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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情况指什么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5-10 07:38 | 移动端:资金流情况指什么

篇一: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者之间关系

物流工作流程=客户信息-采购-运输-仓储-流通加工-包装-配送-信息处理--客户管理

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者关系

? 营销方面:资金流(fund flow)就是指在营销渠道成员间随着

商品实物及其所有权的转移而发生的资金往来流程。

物流方面:资金流是指用户确认购买商品后,将自己的资金转移到商家账户上的过程。作为电子商务三流中最特殊的一种,资金流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电子商务中,顾客通过浏览网页的方式选购商品或服务,在选购完成后邮政在线支付。顾客支付的款项能否安全、及时、方便地到达商家,关系到交易的最后成败。因此,在线支付不论是对于顾客,还是对于商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在线支付的关键就是资金流平台的建设。

资金流作为电子商务的三个构成要素之一,是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作为电子商务中连接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纽带,银行是否能有效地实现电子支付已成为电子商务成败的关键。在常见的B2C交易中,持卡顾客向商家发出购物请求,商家将持卡人的支付指令通过支付网关发给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银行接着通过银行卡网络从发卡行获得批准,并将确认信息再从支付网关返回商家;商家取得支付确认后,向持卡人发出购物

完成信息。剩下的工作就是银行系统内部的资金拨付和行间结算。

从以上过程不难看出,任何网上交易的资金流都可分为交易环节和支付结算环节两大部分。其中支付结算环节是由包括支付网关、银行和发卡行在内的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因此,银行可以说是任何电子商务资金流的核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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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的一体化整合

首先,任何一笔电子商务交易都必不可少的包含这“三流”。它们时刻同在,互为因果。好像复调音乐,三条旋律主线相互缠绕追逐彼此,高潮过后揉为一点。任何一个交易者在完成一笔交易之前必然同这“三流”打完了交道。其次,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物流系统效率的不断提高为这“三流”的一体化整合创造了条件。三者之间在这个大环境下有效互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模型:信息流是模型的肉体,是资金流和物流的基础;资金流和物流是模型的血液,是信息流的结果。例如,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可分为两部分:物流实体网络和物流信息网络。前者指由物流企业、物流设施、交通工具、交通枢纽等在地理集团上的合理布局而形成的网络;后者指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通过Internet等现代通信手段把上述实体物流体系连接而成共享信息网,并借助该信息网实现运输工具和线路的高效调配与安排。这之中物流资源以信息资源

的形式得到了整合,提高了利用率和运行效率。

所以,信息流平台除了本身就包含有价值的信息以外,它更大的价值还在于使物流平台、资金流平台得以良好运转。三个平台中,信息流平台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

三个平台及其相互关系共同构成了电子商务运作的一体架构。举例说明,A企业与B企业经过商谈达成一笔供货协议,确定了商品价格、数量、供货时间与地点等相关条款。B企业接下来通过物流平台向A企业发送货物,这其中包括包装、装卸搬运、仓储和运输等环节与活动。再接下来就由A企业通过资金流平台向B企业支付货款,这其中包括两家企业代理银行之间的转账结算过程。A企业、B企业、A企业的银行和B企业的银行自始至终都在信息流中彼此互动,直到两家企业的交易完成:A企业拿到购买的货物,B企业收到销售货款。很显然,物流和资金流在运作的同时,信息流也在积极发挥着作用,否则物流与资金流与无从谈起。

所以,在电子商务活交易中,资金流是条件,信息流是手段,物流是过程。这一切都是为了企业和企业链满足最终客户的需要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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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的关系

近年来,人们提到物流的话题时,常常与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联系在一起,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商流、物流、

