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为表彰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优秀会员,院工会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院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2、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群众拥护者。
4、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工会集中群众推荐意见,报学院工会审批。
2、各工会小组按会员人数整数的20%,确定名额。
3、工会小组长和工会工部不参加小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由工会委员会另行评选。
备注:各组在元月4日前评选完报工会。名额分配如下:总务办公4人,学生督导3人,教务烹饪3人,服务英语4人,基础培训4人,机电4人。 院工会
2013年12月31日
篇二:关于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的报告
关于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的报告
院工会:
按照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度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经轻工与院学院分会会员投票选举,现将推选人员上报工会。
工会积极分子:雷金波
轻工与药学院
2016/1/11
篇三: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方案
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方案
为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会
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共建和谐常吉,促进常吉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表彰工会工作成绩显著的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处所有工会会员(含临时工)。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热爱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
3、能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单位开展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活动中献计献策、热心服务,受到职工的好评。并能带动和影响其他会员参加工会的工作与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能积极主动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评选活动以各单位、各科室组织进行,按照个人自我总结,综合评价、确定反馈、复核、签署评选意见的程序进行。
2、工会积极分子呈报表统一用黑色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事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练。
附件: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工会积极分子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