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论文?写好论文?免费论文网提供各类免费论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免费论文网 > 美文好词 > 优质好文 > 昆明泛亚交易所贴吧

昆明泛亚交易所贴吧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8-11-08 14:10 | 移动端:昆明泛亚交易所贴吧

篇一:泛亚和单九良

盘古石器:泛亚事件凸显政府公信力危机

2015年注定将作为中国金融的“动荡年”载入史册。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大环境下,中国政府推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抓落实的经济政策,作为实体经济助推器的金融业一路凯歌 ,接着又一路震荡,哀鸿遍野,几乎酿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中国的A股市场,在激增的场外资金杠杆助推下,上证综合指数势如破竹,从2014-12-31的3234.68点,一路飙升到2015-06-08的5131.88点,涨幅高达58%,牛居全球股市之首。可是高处不胜 寒,随后又一路下挫到2015-08-26的2927.29点,跌幅高达43%,又熊居全球股市之首。A股两市流通市值减少了22万亿元,每位投资者平均损失近24万元。两市蒸发的总市值超过了世界第四大 经济体——德国的GDP总值,是希腊GDP总值的16倍。

中国的汇率市场,在美元加息的预期下,为了防范股市金融风险蔓延,防止出现亚洲金融危机的“剪羊毛”事件,中国人民银行主动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2015-08-11,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中间价大幅下跌1136个基点,下调幅度达1.82%;2015-08-12,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再度下跌1008个基点,下调幅度达1.62%。连续两天人民币汇率跌幅接近4%,殃及西方股市恐慌性抛售 。

以上二例金融事件,都是国家层面的金融危机事件,在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下,牢牢地把握住了中国经济的命脉,化解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使事态逐步趋于稳定,为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IMF)的特别提款权(SDR)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关中央政府进一步的强力干预措施,《争鸣》杂志10月刊有所报道,9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一项决定,由中央纪委派巡视组于9月14日起进驻银监会、证监会和国资委三大金融机构, 三个巡视组分别由一名中纪委常委担任组长,组员配备有中组部、最高检局级官员。三个巡视组进驻前,王岐山举行专门会议放话,“这一仗打响就没有一寸退路”,要“为拨乱反正、为维 护金融、国资运营正常秩序”勇往直前。

可是,由地方政府监管的现货期货市场,近几年同样屡屡发生金融危机事件,而解决情况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其中典型案例就是“泛亚事件”。在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有一个法定从事“ 现货交易”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号称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投资及贸易平台。该交易所得到云南省政府的特别关照,将“现货交易”与“金融产品”嫁接,违规发行了一款“日 金宝”的理财产品,经过4年瞒天过海的运营,最终于2015年4月中下旬爆发了“泛亚兑付危机事件”。

“泛亚事件”涉及的“日金宝”发行机构,含有各大国有银行、泛亚代理机构、泛亚直属机构等约400家;关联的主要融资方(利益输送方),含有金属生产企业、皮包傀儡公司、批发商等约 100家;泛亚集团涉嫌挪用客户资金约80亿。而“泛亚事件”的受害方波及4个直辖市、27个省和自治区,受案资金高达430亿,关系到22万个家庭账户、100万普通平民的生活,直接威胁到社 会的安定团结。可是,由于缺少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对该事件的调查遭遇重重阻力,至今难以获得公安机关的立案查处,更不用谈圆满地解决问题。

更为忧心的是,“泛亚事件”直指官商一体化,凸显云南省政府公信力危机,而且“泛亚事

件”绝不是一件孤立的社会危机事件。如果政府对此类事件的处理,继续采用“维稳”的鸵鸟政策 ,任由事件发酵,很可能牵连到中央政府的公信力。果真如此,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很可能迈进“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大危机,而“泛亚事件”只是这场大危机的小小预演。