资金流和信息流是流通过程中的四大组成部分,由这“四流”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流通过程。“四流”互为存在,密不可分,相互作用,既是独立存在的单一系列,又是一个组台体。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做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和对待,会产生更大的能量,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所谓商流,就是一种买卖或者说是一种交易活动过程,通过商流活动发生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商流是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起点,也可以说是后“三流”的前提,没有商流一般不可能发生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反过来,没有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匹配和支撑,商流也不可能达到目的。“四流”之间有时是互为因果关系。比如,A企业与B企业经过商谈,达成了一笔供货协议,确定了商品价格、品种、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并签订了合同,也可以说商流活动开始了。要认真履行这份合同,自然要进入物流过程,将货物进行包装、装卸、保管和运输。同时伴随着信息传递活动。如果商流和物流都顺利进行了,接下来是付款和结算,即进入资金流的过程。无论是买卖交易,还是物流和资金流,这三大过程中都离不开信息的传递和交换,没有及时的信息流,就没有顺畅的商流、物流和资金流。没有资金支付,商流不会成立,物流也不会发生。

可以讲。商流是动机和目的,资金流是条件,信息流是手段,物流是终结和归缩。就是说由于需要或产生购买欲望,才

决定购买,购买的原因和理由就是商流的动机和目的;因为想购买或决定购买某种商品,才考虑购买资金的来源或筹措资金问题。不付款商品的所有权就不归你,这就是条件;又因为决定购买,也有了资金,然后才付之行动,这就是买主要向卖主传递一个信息,或去商店向售货员传递购买信息,或电话购物、网上购物,这些都是信息传递的过程,但这种过程只是一种手段;然而,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产生后,必须有一个物流的过程,否则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都没有意义。举个例子,一个单位搬进新办公地点后要购买几台空调,这个单位可能直接去商店选购,也可能打电话或网上采购,就产生了商流活动。由此也伴生出资金流 (如现金支付,支票付款或银行走账)和信息流。可是只完成这“三流”,并不是事物的完结,还必须将空调送至买主,最终还是少不了运输、装卸等物流过程。

那么。怎样才能保证将卖出去的空调按买主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准确、完全地送货上门呢?首先,出售空调的商店里有库存,或者商店给厂家打电话,让厂家从仓库取货。无论从商店取货,还是从仓库取货,都需要有车将空调送过去,如果销售量过于集中,车子跑不过来,或者司机调整不过来怎么办?如果仓库里缺这种型号的空调又怎么办?看来,这都属于物流的问题。再往复杂一些说,假如空调厂家对空调的销售量预测的不准确,预测的销售大干实际需要,就产生库存积压,浪费仓库保管费,多占压生产资金。假如预测的销售量小于实

篇二:资金流、票据流一致,物流与前两者不一致的业务类型二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一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的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

的几种常见的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

就正常交易业务来说,在日常的购销业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交易过程中的物流(货物)、票据流(发票)、资金(货款)三者是一致的,这种常规业务的财务处理相对 简单,也不涉及税务上的风险。但在实际交易中,常常会出现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给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带来了一定的税务风险。

现结合实际情况,对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业务进行分析,并就其会计处理作以探讨。 在下文的分析中将使用一些图示,先将图例列示如下图(图1)。同时我们假设在业务活动的双方或三方为上游A(一般指供货商)、中游B(一般指销售商、经销商、代理商或物流商)、下游C(一般指购买商品的客户)。

图1:图例说明

为了更好的对常规的三流一致的业务与三流不一致的业务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先将常规的三流一致的业务回顾一下,三流一致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三方交易,三流一致,如下图(图2)。这种业务通常适用于相互独立的上、中、下游三方交易,如:制造商A发货给销售商B,销售商将货物买给C,或者是独立核算的集团各公司间及其与客户的购销业务。

图2:

2.第二种情况:三方交易,三流一致,如下图(图3)。这种业务通常适用于独立两方的交易或者第三方服务于独立两方的交易业务,如:A公司的办事处B与C达成业务,由A与B来交易或者一些中介机构参与的促成A和B达成业务的情况。

图3:

这种情况也是按正常的购销业务进行处理。但是通常会涉及到B是否参与交易利益分配的问题。

2.1假设B是A的办事处,其促成A和C达成交易,不参与利益分配,则除正常的购销业务不需要考虑其他业务;

