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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税新政细则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6-07 05:54 | 移动端:红利税新政细则

篇一:从差异化红利税谈资本市场分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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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差异化红利税谈资本市场分红制度

作者:苏乙

来源:《商情》2013年第30期

[摘要]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已逾20年,上市公司募资总额大大超过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占融资总额比率不足13%,饱受中小投资者诟病,被冠以“圈钱市”之称。本文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差异化红利税谈起,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问题向监管层提出建议,希望能够通过相关政策约束,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

红利税;现金股利;强制分红

一、前言

2013年1月1日,差异化红利税新规正式实施。新规规定,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但是,该政策甫一实施,便遭来非议,许多证券行业资深人士认为该政策不光没有起到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反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事实究竟怎样,在我国当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活跃在资本市场上的各方—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应当怎样协调,尤其是监管部门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值得深入探讨。

二、差异化红利税不合理因素

(1)投资者税负明显加重,打击投资热情。新政策实施前,持股超过一年、持股一个月到一年、持股一年以上的投资者税负统一是10%。红利税改革后,上述三者分别改为5%、10%、20%。可以看出,持股一个月到一年这一阶层的投资者的税负是不变的。但是,在我国本来相关法律法规就不健全、监管严重缺失的股票市场上,持股仅仅一个月之内的投资者人数大大少于持股一年以上的长线投资者,那么综合下来,投资者的税负明显加重。举个例,A投资者所持股票的上市公司(所持时间未满一个月),实施10送10派2的高送转方案,A持有1000股。那么根据规定,A投资者需要支付红利税240元(送股同样需要扣税),实际上,投资者仅仅得到现金红利200元,分红后不赚返亏40元。如此重的税负,无疑会打击投资者的

篇二:上市公司分红四千元为什么股东要交万元红利税?

分红四千为什么要交万元红利税?

搜狐证券讯 近期,股民张先生反映,自己4000多元分红,却因持股不满月,被扣近万元税款。

A股市场一直以来的传统,就是爱炒高送转。尽管送股本身并没有给投资者增加什么额外的收益,但投资者总是乐此不疲,高送转的企业总能在市场上引发一波炒作。可很多人并不知道,上市公司送的红股是需要缴税的。而根据去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的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新政,某些情况下扣税可能比得到的分红还高,也就是分红还得倒贴钱,广州的张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

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在2月8号买入了上海新梅(600732.SH)的股票,并在3月6号卖出。而在此期间,该股票实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

“我在3月6日卖出股票以后,资金就被冻结了,并分别在3月7号和3月8号补缴税款,而派息收入则是在3月14日才打进账户。”张先生称。结果,张先生只取得了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交了近1万元的税款,张先生很困惑。

几经研究之后,张先生发现了如下两条原因:

首先,红股是要交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所送红股,则依然按相关比例税率缴纳个税,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征。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则不征个税。

其次,去年11月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新政加大了张先生的税率。 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张先生持股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

具体来看,张先生的股进行了10股送8股,按照票面额1元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事实上,张先生的情况并不是只有特例,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懵懂之中,缴了20%的最高税率。“多数客户的资金量比较小,都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上海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称。 现金红利张先生不陌生,没想到连上市公司的送股也抽税,送得越多抽得越多。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建议彻底取消当前股市的红利税。他认为,

在中国资本市场一蹶不振的前提下,征收送股红利税破坏力很大。

“从法律上说,派送的股权除权之后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变现,形成个人收入,在一般正常的股市里面,作为资本利得税是合理的”。刘纪鹏提到,但就中国股市目前的情况来看。股市发展二十年,一级市场诞生了无数的创业板富翁,但二级市场的股民被盘剥的白骨累累,股市一蹶不振,在这种条件下,不应该征收送股红利税。

刘纪鹏认为,不仅仅是送股红利税,整个股市的红利税都应彻底取消。“中国资本市场风险大,赔钱的上市公司是不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更不会给股,西方国家则不然,他们规定股市的亏损和红利、送股之前可以互相抵扣,同时还可以与其他经营性收入合在一起进行平衡。但我们国家的股市有这么完善的制度保障吗?”