下面让我们逐步揭开“泛亚事件”的来龙去脉。

一、泛亚成长大事记

2010年8月25日下午,昆明市副市长周小棋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在昆明设立有色金属商品交易所立项建议》,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及市产权交易中心的汇 报,对设立昆明有色金属商品交易所立项建议进行了详细研究。2010年11月17日,昆明市政府颁布《关于成立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政文〔2010〕29号),由昆明市委常委兼副市长黄云波任组长,副组长包括昆明市政府副秘 书长李肇圣、五华区副区长唐唯东、昆明航空公司董事长王清民、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单九良,组员包括昆明市政府各监管部门领导。

2010年12月27日,昆明市政府颁布《关于印发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110号),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由市委办、金融局主管,协同 市工商局、商务局、税务局等多家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了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和市场参与者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2011年3月1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举行揭牌开业仪式,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有:昆明市委副书记李邑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昆明市政协副主席傅汝林以及市投促办、市金融办 、五华区区委副书记金幼和、五华区政协主席、五华区人大主任等领导及知名企业家代表。当日下午,交易所与新华社、银行、中科院以及杭州恒生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或代表签署了一系列 战略合作协议,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腾飞打下最坚实的基础。2011年4月21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云南海埂会堂隆重召开“成立暨开市庆典”,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中国有色金属协会会长陈全训、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教授、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赵慧 侠等出席此次庆典,央视主持人芮成钢主持庆典。陈全训会长与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合力敲响开市第一锣,开盘后,首批上市交易品种白银成交价为972元,6760手,涨停;铟成 交价518元,12870手,涨停,成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开市第一笔交易。

2011年4月21日,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陈全训出席了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开市庆典。陈全训会长在开市庆典仪式上致辞:云南省是有色金属大省,在中国有色金属版 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成立,充分表明了云南省在全国有色金属产业中所处的战略地位,同时也表现出交易所领导超前的思维和战略眼光。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 将在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的协助下, 着眼于宏观发展和有色金属全局,高标准起步,高水平发展,充分重视规范运作,承担起社会责任,保持诚实守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为企 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云南省的“桥头堡”建设做出贡献。

2011年6月10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荣获2011年(第十三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暨2011中国风险资本——项目对接会组委会颁发的“2011中国最具投资潜质创新企业”称号。2011年(第十三 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6月8日至11日在深圳举办,论坛由民建中央、科学技术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 科学技术厅、广东省风险投资促进会等多家单位承办。

2011年11月中旬,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执行董事兼总裁单九良先生作为2011 APEC中国企业家代表团成员,在美国夏威夷参加了2011 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与众多中外企业家进行了友好的商 业互动。单总向众多中美企业家介绍了泛亚具有开创性的交易模式及泛亚为争取中国有色金属资源产业的国际话语权作出的努力,引起了众多中外企业家的兴趣。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率 领200多名中国企业家团出席了本次峰会,本次峰会的主题是“重新定义未来”,胡锦涛主席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等众多国家领导人就环太平洋经济圈的发展作了重要演讲。

2011年12月15~17日,“2011(第二届)滇池泛亚股权投资高峰会”在昆明举行。本届高峰会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云南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主办,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等协办。有关领导代表和银行、证券、股权投资机构的高管与大批业界人士出席了本次峰会。高峰会以重点围绕“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助推国家重要桥头堡 建设”的主题,邀请各界精英代表参会,旨在借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教训、深入探讨未来金融合作,为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与昆明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建言献策。

2011年12月15日,“2011(第二届)滇池泛亚股权投资高峰会”中举办了以“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动战略性要素市场建设”为主题的圆桌会议上,云南省金融监管部门、昆明市政府、有 色金属行业协会、有色金属企业、银行、投资机构、物流企业、企业家、投资家参加了圆桌会议,共同深入探讨了桥头堡战略下云南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云南省金融办副主任赵 云龙说,云南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助推国家桥头堡建设,省金融办将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让云南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包文 东说:“今年从我们参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运行情况来看,总体比较好。我们建议大力扶持这样的交易所。”峰会上各银行云南省分行负责人也表示要为“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动 战略性要素市场建设”做好服务。大家认为,云南是中国有色金属资源大省,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助推国家桥头堡建设”的目标计划中“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发 展,推动战略性要素市场建设”显得至关重要。