2.2假设B独立的中介机构,其促成A和C达成交易,参与利益分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则A和B除正常的购销业务外,还需要考虑其支付B服务费的业务;而B则也需要对收取A、C或A和C双方服务费的业务。

上述这两类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最为常见,不再专门说明。

回顾了三流一致的交易业务,就来对比看看三流不一致的交易业务。

资金流、票据流一致,物流与前两者不一致,这种业务可以分两种类型。

3.物流由A经B到C,票据流和资金流由A直接到C。如下图(图4)。这种业务最常见的代表就是

物流公司的配送运输业务。

图4

这种业务在会计上的处理与图3的处理方式有一致之处,但又不尽相同。但在税务上,却需要关注形式上的合理性,关键是物流运输的承运合同需要规范。

3.1关于单纯物流配送关系的处理:

3.1.1业务描述:A将公物发送到B的仓库,在C订货时,由B将货物送达C,A开发票给C,C回款给A。此项业务中B,除了参与物流配送服务外,无其他活动。从合同上说:AC之间是供销合同,AB之间是运输(配送)合同。

案例如下:

今麦郎公司为开拓其在北京的市场,缩短其对北京市区商超的送货周期,与大荣物流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今麦郎公司将其货物存放于大荣物流仓库中,由大荣物流按照经由今麦郎公司确认的销售订单为今麦郎公司的商超送货,大荣物流按照送货订单金额的3%收取仓库及运输费用。

3.1.2会计处理:

3.1.2.1:A发货给B时,会计上可以不作处理,但从管理上而言,应作登记;

3.1.2.2:B收到A的货和送货到C时都应从内部管理上采取适当方法,保证货物的安全。

3.1.2.3:A开发票给C时:A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1.2.4:C收到A的发票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3.1.2.5:C付款给A时的会计处理略;

3.1.2.6:A收到C货款时的会计处理略;

3.1.2.7:C和A各自结转相关的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略;

3.1.2.8:AB结算运费的会计处理略。

3.1.3税务风险:

3.1.3.1:若A与B的运输合同上关于配送的条款约定不规范,可能在税务上会存在界定A和B存在购销业务交易的可能性。

3.1.3.2:若A与B不在同一地方(同一区县),其货物移动可能会视同销售发货进行税务处理。 专题继续中,请关注,指教!

3.2关于经销和配送混合业务的处理: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二 书接上文: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一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二

3.2关于经销和配送混合业务的处理:

主所以称之为混合业务,是因为B在交易过程中,除了代A为C送货外,同时还经销(销售)A的货物(可能是销售给C或也可能是销售给C以外的其他客户)。这种业务在现实业务中广泛存在。

这种操作方式会因为B是否参与利益分配和利益分配方式不同而演变成不同的具体形式。为便于分析,将利益分配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获得交易的利润,简称为分配利润;一种是仅仅得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或配送、运输)回报,简称为服务收入。

示例如下:

国华冰品公司为三全食品公司在湖北咸宁的经销商,2006年10月份,国华冰品公司从三全食品公司进货1000件,单价11.7元。本月自己销售了600件,收入9360元;代三全公司向其在咸宁的直营商超送货200件,送货金额3510元。

则其业务操作作就会有三种方式:

3.2.1第一种方式

3.2.1.1业务实例描述:在国华冰品公司从三全食品公司进行时,直接按其用途进行区分对待;自购自售部分按正常业务处理(即正常购销业务按图2方式操作);代送货物(即配送方式按图3方式操作),国华冰品公司仅就其配送的货物收取每件10元的配送费。

这种方式下,均是三全公司开发票,销售利润也留在三全公司,国华冰品公司不参与利润分配,仅取得服务收入。

3.2.1.2会计处理:

这种方式分解后,其会计处理与正常的三流一致的会计处理一样,只需要增加国华冰品公司与三全公司的配送服务业务的会计处理即可。

3.2.1.3税务及管理风险:

这种方式就税务而言:在实质上存在问题,形式不存在问题。因为其业务实质是三全食品先实现了对国华冰品销售,再由国华冰品对直营商超销售,但在单据形式上是三全食品分别对国华食品和直营商超销售,也就是说形式与实质不一致。

