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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公诉意见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20 | 移动端:抢夺罪公诉意见书

篇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

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

2011年1月21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余啸波副检察长、市高级人民法院孙建国副院长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公诉二处、侦监处、监所检察处、未检处、研究室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审监庭、研究室、少年法庭指导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就本市检、法两家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若干实体、程序问题和刑罚执行中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以下共识:

一、程序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关问题

1.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总结,协调解决,避免机械执法。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应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兼顾效率、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避免程序繁琐。

2.要切实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促进量刑过程的公开、公正。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的重点,在于对量刑证据的审查和量刑情节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所规定的量刑方法和具体量刑标准,不宜在法庭量刑辩论中直接引用。

3.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案件应客观、全面。对量刑证据,既要审查从重量刑情节,也要审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量刑情节;既要审查法定量刑情节,也要审查酌定量刑情节,比如犯罪起因、被害人过错、退赃退赔、民事赔偿、被告人一贯表现等。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部门)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与量刑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确保量刑事实清楚。

4.按照“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今后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般应在提起公诉时以量刑建议书的方式一并提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以量刑建议书的方式提出。 起诉书中应当认定法定量刑情节;对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起诉书中认定。

5.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予以确定。建议适用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应有一定幅度,具体幅度遵照《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五条的规定执行。建议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慎重;建议适用附加刑的,只建议刑种种类;对于敏感、复杂的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严重影响稳定的案件,可以仅提出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概括性建议。

6.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人出庭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审理可以主要围绕量刑问题进行;对于定罪中有争议的问题,可以将争议问题与量刑问题分开审理。

对于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庭审方式。在法庭调查阶段,应当查明有关的量刑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人员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在定罪辩论结束后,法庭告知控辩双方可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发表量刑建议或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对于与犯罪事实密切相关的量刑情节,在庭审中一般应与犯罪事实一并查明,以保证庭审的连贯性、完整性。

对于采用何种庭审方式,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与控辩双方进行沟通。

7.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应对是否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中的量刑情节、建议适用的刑种和执行方式予以说明。

(二)关于本市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对本市2004年《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常见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本市管辖意见》)适时共同研究修改。在修改以前,部分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确定其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且犯罪情节一般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对属于《本市管辖意见》第五条规定的“有重大争议的新类型犯罪”情形且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对被害人及时送达文书和通知开庭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益的保障。对审查起诉中被害人已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并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随案移送被害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向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及时送达起诉书、判决书,并通知开庭时

间、地点等。对上述案件,人民法院未依法及时送达文书、通知开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监督。

二、实体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对一人公司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按照本市《第七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的精神,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人公司,应当视为刑法上的单位:(1)在形式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2)在实质上该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对于一人公司以外的公司,判断是否成立刑法上的单位,应主要判断公司是否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公司实质股东人数的多少一般不影响刑法上对单位的认定。

(二)关于非法制造、出售普通发票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发票被当场抓获后,又在其住所、随身携带箱包等处查获未及出售发票的,对已经出售的发票部分认定为既遂,未及出售的发票部分认定为未遂,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已出售和未及出售的发票数量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已出售和未及出售的发票数量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该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2)未及出售的发票数量未达犯罪既遂标准的,作为量刑情节考虑;(3)已出售发票数量未达犯罪既遂标准,但与未及出售发票数量合计达到犯罪未遂标准的,按犯罪未遂处理。对行为人未及实施出售行为而在其住所、随身携带的箱包等处查获发票,有证据证明系待出售的,以未遂论处。

对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未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二〉》)追诉标准的三倍掌握;对“情节严重”,参照《追诉标准〈二〉》追诉标准的五倍掌握。

(三)关于本市部分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适用问题

1.关于本市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适用效力问题

《追诉标准〈二〉》公布以后,本市有关规定与其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的精神,参照《追诉标准〈二〉》的规定执行。

按照本市2008年《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2008年意见》)第58条的规定,对于《2008年意见》与之后公布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执行司法解释的规定。

对于《2008年意见》未作规定的案件,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及本市相关实施细则有规定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及本市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标准的问题

(1)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

按照《追诉标准〈二〉》,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为5000元至10000元。考虑到上海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市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执行10000元为妥。其“数额巨大”的标准,按照本市《2008年意见》第33条规定的倍比关系确定。

(2)关于抢夺罪“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标准的问题

对本市《2008年意见》第30条规定的抢夺罪“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涉数额标准,可参照《2008年意见》第54条规定的精神,按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掌握。

三、刑罚执行相关工作

(一)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修订〉》的问题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推进落实,结合当前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适用条件和相关程序作适当调整,以更好体现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改造原则。为此,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本市现行《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修订〉》作修改完善,同时密切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工作规定,及时将相关精神和要求吸收其中。

(二)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问题

自去年下半年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庭审试点以来,得到了检察机关、执行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了庭审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了司法的公开和透明,促进了刑罚的公平公正执行,提高了服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本市法院将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与检察机关、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开庭案件类型、开庭审理程序、庭审公开范围、裁判文书制作,建立健全开庭审理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此外,会议还就本市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刑事二审开庭工作,避免因单纯追求开庭数量而影响庭审质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篇二:法庭辩论文书

法庭辩论文书

一、公诉意见书(公诉词)

概念及作用

公诉意见书又叫公诉词,是出席法庭庭审的公诉人在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阶段,依法首先对案件证据、案件事实、定罪量刑、适用法律等重大问题集中发表支持公诉的意见,提请法庭注意时使用的文书。

