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明德奖实施办法
明德奖实施办法
明德奖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促进中西部地区及基层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教师,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造福中国教育事业,香港知名慈善家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十八所师范院校捐赠设立明德奖。为了做好明德奖的评颁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德奖设明德奖学金和明德教师奖两个奖项。明德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明德教师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定在每学年3月份。
第二条 明德奖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八所院校(以下简称参评学校)设立。
第三条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明德奖由明德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管委会由捐赠方及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人员组成。管委会下设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第五条 明德奖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副主任由捐赠人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商量后委
任;委员由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委任人员出任。明德奖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参评学校应相应成立本学校的明德奖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学校明德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各校评审小组需设评审小组组长以及固定组员,并由各校相关单位与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三章 奖励项目
第七条 明德奖下设“明德奖学金”奖项。
1) 奖励目的
明德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鼓励在学业结束后回到中西部地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当地教育事业。
2)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2011年9月至2024年6月,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免费师范生,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011年9月至2024年6月,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此条湖师大、贵师大适用。)
?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 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 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评选以每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参评成 绩。原则上,当年度参评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20%。
?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 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 原则上每学年选评的学生生源应来自全国不同县域(可同市), 如特别优秀者,可重复县域参评。
3)奖励名额和金额
每学年每年级提供60个奖励名额,每个名额每学年奖学金为人民币2000元,为期十届(2011年9月起至2024年6月止)。
4)申请办法及程序
? 管委会,各校评审小组负责评选管理工作。
? 每年3月开始进行评选,分为申请、初评、复审、学校网站公示 等程序。
? 学生处按照1:1.2的比例下发名额到各院系。
? 各校评审小组于4月1日前,向明德奖管委会办公室提交各校复 评推荐学生名单和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材料各一份)。经明德奖管委会审查后,在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明德奖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5)奖学金学年度评选制
① 明德奖学金实行一学年一评制。
② 以每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参评依据。
③ 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生上半年表现进行评定和院系给出推荐意见。
④ 学生处审核学生综合表现,提出书面建议提交评审小组。 ⑤ 品学兼优者,可连续参加评选。
6)奖学金监督
? 各校评审小组负责保证如期、如数发放奖学金。
? 捐赠人,管委会有权查询和监督奖学金的使用情况。
? 各校评审小组定期向管委会办公室汇报受资助学生情况,接受管 委会和捐赠人监督。
? 明德奖管委会向捐赠人提供八校明德奖学金年度报告。
7)获奖学生义务
? 在学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
? 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为实现“明德奖”之宗旨服务。
第八条 明德奖下设“明德教师奖”奖项。
1)奖励目的
明德教师奖旨在提倡崇教之风,奖励具有精湛的教学业务能力和良好道德素养的在校教师,支持他们为培养优秀的后备教师,为教育兴邦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2)奖励对象:德教双馨的在校教师(向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倾斜)。
3)申报和评选条件
?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 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篇二:明德奖学金申请表
明 德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学 姓 学 院
号:____________
名:____________
校:_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
明德奖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不可对页面进行调整,只可对本页内的各栏目作适应的微调;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本评审表的填写内容,要求按照“明德奖实施办法”中的“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填写。
3.本评审表中的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1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105-201112”的方式;
4.明德奖学金的提名学生在填写相关内容时,最好能提供相关证书封面的复印件。
5.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学生的申报资格。
6.本评审表需各评审学校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和盖章后方为有效。明德奖学金的评审表为一式叁份,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两份报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备案存档。
7.明德奖学金的提名学生需提供肆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 。叁张填表用,一张连同申报材料由各校评审小组提交至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证书使用。
篇三:明德奖学金申请表
明 德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学 号:_2012213816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钱昭媛____
学 校:_____华中师范大学_______
院 系:___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_________
明德奖管理委员会
2013年 3 月 15 日
填表说明
1.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进行调整,只可对本页内的各栏目作适应的微调;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本评审表的填写内容,要求按照“明德奖实施办法”中的“明德奖学金”—“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填写。
3.本评审表中的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1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请一律如:“201105-201112”的方式;
4.明德奖学金的提名学生在填写相关内容时,最好能提供相关证书封面的复印件。
5.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学生的申报资格。 6.本评审表需各评审学校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和盖章后方为有效。明德奖学金的评审表为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报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备案存档。
7.明德奖学金的提名学生需提供两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填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