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康泰医院关于内部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享受医疗优惠的规定
关于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在本院就诊优惠政策的规定
为加强院内财务管理,杜绝漏收费,减少“人情”检查、“人情”治疗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体现对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的关爱,树立全院职工以医院为家的思想,保障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最大利益和诊疗质量,让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中真正享受优惠。经医院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收费管理规定:
一、优惠对象:
本院职工(已转正)及其直系亲属(子女、配偶和双方的父母)。 二、就诊优惠政策:
三、审批程序: 1、门诊:
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优惠,医生开具检查、治疗收费单后,职工本人签字(直系亲属需注明与患者的关系),由分管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收费人员按报签的比例收费。
2、住院:
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收费标准据实交纳,出院结算后,由职工本人(直系亲属要注明与患者的关系)携带出院结算发票并填写“住院费用优惠申请单”,交由分管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在财务科领取优惠金额。
四、备注:
1、以上优惠政策与医院其它活动不重复优惠;
2、除本规定的费用减免对象和费用减免标准规定外,,凡在医院就诊患者均须按医院收费标准交纳全部就诊费用,各科室及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减免、漏收费或少收费;
3、本优惠政策属院内职工福利,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或做人情检查、化验、治疗、手术的职工,一经举报查实,除按正常收费标准补足费用外,另给予2倍的处罚,并处罚相应操作科室及人员50元/条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自3月1日起执行。
嘉鱼康泰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0一四年三月
篇二:关于院内职工和直系亲属朋友在本院就诊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本院职工及亲属
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优惠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维护员工福利,方便员工和员工亲属、社会关系的就医。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优惠规定:
一、门诊优惠政策:
二、住院优惠规定:
1、正式员工:
①有医保(职工、居民)、合作医疗、民政(低保、优抚)者,待结算后自费部分优惠25% (药品不参与优惠);
②VIP房费按相关规定优惠10% 。
2、正式员工亲属(含试用期员工)、社会关系:
①有医保(职工、居民)、合作医疗、民政(五保、低保、优抚)、商业保险者,待结算后 自费部分优惠10%(药品、特殊器械、高端耗材不参与优惠); ②剖宫产一律按200元优惠; ③VIP房费按相关规定优惠10%。
3、不参加优惠部分:
①工伤、外伤、车祸、打架、斗殴、透析费等均不在优惠之列; ②有低保、五保、优抚、商业保险的按其比例扣除后部分优惠;
③外院检查费、病检费、输血费、外送检验费、教授会诊费、1500元以上的高端耗材。
三、优惠政策说明:
1、以上职工优惠的规定与医院其它活动不重复优惠;门诊药费由药剂科主任填写优惠单交费即可优/免;门诊辅检及处置费在交费前必须由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免。
2、本优惠的规定属院内职工福利,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或做人情检查、化验、治疗、手术的职工,经查清属实,按照相等数额10倍处罚,奖励给举报者,并为举报者保密。请大家相互监督。
3、监督科室:财务科。 4、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嘉鱼康泰医院 2015年5月10日
篇三:医院护士转正考核表
康 泰 医 院 护 士 转 正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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