这种方式就管理而言:在操作上的难点是如何事前直接确定国华冰品公司代送的货数量;如果在对国华冰品公司发出货物时就确认对直营商超的销售,则会提前确认销售,一来提前了纳税发生时间,二来也可能多确认了应纳税额。

3.2.2第二种方式

3.2..2.1业务实例描述:凡国华冰品公司从三全公司进货,就视同三全对国华的销售;对于国华代送部分,由三全公司以补货方式补给国华公司(或者三全公司以其代送货物的进价金额冲减国华冰品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时由三全公司在对对直营商超开发票时做对直营商超销售;国华冰品公司仅就其配送的货物收取每件10元的配送费。

这种方式下,均是三全公司开发票,销售利润也留在三全公司,国华冰品公司不参与利润分配,仅取得服务收入。

3.2.2.2会计处理:

这种方式分解后,其会计处理与正常的三流一致的会计处理一样,其实际上是图2和图3的操作方式的组合;同时增加国华冰品公司与三全公司的配送服务业务的会计处理即可。

3.2.2.3税务及管理风险:

这种方式就税务而言: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存在问题。因为在三全公司对国华冰品公司补返代送货物时,其业务实质是三全食品将货发给了国华冰品,形式上却是三全公司对直营商超销售。因此就实际来说,其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均有问题;但经过单据的适当调整,其可以达到分别如图2和图3组合的效果。

这种方式就管理而言:在操作上的难点是在三全公司对国华冰品公司的销售价格变化时,确定国华冰品公司代送的货物的进价;因为如果其进价直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问题,多算或少算都不可取。

3.2.3第三种方式

3.2.3.1业务实例描述:凡国华冰品公司从三全公司进货,就视同三全对国华的销售;对于国华代送部分,三全公司以其代送货物的售价金额冲减国华冰品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时由三全公司在对对直营商超开发票时做对直营商超销售;国华冰品公司不再就其配送的货物收取配送费。

这种方式下,是三全公司开发票,销售利润没有留在三全公司,国华冰品公司参与利润分配,不再取得服务收入。在此做重点分析。

就操作而言,一种方式是对国华发货时直接做销售,在对商超开发票时再记销售,收款时再通过一系列的冲调,来冲了对国华的应收。这种方式比较笨!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商超销售时不开发票,在月底时对当月的业务进行汇总处理,先扣除对直营商超所开发票的部分,再以总金额减去已开票部分,做为对国华公司的销售。

3.2.3.2会计处理:

国华进货时,三全公司本应做如下业务,但先不做!

借:应收 11700

贷:收入 10000

税金 1700

三全公司对其直营商超开票时,做如下分录:

篇三:三流一致: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三流一致

(即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1、实物流:

实物流就是产品从厂商处转移到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他转移给下游客户,最终到达最终消费者和用户的一系列产品实体的运动过程。 通常,产品是由厂商根据经销商的订单交付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交付给顾客或用户的,也有依据经销商的要求或事先约定,产品由厂商的仓库或工厂直接交付给顾客或用户。

实物流流向是从厂商流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流到下游客户的。实物流程一般涉及到产品订货、出货、储运、提货等系列环节。经销商要想确保渠道实物流的优势,应以最快、最方便、最佳成本为原则,确保实物流流程的通畅,合理设立各环节,促使订货、发货、铺货、存货、仓储、运输与中转、供货路径、收货、时间、地点等环节工作的顺利执行。

2、资金流:

资金流是指在营销渠道成员间随着商品实物及其所有权的转移而发生的资金往来流程。

3、发票流:

发票流是指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

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综述三流一致

所谓的“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如果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则会出现票款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将被税务部门稽查判定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为了解决票款不一致的涉税风险问题,笔者建议企业应注重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才可以入账:在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必须保证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即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

可是,在实践中,总是存在委托第三方进行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存在形式上“三流不一致”,实质上是“三流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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