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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乡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54 | 移动端:归乡

篇一:归乡感想

归乡感想

不知不觉已在北京待了一个学期,今年寒假,我从繁华的北京回到了略显落后的故乡。寒假期间,感慨颇多。

从兴国火车站出来的那晌,才真正有了回到乡梓的欣喜。从兴国火车站坐班车回自家的路途中,班车轧着柏油沥青路,感觉县城的公路也还不错。又一瞥,发现经过兴国的319国道换了新道,从原来走将军中学正门前转为走将军中学后面。转眼间,班车已行驶到乡间,走的还是国道,有的国道路段破破烂烂,有的则是较为平坦(路面没有断裂)。

班车驶过江背、樟木,终于到了古龙岗。班车驶过江背、樟木镇上的时候,正是赶集之时,国道上布满了各种小摊,行人、车辆错杂其间,所以显得有点混乱拥堵。

其实自己家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墙壁粉刷的更为白亮,地板(当然是哥哥房间的地板)也铺了。而且还买了一些家具,当然这些都是父母辛苦劳作的血汗钱换来的。

回家后,美美地歇息了一天。而后,又去拜访了一些同学。无需多言,这些同学家的房子也都焕然一新。

因为生在农村,所谓农村基层调查,不过是日常活动罢了。年后,有个远房亲戚乔迁,我们自然得去庆祝他的乔迁之喜。和我家一样,都是交通闭塞,他家的房子坐落在山里钩中

。骑摩托车进去都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更不必说开轿车了(还好我家没有轿车)。

三层半的房子,一楼简单的粉了一下,添置几张床,这便是新做的房子。一楼最为“像样”的是厕所,好歹铺了一下地板。二楼几乎没有粉墙壁,家徒四壁一般。墙壁上到处是红砖。阳台的风特别大,因为只是简单加了一扇玻璃。当然我家也不比此亲戚家好上多少。总体说来,家乡还是进步了不少。

山里的风特别之大。山里的乡民又尤其好客,一个乔迁之喜变请了十多桌。一楼和二楼自然是摆不下那么多桌椅的。所以在屋前的平地之上便又摆了七八桌。风狠狠地刮,冻得我手脚冰凉,瑟瑟缩缩。

此地的乡民特别喜欢打爆竹,来了一批亲戚,便要哔哔啵啵的打上一大卷爆竹。亲戚次第而来,爆竹声也“不绝于耳”。真的是打爆竹都花了不少钱。室内还有四个吹喇叭的,那个喇叭声吹得真是不绝如缕。开始还觉悦耳,后来便嫌弃之了。中午吃饭期间,还放了不少烟花,那烟花和爆竹交错一起,响彻云霄,尤其是那烟花,“气冲霄汉”

当真是盛宴,我略略数了一下,大概是十五个菜。开始上了一波菜,大概六盘。而后又将这些菜换下,陆陆续续上了十四五道菜。清一色的全是荤菜。君且莫看那香喷喷的羊肉,光看那兔肉就足以使我大开口福。

东道主说杀了一头猪。桌上有牛肚、兔肉、羊肉、狗肉、鱼、鸡、鸭、等十四道菜。如此盛宴,就是在宾馆也难以做到。何况这是普通农家在家里做成的,真的是“丰年留客足鸡豚”。

篇二:古诗文阅读理解:归乡(含答案)

阅读下面这首律诗,完成8~9题。

归乡 陆佚仁①

万里归蓬万里云,关山过处忆犹新。

凄凄峪道金狄马,寞寞重山武穆心②。

故里梨园停宿雨,圩③中旧巷走乡音。

茶淡火熄人寂静,浅秋摇曳月黄昏。

注:①陆佚仁,明正德银川卫职方司书办,受刘大夏案牵连,被迫辞官。②北宋名将狄青,受朝廷猜忌,郁郁而终,葬于汾阳峪道河。金狄,墓前神道两侧的石人石马,其中的武将名金狄。武穆,指岳飞,因奸臣秦桧陷害,被召南归,风波亭被害,有词“小重山”。③圩:江淮低洼地区村庄周围防水的堤。

8.请分析颔联运用的手法和表达效果。(5分)

答案:颔联用典(2分),借用狄青和岳飞被朝廷猜忌陷害的故事(1分),含蓄地表达了自己被牵连辞官后报国无门的郁闷、凄然和有志难舒的落寞、不平(2分)。

9.纵观全诗,说说诗人情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6分)

