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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校公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3:47 | 移动端:幼儿园家校公约

篇一:幼儿园家长文明公约

幼儿园家长文明公约

千百年来礼仪之风传承至今,我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则是幼儿健康成长的摇篮,为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请各位家长遵守我园的家长文明公约,用文明得体的言行为幼儿做出表率作用!

1、遵守幼儿园的接送制度,按时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园门口,每天早上(7:40-8:00),并配合教师做好晨检工作。接幼儿时做到文明礼让,有秩序,不争抢,不插队,并配合幼儿园做好离园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幼儿园做好“门前四包”工作,按时在指定区域自觉排队。接幼儿时间安排如下(小班:16:50—16:55、 中二班:16:55—17:00、 中一班:17:00—17:05、大二班、 17:05—17:10、 大一班:17:10—17:15、学前班;17:15—17:20)、小二班:17:20—17:25。

2、家长中途来园,需主动向门卫或保安说明事由,并自觉在门口等待,不要私自进入班级,以免影响幼儿情绪及班级活动秩序。

3、自觉遵守幼儿园请假制度,幼儿因故不能来园,需及时向教师请假。

4、言谈举止文明,服装仪表得体。在园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衣着不整,严禁酒后来园。

5、幼儿在园与其他幼儿发生矛盾时,要正确对待,及时和班上老师进行交流沟通,了解情况,采取恰当的方法进行解决,避免家长之间发生冲突。

6、自觉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当幼儿及家人患传染性疾病时,需及时告知园方,病愈后持健康证明方可来园。

7、爱护幼儿园各种设施,保护环境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在幼儿园内吸烟。

8、按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会议及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及时向教师请假。

9、对教师或幼儿园工作如有意见,需及时向园领导或家长委员会成员反映,以便得到最好地解决。

10、家园共建和谐平台,不得宴请教师或为教师赠送钱物,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风。

11、幼儿入园需自觉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可隐瞒幼儿的特殊病史。遵守幼儿园对幼儿按年龄编班的各项规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择班、调班。

讲文明懂礼貌,是中华民族的幼儿网传统美德,也是新时期对儿童素质的基本要求。为了培养孩子的文明礼貌习惯。提高孩子的文明素质,我们有责任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请您和我们携手共同努力,

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让您的一言一行成为最有力的教育宣言。

1、接送孩子时,请注意自身仪表整洁与卫生不要穿拖鞋或背心入园。

2、请您讲究语言文明,在园内不粗言秽语,辱骂自己或他人的孩子。

3、请您真诚、礼貌待人,在孩子面前主动与老师打招呼,注意带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请您以身作则,爱护花草树木以及各种玩具设施,不践踏草坪,把草地让给孩子。

5、请您自觉维护园内环境,保持园内外清洁,不在幼儿园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

6、请您督促孩子将玩过的东西放回原处。

7、请您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与接送制度,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请不要托未成年接送孩子,如更换接送人员请先行通知班级老师。

8、早晚接送孩子时不要拥挤,请您自觉排队,为孩子树立遵守秩序的好榜样。

9、接送孩子时,未经许可,请您不要擅自进入教室、餐厅、厨房、消毒室等地。

10、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或对保教人员有意见,请不要在幼儿面前表露,请单独与保教人员或园领导交流,我们会十分重视您提出的合理意见。

11、如果您的孩子在幼儿园与其他小朋友发生矛盾,请您正确对待,用恰当的方法引导孩子解决,家长尽量不介入。

让我们认真履行《家长文明公约》,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明朗的天空。

篇二:小学家校公约

云阳县青龙街道复兴小学安全公约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校双方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为强化家校联动实施齐抓共管,订立此公约。

一、学校(教师)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负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由于学校(教师)未尽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三)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没有明显疏漏,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要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学校发现学生在校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家长(监护人)告知学生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校(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注意或建议家长(监护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八)学校应当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歧视、辱骂学生;

(九)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内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进行必要的告诫或者制止;

(十)学校(教师)应告知学生在上、放学路上不得搭载三轮车、摩托车和其它无资质的车辆,尽量远离水库、池塘、滑坡地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家长应承担学生在校园外的教育、管理和监护责任,由于家长未尽责任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离校,或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的安全负责;

(二)家长(监护人)应教育、督促学生不搭载三轮、摩托车以及无资质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学生上、下学路上的任何安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监护职责,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家长应按时到校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非寄宿制学生,学校不得安排上晚自习,学生自愿到校上晚自习的,学生家长(监护人)要书面写出申请,并承担学生上下早晚自习路上的监管护送责任。