公诉意见书一般是出庭前准备好,再根据法庭调查的新情况作适当的修改补充后当庭宣读。宣读(发表)公诉意见书是刑诉法规定的公诉案件审理的必备内容。

公诉意见书是公诉人在检察院公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地揭露和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对公诉书的补充和阐发论证。

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词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词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

公诉词格式不甚固定,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引言 开头先写称呼语。如一审公诉词是“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二审公诉词的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在行文中,为了演讲的需要,可在关键地方或提醒法庭注意的地点,插入称呼语。)然后写根据刑诉法第153条之规定,受某某检察院的委派参加法庭审理,支持公诉,并依法对法庭审理进行监督。

引言部分主要写明对法庭调查情况的简要概况。

2、主体 主体部分是公诉词写作的核心部分。可视其不同的情况,按前面谈的二、三、四、五项内容进行有侧重点地分析、论述。这一部分写法上主要运用议论的方式,即根据已经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从法理上分析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从事理上分析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情理上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进而阐明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必要性、合法性和正确性。主体部分的具体写法一般是分专题论述,每一个专题题首都冠以小标

题,来作为该题的分论点。接着列举论据,摆事实、讲道理,进行分析论证。从章法上看,每一个专题各自独立,但组合起来,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即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去支持中心论点。

3、结尾 结尾部分是正文分析论证后的结束语。主要是对公诉意见总结,并就如何处罚被告人向法庭提出意见和要求。根据审判程序的不同可相应采用如下两种行文方法:

一审案件的公诉词可写为:

以上几点意见请法庭结合全案情节,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做出正确的判决。

二审案件的公诉词可写为: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最后注明制作人和年月日。

【 范 文 】

公诉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法律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我院提起公诉的张××诈骗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本案的审判进行监督。

张××的犯罪事实,在起诉书中已明确认定,并为今天

的法庭调查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但是为了更加充分地揭露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提请法庭对被告给予严历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有必要对本案作进一步论述。

诈骗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欺诈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就是捏造不存在的某种事实骗取被骗人的信任。所谓隐瞒事实真相,就是对被骗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被骗人知道就不会把财物“自愿”交被告。被告张××就是以代购和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在仅7个月的时间内,就诈骗公私财物12.3万余元,数额巨大,罪行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用诈骗之款,大肆挥霍,游山玩水,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被告张××年仅23岁,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呢?其主要原因就是他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而是贪图享受,沉醉在花天酒地之中,以吃喝玩乐为幸福的全部内容。由于这种腐朽的幸福观在支配着他,因而便不择手段地诈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奢望。在我们提讯张××时,他交待中有这样一段话,就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他讲道:“比如坐车口袋没钱就不行,还要抽高档烟,住高级宾馆等,没钱就编写所谓的理由,拿别人的钱。”他还讲:“我见到

别人都那样,我就很想那样,坐高级车,过腐化生活,叫别人羡慕,好像只有这些,才能满足,但我没有考虑后果,没有想到这是犯罪。”就是这种腐化的生活观、可悲的人生观让他一错再错,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他用于租车的费用竟然就达到8000余元,宾馆费用5000余元,和司机二人吃饭每一次至少达70至80元。他自己交待一天就花近2000元左右。这种挥金如土的腐化生活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今天被告张××被押上被告席,这就是必然结果,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我们诚心地希望,被告人一定要记取这次教训,认罪服法,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张××诈骗案,难道给我们某些部门和个人不是也敲了警钟吗?张××多次诈骗成功,并不是他的手段如何高明,而是我们有些同志缺乏起码的警惕性,或思想上存在着某种不正当的追求,或是规章制度上存在着漏洞。比如,本案几个受骗人和受骗单位就轻信被告花言巧语,而将现金或支票交给被告“走后门”而上当受骗。

在审查此案中,被告对自己犯罪事实,尚能如被交待,悔罪表现,请法庭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依法给予公正判决。

篇三:江西省2016年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考试试卷

江西省2016年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

考试试卷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法律规范中( A )效力最高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规章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A.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一审人民法院

D.终审人民法院

3.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5. 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6.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于( B )

A. 1949年 B. 1954年 C. 1978年 D.1982年

7.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9. 公证员职务是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在公证员职务中,()为中级职务。

A.一级公证员 B.二级公证员 C.三级公证员 D.四级公证员

10. 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

11.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12. 买卖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

A.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应符合其提供的质量说明

B. 买受人可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的两年内通知出卖人标的数量差额

C. 买受人可在质量保证期内通知出卖人标的质量问题

D. 出卖人交付标的负有第三人不向买受人追索的义务

13.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14.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科研成果中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B )

A.新创造的能够被应用的技术方案 B.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C.对机器的构造提出的新方案 D.对产品结构的新设计

15. 海牛贸易有限公司、金铭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

A.3万元 B.10万 C.175万元 D.500万元

16. 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17.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

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18. 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

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

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19. ( ) 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2)切实保护耕地;(3)严格保护基本农田;(4)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A. 1、3 B. 1、2 C . 2、3 D. 1、4

20. 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

A.予以受理 B.受理但不处理

C.不予受理 D.转下级处理

21.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2. 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3. 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25. 海牛贸易有限公司、金铭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

A.3万元 B.10万 C.175万元 D.50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2.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乙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对乙国无引渡义务

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C.应由中国最高法院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3.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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