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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普法栏目剧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49 | 移动端:社会与法普法栏目剧

篇一:普法栏目剧的问题剖析

摘 要:普法栏目剧作为近几年电视荧屏上炙手可热的一种节目类型,吸引了法律专业人士和大量普通民众的高度关注。以中央十二台《普法栏目剧》为代表的法制栏目剧在公众的普遍称誉中收视率不断刷新,不仅在电视业界开辟了一种新的成功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普法的效果。然而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普法栏目剧由于没有学理上的指导与支撑,其普法效果究竟如何鲜有人知。本文通过对相关概念的释析以及对典型节目的文本分析,客观的呈现普法栏目剧的发展现状,并着重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关键词:栏目剧;普法栏目剧;内容分析 一、理论研究背景 栏目剧是普法栏目剧的母体,普法栏目剧是栏目剧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要想全面理解和把握普法栏目剧的概念就要先从栏目剧入手。

我国最早的栏目剧是1994年重庆卫视的《雾都夜话》栏目,但是学界关于栏目剧是从何而来这一问题却说法不一,以郭庆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栏目剧脱胎于电视单本剧,而以项仲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栏目剧的前身是情景喜剧,由英达最早引入[1]。

二、研究框架

(一)研究样本选择

通过对全国各大卫视以及地方电视台节目单的梳理、实时收看、反复甄别,我们筛选出在播的电视普法栏目剧

节目表(如表1所示):

(二)研究对象及其过程

综合考虑各节目播出的质量、播出平台、业界的美誉度和获奖情况等因素,最终选择央视的《普法栏目剧》《经济与法周末版》《法治编辑部》、广西卫视《警戒线》以及山东卫视《道德与法制》为研究的节目样本。

根据人类的记忆曲线在考虑我们研究的时间,我们将节目的样本选择范围规定为2013年7~10月之间,任选其中两个月的节目(视具体栏目播出情况而定)作为节目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得出法制节目编码表。根据编码表中的各个变量,主要就题材以及节目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行再次分类。

三、普法栏目剧的问题与缺陷剖析

(一)法律知识点讲解

对于普法类节目,法律知识点的讲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普法效果,综合比较所研究的五档普法类节目,发现如下问题:

1.法律点简单化

法律内容的讲解过于简单,只单纯的涉及法律名目、出处、刑罚,对于法条中的一些关键词的解释不太到位,不能让观众全面完整的进行把握;

2.涉及法律点雷同化

以不同的故事来重复几个法律知识点,在被抽样的节目中,法律点有明显的重复情况(如图

1所示)。

这虽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加强记忆的作用,但是就法律包含社会生活的广度而言,过度的重复几个法律知识点无疑是对电视资源的一种浪费。

3.法律点讲述冗长繁杂

一期节目中法律知识讲解数量不是集中一个或两个,而是讲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或大部分法律知识点,非专业人士的观众信息通道容量有限,庞杂的专业信息难免会让其顾此失彼,影响普法效果。 4.栏目结构设置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法律点时间在位置和长度上的设置,在位置上,除了《普法栏目剧》《道德与法制》是在故事演绎过程中穿插讲解,其它三个节目都是在故事结束后,节目尾部以不同形式讲解。这样做一方面必然会丧失一部分本能作为普法对象的观众,另一方面讲解法律点时某些节目因接近尾声,有时间限制的匆忙之

感,往往是在观众还没有完全理解或正在理解的过程中就结束了,使得法律知识的接收和接受程度都大打折扣。

在时间长度上来说,各节目在法律讲解时花费的时间相对于故事演绎普遍偏少(如表2所示)。

故事演绎和法律讲解在结构上人为割裂的情况下,法律讲解时间偏少不免让观众感觉讲解法律只是故事演绎的一个陪衬,有点本末倒置,这完全背离了以故事生动法律,传播法制思想的节目初衷。

5.法律点重刑轻民

在整理的所有法律知识点中,能很明显的看到有重视刑法轻视民法的现象(如图2所示)。

虽然说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主要规范作用的还主要是民法,所以普法栏目剧不可一味的强调“罪”,威慑观众不要犯法,而是要在普及法制观念的前提下合理规范民众的行为。

(二)故事演绎

普法栏目剧虽然是栏目剧的子系统,但限于其法制的主题要求,与一般栏目剧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叙事手法上应该掌握好严肃与生动的尺寸,应更加接近

案例事实,甚至是毫无加工的还原事实,而不是陷入俗套的深渊。然而在分析了五个栏目后我们发现普法栏目剧非但没有解决一般栏目剧离奇、煽情的问题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具体有以下几点:

1.故事粗制滥造,有明显的拼接痕迹

这固然受制于节目制作时间和故事源吸引力不足的缺陷,但是将几个类似的故事简单的拼接在一起,将几个主人公的经历归于一身表现命运的极度惨烈,背离了其贴近观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宗旨,给受众虚构之感;

