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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剧团章程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5-10 07:39 | 移动端:业余剧团章程

篇一:话剧团章程

欧美话剧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二章 主要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三章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四章 团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五章 奖惩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六章 活动纪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七章 团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八章 活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第十章 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欧美话剧团

第二条 性质:“欧美话剧团”是在院团委指导下,社团联合会管理和监督下,由话剧爱好者自发组建的独立自主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宗旨

1.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提升学院的文化内涵。

2. 提高广大学生对话剧的鉴赏能力,增强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

3. 为舞台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发挥的平台。

4. 经典与原创并举,注重表现思想

第四条 话剧团社团文化 九字方针:认真 团结 家 交流 学习

第二章 主要活动

第五条 欧美话剧团的主要活动:

1. 培养成员话剧知识,并面向学校和社会进行话剧展演。

2. 独立承办话剧相关晚会及活动。

3. 参与学校及社会的文艺节目演出、比赛。

4. 同其他学校话剧团、文艺团体进行交流学习。

第三章 组织

1) 组织制度

第六条 本社团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团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常务工作委员会。常设工作部门有:导演组、演员组、编剧组、宣传组、文艺组、外联组、化妆组、剧务组。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由各组长,副组长及以上干部组成。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团长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更改时间。会议采用投票表决制度,正副团长有一票否决权。

第九条 话剧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或两名。分别由上届团长,副团长提名,常务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产生。

第十条 团长总体负责团内各种重大演出活动的安排及对内外一切事物,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领导团内各项工作。 副团长负责部分各项工作,有义务协助团长展开各项事物工作,有权利独立提出并展开工作。

第十一条 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组活动,并向团长汇报情况。

2) 二,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各部门职能

? 导演组:培养导演,并负责话剧的编导过程。

? 演员组:对演员进行培训,并负责各话剧的演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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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剧组:培养编剧,并负责原创剧本的工作。 宣传组:负责宣传板,条幅等一切宣传手段的工作。 文艺组:负责组织除话剧之外优秀的节目演出。 外联组:与外界各方面人士进行交流与沟通,为社团活动拉赞助。 化妆组:培养化妆人才,并负责为本团演员化妆。 剧务组:管理话剧团所有道具,并协助话剧团演出。 Dv组:制作校园dv,并组织对话剧的录制工作。

第四章 团员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团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认 本社团章程,服从本团管理。

2. 对工作有激情,对话剧感兴趣,有责任心。

第十四条 团员加入社团的程序是

1. 由社团在校园公开招收或者同学提出入会申请;

2. 交纳一定的团费,由领取执行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五条 团员享有如下权利:

1. 话剧团团员有获得会员证并参加本社团各种活动的权利,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

要求其改正的权利;

2. 获得本社团服务教学的优先权;

3. 话剧团会员有了解话剧团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4. 话剧团团员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学校相关组织提出申诉的权利;

5.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并服从本社团管理;

2. 为本社团建设服务,为社团活动贡献力量的义务;

3.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4. 参与社团的每次活动,;

5. 按规定交纳团费;

6.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会员须谨记九字方针:认真 团结 家 交流 学习 团结本社团的所有团员,视

所有团员为自己的家人。

第十八条 会员退团须书面申请团长并交回会员证。社团不退还团费。团员资格的取消须

向全体团员公布,没有书面申请的视作开除。

第十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可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在每学年话剧月之后颁发。

1. 在表演有独特创造并收到较大好评者;

2. 在导戏方面有独特贡献并受到较大好评者;

3. 在剧本创作上有独特贡献并受到较大好评者;

4. 积极维护团内团结者;

5. 积极维护和扩大本团荣誉者;

6. 在其他方面对本团有重大贡献者;

7. 为本团争取到社会赞助,单次资助超过200元(可累计)的,按资助全额的10%比例

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有一下情况之一可给予批评或处分。

1. 破坏团内团结,有攻击本社团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阻碍社团正常工作者;

2. 无故不参与剧团会议三次以上的通报批评,五次以上的开除出团;

3. 诈骗、挪用、贪污话剧团及团员私有财务或破坏公共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进行赔偿之

外,还应给予开除处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4. 过失造成舞台设备、服装、道具等财产损坏、丢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处分。