“赔钱了没人管,分一点红利都要交税,而且包括送股本身是对这个市场大量亏损投资人的一个补偿,或者对投资人来说,只是正常的买卖股票的获得,对这方面收益征税是不合理的。”刘纪鹏指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健全,征收送股红利税的作用和破坏力很大,最终的结果就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在不健康的资本市场环境中更得不到补偿。

分红四千却交万元红利税 曹凤岐批送股收税不合理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送股收税没有根据,没法计算,不合理。"除权之后这个送股和转增股除权后都是一样要摊薄每股利润和每股净资产的,其实什么都没得到,不应该收税。"

但这部分不应征收的税款在去年11月的政策中,不仅没有减免,相反的,税收比重加大。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监管层显然是为了鼓励长期持有,但事与愿违,曹凤岐指出,差别化红利税征收政策对持股一个月内的征收20%的重税,这会逼得差别化红利税征收众多投资者在公司高送转之前提前离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多为象征性的,很少有股民会因为得到微薄的股息始终坚守,往往高分红也弥补不了股东的损失。

红包变成了炸弹,在新政策第一年,很多投资者因为不熟悉分红税收的细则而亏损。曹凤岐指出,送股征税相当不合理,可见之前制定这个政策的时候,税收的利益面的考虑大于

对投资者的保护。

"如果这样,还不如把送股都变成现金分红。"鼓励价值投资,曹凤岐提出自己的红利税"改革方案":"持股一个月以内(红利税)应减为10%,持股一个月到一年的应减为5%,一年以上的应该免税。"

呼声:应取消红股所得税

在议论声中,不少人对红股需要征税产生了质疑。

“送股根本就不算真正的分红吧,连分拆也交税。”一位投资者产生了这样的质疑。

“红股也要税,高送转坑爹没商量。”网友叶为王说。

“无论是直接以当期盈利、未分配利润对股东派送红股,或以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抑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民手上的股票是增加了,可到手的现金财富并没有任何增加;红股发与不发、股本是否转增,股民所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或者对上市公司的剩余财产索取权,都不会有任何变化。以当期盈利、未分配利润对股东派送红股,以及以盈余公积金派送红股,投资者到手财富没有增加,对此征收所得税,从法理上也站不住脚。”评论员熊锦秋说。

“对红股是否是应税所得,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提出,上市公司派发红股,投资者实际上并没有从公司中拿走任何财产,没有增加股东利益,不应被认为是收入,进而认定红股并非应税所得。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将股东是否实现了收入作为判断是否征税的标准,这才是比较合理的。”熊锦秋进一步解释说,这么多年来,沪深股市投资者之所以对红股税收问题不大重视,是因为按《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派发红股的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有时投资者感觉不到红股所得税的存在,并非没有缴纳,而是在不知不觉中被扣缴了。可以肯定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投资者所分到的红股越多,其所缴纳的所得税越多,其在上市公司的实际利益却在减少。目前沪深股市红股所得税为红股票面的10%,尽管比例不大,但长年累月,积少成多。其实,细究起来,投资者获送红股与所获的转增股本一样,其现金收入并没有因此有任何增加,为此缴纳红股所得税,于情于理都很难说得通,理应尽快废除。

不过,也有投资者为红股所得税说了点好话。“的确是不合理的,但是,恐怕没有红股税的约束,市场上玩股本拆分的游戏会更烈!”有网友这么说。

接下来几个月将是A股的密集分红期,请投资者们密切关注自己股票的分红情况,对于高送股的股票,多留一份小心。

篇三:01全套股权转让、股息红利相关税收政策解读(股权转让、股息红利等)

股权转让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本文整理了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公司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以及合伙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行为涉及的税收政策,供大家参考。 一、股权转让

二、公司分配股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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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向合伙人分配股权转让收入及股息、红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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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一、转让方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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