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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小故事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0 | 移动端:关于法律的小故事

篇一:古代法制小故事

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智破杀人案

向敏中,宋初名臣。明辨有才略。他作太守的时候,有一个过往和尚夜里向一个民家借宿,主人不同意,他只好睡在门外车厢里。半夜时分,有强盗到这户人家行窃,把一个妇女连同财物一起偷了出来。和尚此时没有睡着,看个清楚。他心想主人没有让自己留宿,现在主人丢了财物及妇人,天明以后肯定要拿洒家见官,到那个时候自己虽百口莫辩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想到这里急急似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离开倒霉的嫌疑之地。黑灯瞎火,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荒草中,一个不慎掉人一口枯井。巧的是那个妇人已被强盗杀死,尸首也被扔在枯井中,和尚连声叫苦。第二天,主人四处寻找,在井中发现了和尚和妇人尸首,不由分说,扭送见官。和尚被屈打成招:“与妇奸,诱与俱亡,恐为人所得,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也坠井中,赃在井旁,亡失,不知何人所取。”和尚被问成死罪。一审结案后,送到二审,二审也看不出什么破绽。惟独向敏中始终以赃不获为疑,再三讯问和尚,和尚万念俱灰,只说一句:“小僧或恐前世欠这个妇人的,当以死相报。”最后被向敏中问急了,和尚才说实话。向敏中暗地里让僚属四处查访真凶。一天,一个僚属到一个村头小饭店吃饭,饭店老太太听说他从府中来,问他说:“和尚那个案子怎么样了?”属吏骗她说:“昨天已被打死了。”老太太又说:“那如果抓到真凶怎么办呢?”属吏说:“案子已结,只好将错就错,就是抓到真凶也不能再问了。”老太太说:“那我就可以说了,那个妇人实际上乃是此村少年某甲所杀。”属吏说:“这个少年在什么地方?”老太太指示其舍。

属吏约会同僚将少年抓获归案,一审讯,少年全部承认,赃物也起到了。和尚之冤终于洗雪。向敏中办案才能使一府惊服。

换舍止讼

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两家无词,就此息讼。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额痕为断

张泳,宋初名臣。一次,有个和尚行止不明,有犯罪嫌疑,被张泳下属拘留。张泳看了这个和尚一会,说:“对他刑讯,他可能是个杀人犯。”经过审讯,这个人果然是个假和尚,负案在逃。他杀死一个僧人后,把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剃发为僧。僚属问张泳何以知其有杀人嫌疑,张泳说:“我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篇二:40个法律小故事让你了解律师

40个法律小故事让你了解律师

大家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特推出40个幽默故事,或许你能从中悟到些东西。

1.法律与良心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短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法律服务收费

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短评:律师收费是否可以类推呢……

3.法律与成本

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短评: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4.法律人的眼界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

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5.关键岗位要有自己人

三男子去女方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无语,走了。

短评:这个案例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6.律师说什么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短评:谁说律师收费后就必须要改变法律的最终结果呢?!让当事人体面的、有尊严的受刑也是收费的内容之一。

7.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短评:个案正义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顺利运行的成本,中国律师要解开自己的心结,从职业职责要求出发在规范内寻求自己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无可厚非。

8.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短评:好猎手未能斗过狡猾的狐狸!

9.请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短评:律师也不容易,要能上天入地!

10. 可怜的愿望

一件离婚案开庭了,原告的律师叫他的当事人站了出来,他用同情的口吻询问道: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天晚上,当你从办公室回家时,你的太太不但没有单独地等你,并且你还发现有人躲在衣柜里,是吗??

? 是的,一点也不错!?原告回答。

?当然会使你愤怒和悲伤啦!?律师说。

?我当然会悲伤,?原告道,?试想,我连一个挂衣服的地方都没有了!? 短评:这个男人的确够可怜的,包括思想。

11. 什么话

女律师刚回到家里,丈夫立即质问:?你真可恶!不和我商量一句,就把头发剪了,像什么话??

女律师:?你也不和我商量一句,就把头顶秃了,这又像什么话?? 短评:律师挣点钱,容易吗!

12. 自动退出

一位法官刚判完一件离婚案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与一位律师亲热地谈情说爱,一时怒不可遏,冲上去要和律师决斗。

律师说:?你我都不想死,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双方都朝天花板开枪,然后同时倒地装死,看你妻子跑向哪个,另一个就得自动退出。?

法官一想也好,就同意了律师的建议。

枪声响后,只听见法官的妻子跑向衣柜,说:?亲爱的,快出来吧,他们两个都死了。?

短评:作为法律人怎么能选择?决斗?这样的方式解决纠纷呢,生命多可贵!但结果还是很意外……

13.咨询收费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短评:律师风采展示!

篇三:20个法律幽默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

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

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精彩法律、律师资讯随身带!

六、法律工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

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

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

一个月,没有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

了信心”。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更莫杞人忧天!

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俄国人拿出一瓶伏特加酒给大家各倒一杯,然后把剩下的半瓶酒扔出车窗。

“你干嘛扔掉?”美国商人问。

“我们国家有的是伏特加,怎么喝也喝不完。”俄国人答。

过了一会儿,古巴人请大家抽雪茄烟,他吸了两口便把烟掷出窗外。

“我想古巴的经济很困难,”美国商人说,“可你却把好端端的烟丢掉。”

“烟嘛……”古巴人说,“在古巴多得很,我们多得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美国人默默地坐了片刻。然后站起身来抓住律师,把他抛出窗外。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很多即将踏入法律职业群体的朋友,担心人满为患,入不敷出,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加之,有些已经入行的法律工作者的确收入微薄,谆谆告诫在法律职业之门的徘徊者,使得更加心事重重,踌躇满志,甚至放弃。小学即有一篇《小马过河》的课文,个人各自的情况不同,自然对同一件事情看法、处理也不相同。美国的律师相比我国而言,数量上多的多,律师在美国虽然名声欠佳,但是很体面的工作且收入不菲。我们国家的法律职业才刚刚起步,市场潜能巨大,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即使在国内,收入过百万者也比比皆是。

九、法律职业者应从各自职业职责要求出发思考、处理问题

幽默: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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