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辽宁工大团联发[2012]2号关于评选辽_
辽宁工大团联发[2012]2
号
关于评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第五届“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的通知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
随着我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不断推进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的深入实施,涌现出一批积极投身科学探索、刻苦攻关学术研究的优秀大学生典型。为进一步有效地培养、发现、凝聚优秀应用创新型人才,发挥优秀青年人才的典型示范作用,校团委、科学技术处、研究生会、学生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 二、评选条件
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学习成绩优良,入学至今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
发表过学术论文(限前两位作者),或被EI(Comdex)、SSCI或SCI收录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限前两位作者);
2.主持过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已结题; 3.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奖;
4.获取科技发明专利(限前三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限第一发明人)。
三、评选方式
参评同学须填写申报表上交至各院、系团委,由各院、系团委初选并把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上报校团委。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终评答辩,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进行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者。
四、实施步骤
3月1日下发评选通知
3月14日 各院系把候选学生报名表及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 3月15日 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月16日 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3月下旬终评答辩 五、实施要求
1.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2.申报候选人所需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一式一份,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lngdxtw@188.com)。
(2)相关证明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学技术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辽宁工大第五届“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主题词:评选 “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 通知 抄报:校党委、团省委学校部、团阜新市委 抄送: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各院、系 抄发: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日
共印50份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五届“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
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篇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11.9
附件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2009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充分发挥素质拓展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化,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 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指根据党和国家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评价体系。
第三条 实施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关于素质拓展学分的有关要求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素质拓展学分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学生,学校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章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
第四条 素质拓展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其中,必修学分包括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学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四类,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培养计划的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必修学分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充抵,任何一类学分不修满学校规定的素质拓展学分分值,学生都不能正常毕业;选修学分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技能培训及其它学分四类,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修,不受类别限制,只要所修学分达到学校规定分值即完成素质拓展选修学分。
第五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共计22学分,其中必修17学分,选修5学分。必修学分须在要求的时间内修习,一般不得延后。选修学分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第7学期前获得满即可。具体素质拓展学分体系见表2-1。
表2-1:素质拓展学分体系表
第三章 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第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评定包括学分和成绩两部分。学生参加相应素质拓展活动获得相应的学分和成绩,未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或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不能获得学分及成绩。
第七条 学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为一年级学生开设“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与素质拓展指导课”,学生按要求参加学习,考核通过获得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学分。
第八条 学生通过参加各类主题思想教育活动获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每学期的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由学校和院系分别设定必选和自选活动主题,内容主要针对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的切身需求。各团支部按要求召开全体团员参加的团支部大会,学生针对活动主题归纳总结自身学习心得体会,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团支部,并报送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审核及给定成绩。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1。
表3-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九条 学生通过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课余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社会调查、社区援助、法律援助、支教扫盲、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家教、公益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学生要如实向院系提供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相关记录及实践报告,由各团支部和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效果给定学分及成绩。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2。
表3-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十条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必修学分即为科技竞赛与科研训练学分,由各基层院系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及共青团组织共同实施。通过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报告及研讨活动,结合专业开展高质量的科技学术竞赛,组织专业实践活动,开展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鼓励学生参加教师课题研究等,为学生提
供丰富的科学研究平台,实现对本院系实施素质拓展学分化学生的全员覆盖。学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科学研究等的相应学分及成绩由院系具体设计,学校根据每学期各院系学生获取科技竞赛与科研训练学分情况划拨相应经费,用于科技竞赛的组织和科研训练指导教师的工作酬金。具体学分体系见表3-3。
表3-3: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必修学分体系表
第十一条 学生可通过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选修学分。包括参加校级“雄鹰杯”大学生科技学术系列竞赛,省及国家级各类“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学术系列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科技学术赛事,参加校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及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校大学生科技论文在线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报国家专利,实现技术转让等。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4。
第十二条 学生通过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包括:参加学校承认的校内外演讲赛、辩论赛、十佳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小品大赛及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等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及各种文体活动演出等。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5。
表3-5: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十三条 学生通过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获得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包括:在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委员会、学生社团、学生党支部、班级等团学组织中任职,组织策划精品校园文化活动等。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一学期任职时间超过4个月并按要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即可获得相应的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校、院系两级的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委员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生社团理事长,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各学生党支部书记;乙类:除甲类以外,由学校认定的其他各级组织学生干部。一名学生同时兼任多种职务的,只加一类职务学分。对在工作上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者,不予加分。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6。
表3-6: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十四条 学生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及其它活动获得技能培训及其它学分。技能培训及其它活动包括: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等级考试(英语专业),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注册会计师、律师、评估师、拍卖师等考试,获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等级别考试,通过普通话考试,获得Office、CAD、Pro-E、3DMax等计算机认证证书等。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3-7。
表3-7
:技能培训及其它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十五条 学生在各种活动中获得集体荣誉时,如集体和个人在同一个活动中获奖,获奖个人只能取两者中分值最高的一个,不能累加。如个人在同一活动中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则只加一次最高分。同一件作品获得多项奖励时,只加一次最高分。
第四章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和管理
第十六条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辽宁工大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教务处长和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简称“辽宁工大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的学分认证工作。
1.辽宁工大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设在校团委,受校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中心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中心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专职团干部担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
2.各院系设立相应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院系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院系级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团委书记任主任,成员由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团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辅导员、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主要社团负责人、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人组成。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
3.各班级成立团支部认证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团支部书记、班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组成,认证小组负责协助本院系素质拓展评定管理中心做好本班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材料收集和初步认证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开发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进行网络化管理。各部门可在每月底通过管理系统在网络上集中发布下一个月活动信息,或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发布相应活动信息,学生参加活动需提前在网络上报名。
第十八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和评价过程中,对于各部门集中举办的活动实行主办方直接认证方式,由活动举办部门通过管理系统直接为学生添加成绩;对于不能直接认证的活动项目,实行学生个人申报、团支部民主评议、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管理中心集中
篇三:“辽工大之星”基金表奖通知
通知
各学院
经基金评审小组研究决定,获得”辽工大之星”——“杜卡迪”大学生创新奖励基金获奖的学生名单已经评定完毕。请各学院组织好获奖同学填好《获奖登记表》,盖上本院章和教务处章后,请于12月28日交到校友总会(9B10楼校友之家,找张老师13941638063),届时根据上报表情况颁发各项目奖金,过期不补。同时请获奖学生将获奖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发到校友总会(一个项目组交一份即可,辅导员老师通过OA 发给张利臣老师)以备校友查阅、存档。
获奖人员参看《2013年度省一等奖以上科技竞赛获奖名单》 辽宁工业大学“辽工大之星“——”杜卡迪“大学生创新奖励基金表奖大会
开会时间:2014年1月2日下午3:00
开会地点:在图书馆报告厅
参会人员:学校领导、评审小组成员、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各学院主管学生副院长、分团委书记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
邀请嘉宾:沈阳校友会代表、沈阳杜卡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志勇(自动化812班)
辽宁工业大学校友总会
辽宁省辽宁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3年12月26日
附表:《2013年度省一等奖以上科技竞赛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