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城关镇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城关镇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消极的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拒收学生入学或变相拒收学生入学(杜绝“四劝”:劝留、劝休、劝转、劝退)。
6、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和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7、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8、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
9、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10、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
师德师风与教师的职务晋升、岗位设置、评先彰优、年度考核挂钩,对教师有违背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的,坚决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篇二: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1.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言论。
2.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3.要全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准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要严肃教学纪律,专心本职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或暗示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以及擅自加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5.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和宴请,谋取个人私利。
6.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不准擅自调课、缺课或无教案上课。
7.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文明健康。不准在工作时间赌博、酗酒、玩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8.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准在科研、职称评定、成果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9.要严肃工作纪律,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不准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10.要坚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篇三:师德师风“十不准”
长治市师德师风“十不准”
1、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2、不准在学校公共场合吸烟、在工作期间饮酒。
3、不准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进入学校和课堂。
4、不准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教案上课。
5、不准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
6、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7、不准由学生家长、学生干部代批代改作业和代写学生操行评语。
8、不准以分数和名次对学生进行排队,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9、不准漠视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问题。 1 0、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迎来送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