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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委组织部公告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1 | 移动端:朝阳市委组织部公告

篇一:关于对拟提拔任职的王建等28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拟提拔任职的王建等28名同志进行

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任职的王建等28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建,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甘肃酒泉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拟任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清,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河南许昌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拟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方学辉,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甘肃酒泉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法学会秘

书长(副县级),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正县级)。

石占全,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甘肃酒泉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

生启军,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河南郑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拟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

冯 江,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甘肃正宁

人,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正科级),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 岩,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甘肃金塔

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华嘉明,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上海人,

省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瓜州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 晓,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山东栖霞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

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拟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智英,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甘肃通渭人。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拟任市公安局反恐防暴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安 宏,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甘肃酒泉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正科级检察员,拟任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堂春,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甘肃金塔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波,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新疆哈密

人,中央党校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拟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正县级)。

张 清,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甘肃敦煌

人,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受贿局局长,拟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升元,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甘肃酒泉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拟

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赵 丽,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甘肃敦煌

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正科级),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试用期一年。

赵占龙,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甘肃瓜州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拟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赵廷录,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甘肃酒泉

人, 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瓜州县公安局政委,拟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赵铜山,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甘肃金塔

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 琦,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甘肃酒泉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拟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贾 斌,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甘肃瓜州人,

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拟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贾福祥,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甘肃秦安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拟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柴甲林,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甘肃敦煌人,省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拟任瓜州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董 海,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甘肃武威

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正科级审判员,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试用期一年。

程国伟,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甘肃酒泉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拟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戴友勇,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甘肃临泽

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北县公安

篇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朝组通〔2010〕17号

各工委、党委(党组),各街道、地区办事处(乡)、局(处)、公司,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好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使每名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

第一,各单位要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参考测试题(附件二)和《中共朝阳区委组织部给干部的函》(附件三)发到机关全体干部,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掌握并进行自我测试,同时,于2010年4月底前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有关知识的考试。

第二,切实抓好机关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2010年5月8日前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要积极组织开展全体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列为2010年度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培训(包括培训计划)情况,于2010年5月4日前形成专题材料报各主管工委或主管部门,各主管工委和主管部门于5月5日报区委组织部(723房间)。

第三,要通过本单位、本地区的新闻媒体,网络、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本单位、本地区学习执行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开展新闻宣传情况,按照要求将汇总填报表报送各主管工委或主管部门,各主管工委和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汇总表样表见附件四)

二、深入开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自查

(一)自查的时间

全区各单位统一于201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开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自查。

(二)自查的内容

这次自查的重点是,2006年5月以来,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5〕8号)、《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等文件规定的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看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没有;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否达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的要求。

2.“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情况。主要看“四项监督制度”下发后,是否组织了学习宣传,是否在领导班子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是否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等。

3.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情况。采取

了哪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等。

4.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主要看是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是否存在降格以求、超职数配备干部、变相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

5.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情况。重点看是否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有没有简化、变通、违反程序,尤其是表面上履行程序,实质上却在“程序”掩盖下,不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

6.建立配套制度的情况。主要看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责任追究等方面有哪些新办法,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四权”方面有哪些新经验。

7.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重点看执行制度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

8.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主要看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还存在哪些不足。

9.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情况。主要看干部群众对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不满意,对党委(党组)提拔任用的干部认可不认可,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集中在哪些

人、哪些事、哪些地方、哪些环节。

10.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重点看是否重视群众意见并及时进行了查核,处理是否恰当。

11.干部任免材料等基础工作完成情况。重点看民主推荐材料、考察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干部基本信息与档案记载是否一致,有没有在“三龄一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的问题。

(三)自查的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深入地进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的自查,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照自查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好自查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整理干部任免有关材料,准确核对2006年5月以来选拔任用干部的名单,认真核查每次选拔任用干部履行的工作程序,全面梳理各个环节的有关材料,确保本单位的干部任免有关材料完整、规范。

3.形成本单位开展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情况自查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包含:有关条例和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各项自查内容的检查情况,本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下一步的整改安排。各单位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

篇三:2014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朝阳人事考试网:2014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公

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1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课程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和市编委办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直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遴选市委政法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位

市委政法委面向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8名职员。

二、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责任心强,热爱政法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取得事业编制身份后的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且没有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打印填写《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A4纸一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对过,市委政法委五楼)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资格初审。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证件等进行确认。资格确认后,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开考比例重新确定遴选人数。(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相

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条件不符的,在遴选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3)报考人员自报名至遴选工作结束,除考试期间外,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的通讯方式不畅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组织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是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从省以上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题库选取,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以电话查询。

二是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同时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从外市聘请考官组建面试考官小组,考官不少于7人。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政法委对报考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按照笔试、面试6:4比例折合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需补充考察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法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并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朝阳市委政法委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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