5. 由于彩排不充分,造成现场演出失误者。或在彩排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彩排、演

出进度者。

第二十二条 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均由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团长签发决定。

第六章 活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 话剧团团务及日常工作采取团长负责制,由团长统一安排管理,团员应服从管

理。 团长应当积极听从团员意见,受团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 剧团排演剧目时采取导演负责制,角色选择、排练均应听从导演安排;确有问

题的可向团长反映,由团长出面协调。

第二十五条 团员不得无故缺席活动,有事需向所在组组长请假。

第七章 团费

第二十六条 团费由团长管理,话剧团任何开支需要团长批准,由团长报销。团长需要做好

社团账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团费实行透明公开的原则,团长有责任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开支情况。副团长和

各组长进行监督。

第八章 活动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迎新话剧秀、话剧团生日会、告别演出、话剧月是话剧团的特色活动,每学年

必须至少一次;话剧团应保持与社会各界的良好关系,经常与其他高校保持联系,不定期的与其他高校进行文化交流;

第二十九条 话剧团应该完善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统计并整理各种有形或无形资源,为后人

留下可以鉴赏的东西,做好接班工作,上一届负责人应考虑下一届乃至社团今后更远的发展,并有计划的培养接班队伍;

第三十条 话剧团应加强与其他社团的合作交流,积极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第三十一条 话剧团应大力倡导剧本原创,坚持走原创路线;

第三十二条 每学期开始后,话剧团应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精心开展各项

活动;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由超过团员总数三分之一人数联名提出,或常务委员向团长提出申请,可以由常务委员会表决修改;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8-12-8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团长、副团长、各组组长共同行使。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欧美话剧团 2008-12-8

篇二:艺术团章程

艺术团章程

一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艺术团简称“艺术团”,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全院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艺术团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以发扬民族文化、现代文化为目标以培养知识厚、能力强、素养高的大学生为根本指导思想,团结广大同学,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沟通院领导以及院各部门与同学的联系;开展各种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促进同学们积极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 艺术团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学院和团委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受院团委委派代表我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四条 艺术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作理念是:求真务实、高效优质、服务贡献。

二 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凡万方科技学院学生,承认艺术团的章程,均有资格成为艺术团成员。

第六条 成员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成员在团内有讨论、建议、咨询、批评、监督、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成员有遵守艺术团章程、执行艺术团决议、维护艺术团声誉和利益的义务;成员在行使权利时

不得损害集体与他人的利益。

三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七条 艺术团常设机构为艺术团主席团、办公室、主持人队、街舞队、民族舞现代舞队、曲艺队、模特队、合唱队器乐队、舞台督导部、影音制作部、公关外联部等13个部室。艺术团下属各部门是艺术团的执行机构,各部可设正部长1名,不设副部长,干事依具体人数而定。

第八条 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由上一任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由团委审核决定。艺术团各部部长采取竞选的方式,经主席团表决产生,报团委审批。

第九条 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每学年召开二次。第一次为学年初。主要内容有:听取和审议上届艺术团的工作报告,对艺术团成员工作进行评议与表彰,听取和审议新一届艺术团工作计划。第二次为学年中。由艺术团团长作中期总结,团总支书记上思想政治课。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各部部长面向全体成员作工作报告。

第十条 由院艺术团团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每学期召集两次以上全体会议。

第十一条 艺术团干部的任免、增补由院团总支提议,艺术团代表委员会代表五分之四以上多数通过。弹劾艺术团团长、副团长、部长等干部由艺术团成员10人以上或常委会3人以上或团总支委员提议,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同意。

第十二条 艺术团常委会及代表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领导艺术团开展工作。对艺术团工作方针、任务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并以部为单位向成员通报;(二)常委会督促、考察艺术团各部部长的工作,代表委员会督促、考察各部副部长、干事的工作;(三)在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艺术团成员代表会职权,履行艺术团成员义务。

第十三条 艺术团各部门由团长、副团长统筹协调,部长具体负责,开展艺术团各项工作。

四 艺术团各部门职责范围

团 长:

1、负责院艺术团全面工作,主持召集艺术团常委会或代表委员会会议,传达团总支布置的任务或指导精神。

2、指导、帮助、督促艺术团各职能部门,协调各部关系。

3、负责制定本届艺术团工作的现任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生工作。

4、负责与校团委和兄弟院系艺术团的联系。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各兄弟艺术团工作交流会、联议会,提高我院在兄弟院系的知名度。