(五)家长(监护人)知道学生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并如实及时告知学校,便于学校给予必要的注意。

(六)学校告知学生的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如下学生安全公约,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不在河沟、井边玩水,不去河塘洗澡,不在危险地带逗留嬉戏。

(三)不玩电、不玩火、不玩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不爬树、不爬墙,不攀爬电线杆。

(五)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不抢道、不争行,不骑快车,不爬他人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严禁带人。三人以上不允许并行,严禁骑摩托车及驾驶其它机动车。

(六)未满12岁一律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路途遵守右行规则,横过公路,铁路道口,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两旁玩耍、游戏或逗闹。

(七)认真学习防火、防触电、防地震知识,遇有地震等及其它重大自然危害时,要头脑冷静,随机应变,不参与抢险、救灾、灭火等危险性活动。

(八)在楼道内要保持安静,不随意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在楼内不打闹、嬉戏。不得攀爬窗户或从廊道俯身向下张望,以免不慎从楼上掉下;学校不允许学生进入的区域,学生要自觉遵守,不得私自进出,以免发生意外。

(九)无论在校、在家、在社会,要时刻注意礼貌,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等凶器,发现有打架斗殴迹象要及时报告。

(十)要注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早晨、中午到校时间不得过早,中午、下午放学后,要按时回家,结伴而行,不得在中途逗留,双休日不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学校学习、玩耍、逗闹、布置板报、排练节目等。

四、其它事项

学校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如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影响学生安全的事件,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后果的。

以上公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年级班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云阳县青龙街道复兴小学

2016年2月29日

篇三:家校安全公约

教育部颁布

《家校安全公约》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校双方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为强化家校联动实施齐抓共管,订立此公约。

一、 学校(教师)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负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由于学校(教师)未尽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二) 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三) 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没有明显疏漏,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四)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五) 学校阻止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要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 家长(监护人)学生身体状况、行为和情绪等异常情况,学校(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注意或建议家长(监护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

辱骂学生;

(九)

制止;

(十) 学校(教师)应告知学生在上、放学路上不得搭载三轮车、摩托车和其他无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内外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进行必要的告诫或者学校应当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歧视、资质的车辆,尽量远离水库、池塘、滑坡地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二、 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家长应承担学生在校园外的教育/管理和监护责任,由于家长未尽责任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家长(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离校,或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的安全负责;

(二) 家长(监护人)应教育、督促学生不搭载二轮、摩托车以及无资质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学生上、下学路上的任何安全责任;

(三) 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监护职责,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家长应按时到校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 非寄宿制学生,学校不得安排上晚自习,学生自愿到校上晚自习的,学生家长(监护人)要书面写出申请,并承担学生上下早晚自习路上的监管护送责任。

(五) 家长(监护人)知道学生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机异常情况,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并如实及时告知学校,便于学校给予必要的注意。

(六) 学校告知学生的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

相应的监护人职责。

三、 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需诶啊哦的规章制度,履行如下学生安全公约,如有违反造成的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二)

(三)

(四)

(五) 对安全工作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在河沟、井边玩水,不去河塘洗澡,不在危险地带逗留嬉戏。 不玩电、不玩火、不玩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不爬树、不爬墙,不攀爬电线杆。 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不抢道、不争行,不骑快车,不爬他人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严禁带人。三人以上不允许并行,严禁骑摩托车机架式其他机动车。

(六) 未满12岁一律不允许骑自行车;路途遵守右行规则,横过公路,铁路道口,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两旁玩耍、游戏或逗闹。

(七) 认真学习防火、防触电、防地震只是,遇有地震等及其它重大自然危害时,要头脑冷静,随机应变,不参与抢险、救灾、灭火等危险性活动。

(八) 在楼道内要保持安静,不随意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在楼内不打闹、嬉戏。不得攀爬窗户或从廊道俯身向下张望,以免不慎从楼上掉下;学校不允许学生进入的区域,学生要自觉遵守,不得私自进出,以免发生意外。

(九) 无论在校、在家、在社会,要时刻注意礼貌,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等凶器,发现有打架斗殴迹象要即使报告政教处。

(十) 要注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早晨、中午到校时间不得过早,中午、下午放学后,要按时回家,结伴而行,不得在中途逗留,双休日不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学校学习、玩耍、逗闹、布置班级、排练节目等。

四、 其他事项

学校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如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影响学生安全的事件,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学生自杀、自伤的;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后果的。

以上公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和学生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年级班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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