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德育考核评语
及格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
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各方面表现一般。
优秀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
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成绩优秀,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 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学校活动,重视考勤,各方面 表现好。
良好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
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重视考勤,各方面表现良好。
及格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
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各方面表现一般。
及格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
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优秀 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
正,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完成作业,成绩优秀,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 作,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学校活动,重视考勤,各方面表现好。
篇二:德育表现测评
第一章德育表现测评
学生必须自觉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严谨,能自觉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能自觉地遵守《高等学校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对待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第一条 基本分(满分为20分,基本分扣分项目如下,此项扣到零分为止)
一、担任职务奖励分
1、本学年内担任某一职务任职期满者有资格获得附加分满分,超过半学期不满一学年加
盖章)确认。班委得分由班长签字确认。
3、若多个职务符合获得附加分的条件,以最高分计入,不予累加。
三、思想素质奖励分
四、宿舍管理奖励分
1、学年内,同时参加校、院级宿舍设计大赛评比的宿舍,成员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
2、学期获“文明、星级宿舍”加分不大于4分,学年获“文明宿舍”加分不大于6分。
五、社会活动奖励分
1、团日活动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后上报。
2、志愿者须团总支认证后方可生效。
3、学年内,以上奖项累计加分项不能大于3项,每项均可取最高分。
4、特别的,奥运会志愿者分三类:奥运会志愿者,在有团委证明的前提下将予以每人4分。(待评定)
第二章学业表现测评
第一条 考试、考查课程采用学分制评定成绩的:
∑(课程学分×成绩)
学业表现测评成绩 = ———————————— +附加分
∑课程学分
第二条 学业表现附加分方法
(一)学习附加分:
1.通过山西省及以上统考统测按以下标准加分:
(1)非外语专业学生:专科、本科二年级时通过CET-4加2分;通过CET-6加4分。
(2)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Ⅱ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Ⅲ级考试加4分。
2.参加数学、英语等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获省、市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二)科研附加分:
参加课余科技活动,其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加0.5~3分;其研究成果获校级奖励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加0.5~1.5分;在校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加0.5~3分;申报成功国家专利的加1~3分;凡在整个过程中积极参加但没有获奖的加0.3分。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
第三章文体表现测评
第一条 文体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最高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加分+扣分
第二条 文体表现基本分最高为80分。计算公式为《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总评分×0.8。
第三条 文体表现的加、扣分,包括以下五个小项,每人最高可加到20分。
1、凡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加1分;获前六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依次另加7、6、5、4、3、2分;破记录者另加2分。
2、校院组织的大型文艺、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的参加者,每次加3分。获文艺竞赛活动一、
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5、4、3分,参加者分别加2、1分。参加高校文艺演出获一、
二、三等奖者(含集体奖的每位成员)分别加10、9、8分,参加者加6分。
3、凡为校院大型文体活动或比赛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者每次加2分。
4、凡拒绝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体育、文化、文娱活动的训练或表演的,每次扣5分。
5、早操早读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旷操1次扣1分。
本细则未明确事宜全部参照校学[2008]7号文件
本细则自2008级学生开始试行
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在理学院学生科
理学院学生科
2008年9月17日
篇三:德育诊断该怎么写
德育观察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