2.相同情节在不同故事中反复出现

不禁让观众在感叹大时代环境下人们命运一致的同时怀疑故事的真实性,故事在观众心里一旦失去真实性,那么建立于虚幻故事上的法律知识讲解也就成为了无稽之谈;

3.故事过分离奇,脱离现实生活

普法栏目剧的题材虽然是“取材生活、高于生活”但也不乏一些剧目在艺术创造上过于夸张的现象,如“密室疑案”中三个女生为了报复体校老师曾经对她们的性侵,在学校里将气枪零件偷出并埋藏,十年后在老师的生日聚会上对他进行谋杀,从整个剧情故事来看,严重脱离实际,反而带有明显的民间传奇色彩(女侠除暴安良)。

再比如生活艰辛的父亲一天晚上被抢劫并被刀扎伤,父亲走着回到了家才晕倒了。如此种种与生活不着边际甚至超出人们想象的情节纵然能吸引观众的眼球,但引发的只是观众的猎奇、窥探等心理,而不是对法律的应用意识,长此以往势必会让法理讲解成为故事演绎一种陪衬,甚至失去存在的意义。

4.过分煽情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但是在人与人之间愈加漠然的现代社会环境下,无论是娱乐节目还是电视剧都在向“原始”回归,唤醒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挖掘人之初最朴素的也是现代人十分向往的情感因素,一时间煽情成为了电视上的常客。

对于栏目剧来说,适当的煽情是必要的,一方面这符合故事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也符合剧作创作过程中情节跌宕起伏、有层次的创作要求[2]。

普法栏目剧毕竟不是娱乐节目,也不是一般的电视剧,法制的主题就已经限定了故事演绎时的相对严肃性。一些剧目的过分煽情现象主要体现在:煽情情节过多和煽情的情节不恰当两个方面。演绎时极度的表现主人公境遇的悲惨、频繁渲染久别的亲情。所谓过犹不及,过分的煽情表面上能吸引观众,实则是在透支民众的同情心、怜悯心,让民众趋于麻木;过分煽情势必也会让观众看待事件时情绪化,让观众对故事中人物的法律关系进行道德审判,这无利于法律理性思维

的培养,而使民众对不符合公众普遍认同的法律形成一种抵触心理,这对于普法工作无疑是大忌。

(三)题 材 普法栏目剧的题材都是从各级法院最终判决的案例结合日常生活选择出来的,也有部分

题材直接来源于社会热点和社会新闻,栏目剧再对题材进行二次创作和艺术加工。如《普法栏目剧》与全国普法办合作,《法制编辑部》与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合作进行节目制作。

受栏目剧定位的不同,各个栏目在选材时的整体方向存在差异,如《经济与法》向经济靠近,《法制编辑部》更多的是以三农的视角进行选材和故事编排,《警戒线》偏重于家庭伦理,其它两个节目则有杂糅的特点。因此各栏目的题材在总体一致的前提下也有一些偏差(如表3所示)。

从整体来看,婚外恋是各个栏目都热衷的题材,其次依次是诈骗、敲诈勒索、婚恋、性侵,各个节目的选材具有趋同性并趋于低俗化。而且每期节目的题材都不止一个,而是几个题材分主次的嵌套其中,形成“以一个主题为核心,多个主题进行支撑”的题材样式,表现生活的复杂性。

虽然普法栏目剧反映的多是现实生活,但是过度聚焦市井琐事,放大社会阴暗面和人性丑恶,不仅使栏目剧内容陷入低俗,导致普法的主旨性内容缺失,也不利于弘扬主流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先进文化的传播。

在所有的栏目中《法制编辑部》的题材是最多元也是最能及时反映当下社会热点的栏目,比如抢盐风波、临时夫妻、洗衣机杀人这样的题材都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节目中,而且栏目会针对一些节日进行主题特别制作。《道德与法制》则是通过主持人的的讲述将栏目剧的故事与新近发生的新闻相结合。《普法栏目剧》通过将相似 题材进行组合成系列剧,形成规模效应[3]。

(四)播出时间不合理

篇二:普法栏目剧报名表

附件1:

普法栏目剧报名表

篇三:观看普法栏目剧心得体会5

《观看普法栏目剧》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 师是红烛, 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 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 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 《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 时候,学习了《教师法》《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 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例如殴打、 辱骂、 诽谤教师、 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 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 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 这说明教师只知 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 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 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 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 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 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 为,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

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 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观看这些普法知识不仅帮助 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 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

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 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 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 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 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 “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 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 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 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 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 的陈旧观念, 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 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 “一个教师, 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 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 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 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 绿, 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 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 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 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 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 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 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

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 、 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 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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