6、依照艺术团各项制度对艺术团各成员进行考核。艺术团成员消极对待工作者,有权利对其警告,重者劝其辞职,离开艺术团。

7、指导艺术团各部长开展工作。

8、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任务。

副团长:

1、协助团长做好艺术团的各项工作。团长缺席时,行使团长职权。

2、分管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协助各部门工作。

3、负责艺术团的日常事务、安排艺术团的有关会议。

4、协助团长召开例会,布置、检查和督促艺术团工作。

5、负责艺术团工作情况的汇总、总结。

6、负责艺术团各项管理培训和监督。

7、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秘书处:

1、协助团总支、艺术团常委会起草各种会议报告、工作文件、通知,制订规章制度等。在党总支、团总支的指导下,撰写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政论文章。

2、做好团总支安排的工作的组织协调、后勤服务、资料整理工作。如干部培训班、党课团课、评估检查、各种会议、聚会等工作。

3.向艺术团、各班级传达团总支有关文件、通知、规章制度的精神。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

4、和各班班长、团支书建立密切联系,向班长、团支书传达团总支通知。

5、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任务。

总务部:

1、负责学院级活动展板、条幅、幕布、牌匾等的制作。

2、协助团总支做好学生工作的公共财物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3、开展与本部工作有关的技能的讲解、培训或比赛。

4、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任务。

学习部:

1、紧紧围绕学院重点,作好资源调配与共享工作。诸如组织考试经验交流会、试题研讨会、创作交流会、学术研讨会、技能培训会、就业指导会、成长教育会等。

2、检查学院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3、加强与教务办、团总支的联系,负责收集发布全院学生教学方面的信息。

4、协助纪检部、宿管部,制止学区、舍区内不良学风现象,积极开展学区、舍区学风建设活动。

5、加强与兄弟院系的联系,积极利用和开拓网络资源,引进一切可资利用的资金、资源和力量,推进我院学生学风、学习。

6、不定期邀请院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行业代表人物等作报告,开讲座,座谈等;定期播放经典影片等。

7、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任务。

纪检部:

1、尽职尽责地配合学院作好学生安全、秩序、文明管理工作。消除学区内、教学楼周围一切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制止一切破坏、浪费、不文明的现象。及时处理能自行解决的应急、突发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报告。

2、配合团总支作好学生上课、早操、晚自习、重大集体活动的出勤与秩序工作。

篇三:业余团校章程

新建县第一中学业余团校章程

总 则

新建一中业余团校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的阵地。通过在团校的学习,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学员活动组织能力,充分发挥团员的带头表率作用,促进全校团学工作的开展。

第一章 学员

第一条:在校全日制学生团员愿意参加业余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业余团校决议的,可以申请参加业余团校学习。

第二条:学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共青团实务和学生团学干部的工作艺术,不断提高为同学服务的本领。

2、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业余团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 自觉遵守业余团校纪律,执行业余团校决议,维护业余团校利益。

4、 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党、爱国、爱团和爱校意识。

5、 虚心向同学学习,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6、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参加团校的有关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业余团校的教育和培训。

2、 在业余团校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在业余团校的会议上,参加关于业余团校的工作和青年学生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业余团校的工作提出建议。

4、 对业余团校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校团委提出。

第二章 团校的奖惩制度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员义务,在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团校给予肯定和表扬,全校通报表扬,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第五条:对于违反业余团校章程的学员,业余团校应当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将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免除其团校学习资格。

第三章 业余团校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业余团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业余团校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学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业余团校校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七条:业余团校校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八条:有关业余团校的工作,由业余团校校务委员会做出决定,统一部署。业余团校的报刊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业余团校决议和工作的情况,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团校的学习制度

第九条:业余团校学员必须按时参加业余团校活动、讲座,并联系实际对其内容进行专题讨论。

第十条:业余团校学员要针对所学理论知识及自身实践活动及时做好个人总结,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第五章 业余团校的考核、结业制度

第十一条:业余团校学员必须经过业余团校考核方可结业。

考核内容分为:

1、团的基础理论考试。

2、结业有关心得体会文章。

3、在业余团校期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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