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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网公告查询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50 | 移动端:中国汽车网公告查询

篇一:网络汽车交易平台调查报告

网络汽车交易平台调查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筛选

1、关键词“买车”百度指数 指数概况:(时间:30天,地域:河南)

热点趋势:(半年)

(整体趋势)

(pc趋势)

需求分布:

热门搜索排序:

以“买车”为关键词搜索,前五名网站为:购车网、中国买车网、搜狐汽车、汽车之家、易车网;近一个月热门搜索第一名:汽车之家;第二名:易车网 2、关键词“卡车”

指数概况:(时间:30天,地域:河南)

热点趋势:

(整体趋势)

(pc趋势)

需求分布:

以“卡车”为关键词搜索,前五名网站为:卡车之家、中国卡车网、开元网、第一商用车网;近一个月热门搜索第一名:卡车之家; 3、关键词“二手车交易”:

以“二手车交易”为关键词搜索,前五名网站为:平安好车、易车网、车王认证二手车超市、二手车之家、第一车网、河南二手车网;近一个月热门搜索:二手车之家、273二手车交易网位居前五。

4、关键词“河南货车”

以“河南货车”为关键词搜索,前五名网站为:86货车网、大小货车网、百纳网、易车网、开元网。

二、评估对象选定

根据搜索排名和热度,选定以下五个网站作为调查和评估对象。 1、易车网 2、卡车之家 3、第一车网 4、273二手车交易网 5、太平洋汽车网

三、评估对象分析:

1、易车网

一、平台简介

1、平台定位

汽车厂商和区域经销商整合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 2、目标客户:汽车厂商、区域经销商、用户 3、网络覆盖

全国132个中心城市对343个城市;

河南省内覆盖郑州、洛阳、新乡、南阳、安阳、焦作、许昌、濮阳、平顶山、商丘、鹤壁、漯河、开封、三门峡、驻马店、周口,以及各地市下辖县区;

4、服务内容

看车、选车、买车到用车的无缝式服务体系; 二、功能板块设置

1、信息发布类: 1)车型展示

2)图片展示

篇二:2011年中国汽车产销量

2011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再次刷新全球历史纪录 2012-01-20 14:21:42 来源: 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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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1月20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日发布2011年中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公告。公告显示,2011年,我国汽车市场实现了平稳增长,汽车产销量双超1840万辆,再次刷新全球历史纪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出口高速增长,汽车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汽车产销量双超1840万辆

2011年,我国汽车市场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产销量月月超过120万辆,平均每月产销突破150万辆,全年汽车销售超过1850万辆,再次刷新全球历史纪录。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11年累计生产汽车1841.89万辆,同比增长0.8%,销售汽车1850.51万辆,同比增长2.5%,产销同比增长率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31.6和29.9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商用车市场下降较为明显。2011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448.53万辆和1447.2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和5.2%,同比增长率较2010年分别下降29.6和28.0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93.36万辆和403.2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0%和6.3%,同比增长率较2010年分别下降38.1和36.2个百分点。(见附图1~3)

2011年12月,全国汽车生产169.20万辆,同比下降9.3%;汽车销量168.92万辆,同比增长1.4%。其中,乘用车生产136.42万辆,同比下降5.6%,销售136.89万辆,同比增长4.6%;商用车产销分别为32.78万辆和32.0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1.9%和10.4%。 2011年1~4季度,我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分别为8.2%、-0.8%、4.4%和-0.7%。 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平稳发展

2011年,在节能汽车推广政策的作用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保持平稳发展。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全年累计销售983.93万辆,同比增长4.0%;占汽车销售市场的53.2%,汽车市场占有率较2010年增长0.8个百分点(见附图4)。

三、乘用车自主品牌市场份额略有下降

2011年,由于汽车下乡、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等刺激政策的退市,交叉型乘用车销量同比下降9.4%,回落明显。受此影响,2011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611.22万辆,同比下降2.6%,占乘用车销售市场的42.2%,市场份额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自

主品牌轿车销售294.64万辆,占轿车市场的29.1%,市场份额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较排名第二的日系车高出7.5个百分点(见附图5)。

四、节能汽车推广政策成效显著

2010年6月,节能汽车推广政策开始实施。至2011年9月,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车型由推广前的101个增加到427个,14个月共生产433万辆。

2011年10月,节能汽车推广政策调整,将节能汽车推广标准提高了8%,推广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从百公里平均6.9升调整为6.3升。节能汽车推广政策对节能技术的持续进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汽车产品升级换代提速。2011年10~12月,节能汽车推广车型快速发展,产量逐月攀升,列入第七批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49个车型共生产25.55万辆。

2011年,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制度建立,为政策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组织了两次全国性的汽车燃料消耗量专项核查行动,在市场抽取了148辆样车进行油耗检测,发布了两批节能汽车推广专项核查检测结果公告。

五、汽车节能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1年,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乘用车产品节能管理体系。从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方法、限值、标识等国家标准到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汽车燃料消耗量抽样核查制度,以及与燃料消耗量挂钩的节能汽车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等财税政策,都已建立并实施。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了“中国汽车燃料消耗量网站”,进一步完善了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12批“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累计发布127家企业、3912条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在中国境内市场上销售的所有轻型汽车(包括进口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情况都可通过“中国汽车燃料消耗量网站”查询、对比。