答案:首联、颔联写了归乡之前,被牵连辞官,独自南归时的孤寂、不平、凄然、落寞。(3分)颈联、尾联写归乡之后,看着熟悉的梨园,听着村巷里熟悉的乡音,炉火边烹一杯淡茶,看天边月光摇曳。这舒缓宁静的生活安抚着作者的心境,心绪逐渐平复,归于淡然和宁静。(3分)

篇三:归乡

站在黑门历33年向回望,35年前的纳格兰和风轻拂。

风中裹挟着祖母的轻语和兽骨风铃的低鸣,加尔鲁什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在祖母的臂弯里沉沉入睡。

加尔鲁什,骄傲的纯血兽人,他有着一个曾让他感到困惑厌恶,却又让他骄傲的姓氏——地狱咆哮。

纯血兽人的生命正在迅速消退,澎湃的力量从他的躯体里逃走,逃回这块熟悉的故地,征战数载,终于归乡,如同先烈——以死亡的方式。

“或许当初我就不该将你带进艾泽拉斯,你只属于德拉诺,只属于纳格兰。”

倒在地上的兽人已经听不清萨尔的喃喃低语,眼中的骄傲已经涣散,只剩碧蓝星空的流光倒映。

大地在震颤,乌达戈,大地之怒挪动沉重的身躯向这边靠近,它的身后是其他三个元素之怒。

背部传来鲜明的起伏感,让兽人想起了第一次面对戈隆的时候。

那时他不过是个心怀畏惧的年轻战士,强壮的戈隆踏在地上的脚步,也是如此沉重,在短兵相接之前,加尔鲁什便转身逃走了。

玛格汉兽人从不缺乏直面死亡的勇气,但他却畏惧自己,他的心中住着一个恶魔,让他又爱又恨。

那个恶魔是他的父亲,格罗姆·地狱咆哮,第一个喝下腐化之血的兽人。

“只有懦弱的爬虫,才会借助外力来战胜自己的弱小!”

那时的加尔鲁什是如此痛恨自己的父亲,他甚至害怕自己内心也有懦弱的传承,会在将死之时爆发出来,让自己变得跟他一样,软弱地渴求外力。

所以,他逃了,毫无荣誉感地逃了。

他痛恨自己的软弱,也痛恨给予他软弱的父亲,那个名字就是一片阴郁的云,永远停在他的头顶,遮住了纳格兰和煦的阳光。

直到萨尔到来,加尔鲁什才认识到事情真相,原来,心中那个懦弱的背影是那般伟大。

“格罗姆·地狱咆哮,他不是软弱的懦夫,是玛格汉的英雄,是兽人的英雄,是部落的英雄。”

萨尔当年的话还在加尔鲁什脑海中回荡,也正是在那一天,他第一次抬起低垂了一生的头,看到了纳格兰的天空,那份美丽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正如现在倒映在他眼中的那抹蓝色。

从那之后,他一直抬着高傲地头颅,不曾低下。

“家乡真美,父亲。”

加尔鲁什轻轻地呢喃,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声音来。

兽人感到身体里的热量在流失,周身变得寒冷起来,如同那该死的诺森德,那些该死的亡灵骷髅,该死的蛛魔,该死的联盟,该死的人类王子,在他的利斧面前,都毫无招架之力。

兽人感到身体变得轻盈起来,如同羽毛一般飘忽,就像在地精飞艇上巡视部落的部队,属于自己,属于加尔鲁什·地狱咆哮的部队,无论是联盟,还是暮光教徒,在他和他的部队面前都不堪一击。

兽人眼里的光芒黯淡下来,他只看到一片血与火,火焰吞噬了房屋,残躯和鲜血让大地变得鲜艳,平民的哭喊,婴儿的啼鸣,兽人都充耳不闻,他行走于尸山血海间,步向远方的胜利。

“要赢得战争,就必须比战争更残酷。”

“愚蠢的家伙只知道用仁慈来掩盖懦弱,他们不愿意让鲜血沾染手心,那就让我来。”

“我真的错了吗?没有!只是他们狭隘的眼光看不到这条道路终点的和平罢了!”

“对不起,父亲,我,失败了。”

加尔鲁什的意识恍惚起来,他觉得自己正躺在祖母的怀抱里,温暖的阳光拂过他棕色的脸颊,祛除身体里的冰凉,让他想要沉沉睡去,睡很久,很久……

“欢迎回家,小加尔鲁什。”

“故乡的味道,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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