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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发票税率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1 | 移动端:交通运输业发票税率

篇一:2014最新营改增税率及营改增后税率表

2014最新营改增税率及营改增后税率表

营改增: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率变化:

1. 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 17%标准税率和 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 11%和 6%两档低税率。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 11%税率,其他部门现代服务业适用 6%税率。

2. 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 税简易计税方法。

3. 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 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 服务贸易进出口: 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税率或免税制度。 应税服务范围:

1. 交通运输业:改为 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 管道运输服务)

2. 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 6%(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 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验证咨询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11%(税率)、3%(征收率) 水路运输 3%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3%

11%(税率)、3%(征收率) 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3%

11%(税率)、3%(征收率) 管道运输

研发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技术转让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

5%

研发和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5%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测绘、勘探

软件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信息系统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5%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设计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文化创意服务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

知识产权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广告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广告业 5%

会议展览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文化业

航空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 航空运输

港口码头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 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其他服务业

3%、5%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打捞救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 水路运输

5%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6%(税率)、3%(征收率) 代理业

代理报关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代理业

仓储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仓储业

装卸搬运服务

3%

6%(税率)、3%(征收率) 装卸搬运

5%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17%(税率)、3%(征收率) 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租赁服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5%

17%(税率)、3%(征收率) 租赁业

认证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其他服务业

咨询服务

5%

6%(税率)、3%(征收率) 咨询

税率与征收率的区别:

征收率是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的种类主要包括: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只规定一个征税比例)、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又分全额累进、超额累进和超倍累进)、累退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低)、定额税率(即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如增值税税率有17%、13%、0三档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

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需对3%全额征税,2000/(1+3%)*3%=58.25 征收率在核定征收的时候才出现,税务局规定一个征收的收入或者开票收入,然后乘以规定的税率就是应纳的税额

征收率在所得税中比较常用,比如一家企业年收入100万,核定利润率8%,再乘以25%,征收率为2%。

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就是增值税率3%或者17%,他的开票收入是税务局确定的。

附注:建筑业营改增原拟今年下半年出台,现又延后出台。建筑行业不一定就全缴纳营业税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主要看他经营项目是否涉及增值税,比如,建筑公司销售建筑材料;承揽钢结构工程项目,制作销售钢结构配件等等。

如果工程总包,那就可以是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发包方为了取得增值税可将增值税剥离出来单独承包,或在总合同中将营业税、增值税项目单独约定,然后合计工程总造价,当然,这得需要对方税务登记证中有核定纳税种类缴纳信息,假如没有核定增值税经营项目和缴纳增值税的辅导信息,那他就没有资质从事经营,也就无法开增值税发票。只能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只能以总包的形式完成建筑招标合同。

混合经营行为能分清收入的单独纳税,不能分清的,按税率高的缴纳。比如:做钢结构的,他肯定有土建基础,这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钢结构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以钢结构为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就得交纳增值税;即便是按建筑业统一发票开了发票,如果税务稽查查到了拿的即补税、有罚款、有的补交滞纳金。再者对方不开增值税专用票,对发包方是损失,因为国家允许固定资产中设备及钢结构类等设备设施的进项税抵扣。

篇二:营改增应税服务税目税率对照表

营改增应税服务税目税率对照表

注: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所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那么按11%抵扣进项税金;也就是发票上列明的税金;

同样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所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8月1日之前开具的仍按7%计算抵扣;8月1日之后开具的则按3%计算抵扣。

篇三:2015年1月1日起各项税种税率及新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各项实施新政策 来源:会计网

★1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自2015年1月1日施行。★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本通知附件所列原材料的,应按照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执行。★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财税〔2014〕115号),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12月2日,海关总署出台《关于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7号),明确了2015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12月24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的通知(财会〔2014〕3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执行。

★11月2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4年第657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2日,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4〕3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2015年税目数共计8285个。

★1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137号),规定2015年1月1日起,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本;及时开展《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地情况检查。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27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8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关税〔2014〕5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上述78个税号钢材产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2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财法〔2014〕10号,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

★1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颁布《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12月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56号,《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税网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大全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船舶吨税:是对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包括在港内行驶的上述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税种 纳税人

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率 市区税率7%;县城、

城市维护建

税、营业税的单位和

设税

个人 镇税率5%;其他1%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

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为3%—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实际情况确定

1.原油:销售额的5%-10%

2.天然气:销售额的5%-10%

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

资源税 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

和个人 4.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3.焦煤每吨8-20元;其他煤炭每吨0.3-5元

5.黑色金属矿原矿:每吨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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