2011年12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等一批重要标准发布,汽车产品节能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六、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深入推进

2011年,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继续推进。截至2011年底,共有7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361个车型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2011年,列入推荐目录的车型共生产12784辆,同比增长74.3%,其中商用车生产5722辆,乘用车生产7062辆。

2011年,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等重要标准通过审查或发布,对电动汽车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七、经济效益实现较快增长

2011年1~11月,全国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50万亿元,同比增长16.8%。

2011年1~11月,17家重点企业(集团)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4302.70亿元,同比增长6.8%;累计实现主营业收入1.84万亿元,同比增长5.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06.09亿元,同比增长11.3%。

八、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11年,4家汽车生产企业(集团)产销规模超过200万,其中上汽销量接近400万辆,达到396.60万辆,东风、一汽和长安分别达到305.86万辆、260.14万辆和200.85万辆。上述4家企业(集团)2011年共销售汽车1163.45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62.9%,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见附图6)。

我国汽车销量前十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汽车1609.14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7.0%,占有率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九、汽车出口创历史新高

2011年,我国汽车整车累计出口81.43万辆,同比增长49.5%,比上年同期增加26.94万辆,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出口47.61万辆,同比增长68.3%;商用车出口33.82万辆,同比增长29.1%。1~11月,汽车整车累计进口93.24万辆,同比增长28.15%。

2011年1~11月,全国汽车商品累计进出口总额为1297.48亿美元,同比增长33.0%。其中进口金额672.88亿美元,同比增长32.5%,出口金额624.60亿美元,同比增长33.6%。

附图

篇三:我市机动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情况说明

我市机动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情况说明

一、国Ⅳ标准的定义

“国Ⅳ标准”的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 国Ⅲ、国Ⅳ排放标准与欧Ⅲ、欧Ⅳ标准的差别:国家的排放标准是完全参照欧洲标准制定的。中国轻型汽车国Ⅲ、国Ⅳ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上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相比于“国Ⅲ标准”,“国Ⅳ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Ⅲ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按标准规定全国范围内最晚于2011年实施“国四标准”。

二、国Ⅳ标准实施车型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Ⅳ标准”)。具体车型为除低速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汽油汽车外的各类机动车。实施新标准车型包括两类:一是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轻型汽油汽车、轻型代用燃料汽车和轻型柴油车。具体车型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所有M1类、M2类的载客汽车,以及N1类的载货汽车。常见的小轿车、面包车、微型面包车、货车等均属此类;二是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与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最大总质量大

于3.5吨的所有M2类、M3类的载客汽车,以及N2类、N3类车的载货汽车。也就是说,所有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天然气车均属此类。

进口机动车的排放纳入国家环保部车型型式核准公告范围。

三、各类车型定义

《通告》所称的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型,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GB18352.3-2005)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定义的车型。

M1类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2类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吨的载客车辆;

M3类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吨的载客车辆;

N1类车: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载货车辆;N2类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吨但不超过12吨的载货车辆;

N3类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吨的载货车辆。

四、标准切换实施方案

根据《通告》要求,标准从国Ⅲ切换到国Ⅳ的过程中,部分国Ⅲ标准车辆来不及在执行国Ⅳ标准前办理注册登记的,公安及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具体过渡办法:

1、“合同车”:指在执行国Ⅳ标准之前,购车人与销售商已经签订合同,但在规定执行国Ⅳ标准上牌时间前未注册登记的。经销商需在2012年1月31日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携带销售合同、订购合同、货运合同、购车发票、购车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子报表。如果是单位购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合同认定截止日期为通告发布之日。

2、“库存车”:在执行国Ⅳ标准时,仍在销售商库内未销售的国3标准车辆。或者经销商已经与汽车生产商签订订购合同,仍在途中的国3标准车辆,允许2012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但具体操作时一是要上报备案,二是要派人核查。销售商要携带进货合同、购车发票、库存报表、库存车辆等信息,以及经销商机构代码证等。

3、“发票车”:在执行国Ⅳ标准日期之前已经提取但未注册登记国3标准车辆,购车人需携带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

4、“二手车”:从2012年1月1日起,凡属于我市切换为国Ⅳ标准车型的,外地转入本市时同样执行国Ⅳ标准。在此特别提醒市民不要轻易购买外地车辆,凡是达不到国Ⅳ标准

的,不能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本市市民和单位在外地购置的不达标车辆,以及法院判决给本市不达国Ⅳ标准的车辆,作为抵债或赠送等途径达不到国Ⅳ标准的车辆,都应该就地处置,不能过户转籍入本市。

过渡期内办理备案登记及核查手续,可到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五、《通告》适用范围

《通告》规定的国Ⅳ标准是指初次注册新车和外地转入本市车辆。国Ⅳ标准的实施并不影响已经注册登记的在用车辆在本市行驶,外地转入本市车辆参照我市新车注册登记有关规定执行。从本市转出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的约束。

六、查询达到机动车国Ⅳ标准车型的方法

车辆达标核查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注册登记上牌由公安交管部门把关,核查依据为环保部公布的国Ⅳ标准车型达标公告。市民可自行登录机动车环保网

()查询。

对通过上述途径查询不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进口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核查,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达到国Ⅳ标准的证明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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