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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ppt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4 | 移动端:执业医师法ppt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19980626

【实施日期】 19990501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题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第三十五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

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第四十五条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七条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篇二:(4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

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 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臵、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篇三:《执业医师法》试题汇总

1、《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 3-6个月 。

2、未经 医师注册取得 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物 或者 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 十五 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医师注册后,可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 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 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8、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 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 所在机构 或者 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医师发现患者 涉嫌伤害事件或者 非正常死亡 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 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 同意。

执业医师法》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情形是(D )

A.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三年或者受吊销医题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B.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C.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二年或者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D.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二年或者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E.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2.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下列哪项除外(D )。

A.中止执业医师满二年的 B.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C.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一年的

E.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E. )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B.乡村医生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D.军队医师

E.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4.在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具有的学历是(B )

A.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B.高等学校医学本科学历C.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D.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者E.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

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下列哪项除外(E )A.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B.遵守技术操作规范C.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E.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

6.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承担以下法律责任,除了(A )A.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B.注销执业证书

C.对个体行医者予以 D.行政罚款处罚E.暂停半年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7.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享有的权利是(C )

A.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B.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对病人进行无条件临床实验治疗,D.在执业范围内进行疾病诊查和治疗 E.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技能培训

8.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A )

A.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B. E.6个月以上,2年以下

9.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B ) A.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B.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C.降低其执业等级D.变更其工作岗位 E.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10、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 2000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B ) A. 6年B. 5年 C. 4年 D. 3年E. 2年

11.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A)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A乡镇卫生院B村卫生室

C个体诊所D县医院

12.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C)制定。 A国家标准化委员会B质检总局C卫生部D建设部

13.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A)。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卫生许可证》

14.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C)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A省B设区的市C县D地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D)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 A20 B30C40D45

16.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A)开展诊疗活动。 A诊疗科目B注册资金 C医务人员D诊疗时间

17.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B)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8.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师证书》后,可在(A)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A村卫生室B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C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D所有医疗机构

19.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的有效期不超过(B)。 A、6个月 B、1年 C、1年半 D、

20.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分为(B)。

A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医师考试 B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C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医师考试D专科医师考试和全科医师考试 二、多项选择题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哪些文件?(BCD)

A资产证明文件B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C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D设置申请书

2.下列哪些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ABCD)

A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B所有制形式 C诊疗科目、床位 D注册资金

3.医师经批准在()情况下可以不变更执业地点和执业类别。(ABCD) A卫生支农 B进修C学术交流 D经卫生局批准的义诊

4.医师应当接受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BCD)。

A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 B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C再次进行考核目 D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注销医师注册。

5.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哪几类?(ABCD) A临床B中医C口腔D公共卫生

6.下列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执业资格考试?(BD) A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C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D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7.医师执业必须按照注册的()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ABC) A执业地点B执业类别C执业范围D执业科室 三、判断题

1、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师证书》后,可在乡镇卫生院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

2、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单独从事医师执业的临床工作。(× )

4、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

5、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

7、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可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8、医师因调动工作单位,未改变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不需要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

9、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

10、医师在取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后,可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

86.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单独从事医师执业的临床工作。(× )

11.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12.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查阅患者的病历。( × )

13.医师外出会诊应当经过医疗机构的批准。医疗机构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的应当给予处分。( √ )

14.卫生行政部门对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 )

15.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 ) 四、问答题

1、在执业中,医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对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应该怎么做?

答: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试题

姓名: 性别:科室:得分: 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是()

A.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B.医师资格申请制度 C.医师资格评审制度 D.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E.毕业后转正制度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即可

A.履行医师教学、科研资格 B.开展诊疗执业活动 C.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D.成为执业医师 E.享有医师行业准人资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调整的对象是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

A.在医疗、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B.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C.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D.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E.在医学院校中教授医学专业的人员

4、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 (正确答案为:C)选项:

A.具备合法行医条件,可以从事医疗活动 B.可以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C.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可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D.取得资格证书后,具备合法行医条件 E.考试合格后,可以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医师包括() (正确答案为:E)选项:

A.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 B.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C.医师和助理医师D.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 E.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6、医师甲经执业医师注册,在某医疗机构执业。一年后,该医师受聘到另一预防机构执业,对其改变执业地点和类别的行为( ) (正确答案为:C)选项:

A.预防机构允许即可 B.无须经过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C.应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D.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 E.只要其医术高明,就不受限制。

7、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目的是检验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 (正确答案为:

B)选项: A.医学专业学历 B.从事医学实践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与能力 C.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D.从事医学专业教学、科研的资格 E.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8、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 B.罚款 C.降职D.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E.没收违法所得

二、选项:

1.医师在职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违法行为严重的应( ) (正确答案为:A) 吊销执业证书

2.医师在职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违法构成犯罪的应( ) (正确答案为:D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

3.1998年6月26日后医学院校毕业生应当( 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 )

4.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者应( .报请卫生行政部门认定资格) (正:

5.对阻碍医师依法执业的违法行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 (正确答案为:A)

6医疗机构对注销注册医师资格情形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 .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正 选项:

7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后准备从事医师诊疗活动还应经( 执业注册) (正确答案为:C) 8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是( .执业医师 ) (正确答案为:D) -选项:

9.取得医师资格的公民从事医师职业活动必须经注册后才能取得合法行医的(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为:B)

10.专业技术人员独立开业所需的国家认可的学识、技能资质证明是( .执业资格 ) (正确答案为:D) 选项:

11.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者( .经资格认定取得执业证书,取得开展诊疗活动资格 ) (正确答案为:C)

1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规定的条件之一是(经医学本科学历教育,具备申请医师资格考试的基本条件) (正确答案为:B)

1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必须( 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才具备合法行医条件 ) (正确答案为:B)

1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依法(申请经批准发给执业证书,具备医师行业准入资格) (正确答案为:D) 选项:

1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是(.医师的义务问题 ) (正确答案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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