一)盘点工作奖励事项:
1:举报盘点工作中违规操行现象的人员奖50元。
2:提出有效的改善盘点方法或建议者奖50元。
3:盘点盈亏比例(除生鲜)在千分之六以下的奖励该门店300元。 4:参与该门店盘点的其监盘和督导人员不参与奖金的分配
(二) 盘点工作处罚规定:
1:盘点前准备工作不到位并给后续盘点带来不便或发生错误的罚款30元。
2:盘点责任人迟到10分以内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罚款20元 ,超过20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盘点者以旷工论处。盘点请假要扣表现奖分数10分。
3:不按规范填写盘点单或遗漏其中项目,编错页码,字迹潦草难以辨别的每单罚款5元。
4:在抽盘中发现初盘有差错,初盘者一次罚款5元。
5:盘点单录入员在输录过程中发现差错不作记录,不向经理报告,一次罚款5元。
6:盘点录入员对录入数据有差错视同录入错误。录入错误一单罚款5元。单据丢失一单罚款50元。
7:盘点督导没及时发现盘点表漏盘错误,每单罚款10元。
8:盘点督导在整理盘点清单时若出现清单序号混乱罚款5元,单据缺失每单罚款50元。
9:盘点当天盘点督导无故未能按时上岗者罚款100元。
10:督导人员所辖门店发生重大盘点事故时,督导应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接受处罚。
11:盘点差异查询表逾期未能上交,罚该店长50元。
12:因调度不当造成盘点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罚总务人员200元。
13:未按时间要求录入盘点单完毕者,处罚该店长100元。
二.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批,各部门宣导后试行并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