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厦门市财政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财政审核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时候可以取件?
答:以受理决定书(回执单)承诺日期为最后期限,如需查询请联系厦门市政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3楼C厅29-32号取件窗口,电话:0592-7703892
2、我把件送到窗口受理后,怎么知道是哪个科室,哪个经办人在审核?
答:本中心内部审核流程有相关规定,当资料审核一定程度,项目审核人会主动与您联系,请您不必急于查询,只要保持所留电话可联系即可。
3、财政审核中心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中心受理的范围是: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的控制价审核、预算审核、决算审核、资金拨付。
4、报财政审核需准备什么资料?
答:报财政审核需准备的资料,详阅办事指南(财政性项目资金支付办事指南、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决(结)算审核 办事指南、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的网上查询操作步骤:
网站:厦门市财政局--财政审核--效能建设。
5、报审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答:进入网站下载决算报审表;
网站:厦门市财政局--财政审核--表格下载。
6、财政审核的步骤?
答:1、进入网站下载决算报审表;网站:厦门市财政局--财政审核--表格下载
2、参阅决算办事指南,准备资料;网站:厦门市财政局--财政审核--效能建设
3、资料准备齐全后,送到厦门市政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3楼B厅31号财政窗口受理。联系电话:0592-7703815
7、财政审核的依据是什么?
答:财政性项目资金支付审核的依据:厦财基[2002]48号;
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决(结)算审核的依据:厦府[1996]综139号、厦府[1997]综132号、 厦财基[2002]48号
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的依据:厦财基[2002]48号、厦府[1996]综139号、厦府[1997]综132号
8、财政审核需要多长时间?结算审核的时限?预算(控制价)审核的时限?
答:具体见办事指南。
9、财政审核是否收费?
答:审核工作是不收费的。
10、请问工程进度款支付计算方法是怎么算的?
答: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根据厦财基【2002】48号《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执行。
11、请问报审表中要留建设单位经办人的电话,还是可以留施工单位经办人的电话?
答:报审表中要留建设单位经办人的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
12、请问投资金额很小的建设项目,要不要报财政审核? 答: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不限投资额度,都要报财政审核。
13、取件回执单丢失了,如何办理取件?
答:按政务中心的办件要求,如遗失受理决定书(回执单),请携带建设单位证明(准确提供项目名称,申办事项及报件人姓名),报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方可在窗口办理取件手续。
14、前期费用如何送审?
答:同一费用同一概算同一承建单位应合并送审。
15、规划费用审核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规划费用需提交资料:
(1)资金来源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
(4)规划成果
(5)主管局的审批意见
16、项目建议书费用审核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资料:
(1)概算批复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
(4)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5)建议书成果
17、可研编制费用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概算批复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
(4)可研的批复
(5)可研成果
18、设计费用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概算批复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
(4)设计成果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施工费用的审核结论书
(7)设计变更的相关资料
19、勘察、测量费用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概算批复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含电子版) (4)测量成果的电子版(光盘)
(5)经业主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
(6)勘察任务书
(7)勘察成果审查报告
20、施工图审查费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概算批复
(2)合同
(3)经业主审核确认后并签字盖章的费用结算书
(4)设计或勘察成果审查报告书
篇二:泽稷网校 2016第三季福建厦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2016第三季福建厦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从2016年10月1日起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可进行查询,请各考生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凭报名注册信息至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查询。
2、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查询(联系电话:0592-2229601)。
2016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三科考生的单科成绩不滚动累计。
另每季度因考试人数及考场安排不同,成绩公布不设固定时间,请考生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10-01
文章来源:泽稷网校
篇三: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
察设计费付费标准的通知
2006-6-13
厦 门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
厦财建?2006?11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
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我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采用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称“2002年标准”)标准并作适当下浮。具体是:在2002年标准下浮20%基础上,再按不同工程类别作如下调整:
1、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再下浮10%;
2、水运工程再下浮20%;
3、公路、城市道路工程再下浮15%;
4、其他工程再下浮15%
5、工程勘察再下浮25%;
6、工程测量再下浮10%。
该标准从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厦门市计划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基[2003]4号)同时废止。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设计费 调整 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2006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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