2011年12月16日,由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发起的一场关于金属硅行业标准研讨会在昆明隆重举行,来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领导、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金属硅行业标准研 究牵头企业、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以及其他众多行业内企业齐聚一堂,共同研讨如何完善适合未来行业发展的金属硅标准。我国正处在由工业时代走向信息时代的阶段。工业时代领头的材料 是钢铁,在信息时代,领头的则是半导体材料硅。我国是金属硅生产大国,产量占全球过半,我国金属硅行业过去这些年,包括产能、产量、品种、工艺在内的各方面都有持续高速的发展, 成绩举世瞩目。正是由于行业发展迅速,原有的一些行业标准已经不太适合当今的行业现状。最近,行业协会对硅业新标准制定的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云南作为我国目前金属硅产量最大的省 份,硅业的标准更加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全国

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对这次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昆明发起的硅业标准研讨会表示了高度赞扬。在座的各企业,对泛亚有色金属交易 所准备把金属硅作为交易品种的消息十分感兴趣,都对交易所的功能、模式等方面提出各自问题,纷纷表示愿意参与到电子现货贸易中来。

2012年2月24日,云南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下发了《云南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依法运营有关事项的复函 》。复函原文指出:“支持你公司按照《决定》(国发〔2011〕38号)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更好地服务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2012年2月28日,云南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云南省金融办牵头,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并联合相关专家组成)莅临泛亚 有色金属交易所考察调研。领导小组听取了交易所董事长、总裁单九良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成立背景、交易品种、交易模式、交易规则、投资者情况、行业合作情 况等,并仔细调研了交易所的交易档案、客户资料、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经过认真全面调研,云南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了交易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风险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要求交易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件精神,在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更好的服务云南省实体 经济的发展。

2012年3月24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与天津商会合作共同举办的山西省天津商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年会)暨2012泛亚财富论坛在太原闭幕,山西省商务厅、民政厅、招商局和天津 商会等领导出席了本次论坛,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业务发展四部总经理王维、高级商品分析师姜蓉为近三百名商会会员分析了2012年有色金属投资潜力,并与各位会员共同探讨了宏观经济形 势下的投资选择与机会,让各会员能够直接、全面的发现有色金属投资信息、把握理财前沿资讯、布局未来投资思路。天津商会各参会代表普遍表示通过此次财富论坛,了解到了更多有色金 属贸易与投资的知识,在将来的业务中将积极拓展与有色金属行业的合作,提高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实现珍藏资源、强国富民做出贡献。

2012年4月1~3日,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在中国海南博鳌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变革世界中的亚洲:迈向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开幕式 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亚洲和世界的2000多名政界、工商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等出席了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开幕式。

2012年4月24日,中国铟工业协会理事、中国铟行业领导小组常务理事、广西铟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洪涛莅临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进行参观考察,交易所执行董事、总裁单九良和郭枫董事热情 接待了洪会长一行。双方交流了铟工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和前景等,并就交易所现货电子交易模式对铟行业规范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认为现在金属铟的价格严重背离价值, 中国的稀有金属被贱卖到国外,对中国的资源保护构成了威胁。

2012年5月12日,云南省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向“忠魂归国”公益项目捐赠60万元人民币,用于继续开展在缅甸寻取中国远征军遗骸、修建“中国远征军纪念塔”及中国远征军老兵救助等工作 。云南省侨联主席、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嵘表示,昆明泛亚有色

金属交易此次捐赠的60万元人民币,将用于继续开展在缅甸寻取中国远征军遗骸、修缮墓地及中国远征军老兵救 助等工作。

2012年5月24日上午,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到访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考察。夏斌所长对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 了解,并就交易所如何通过现货电子交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等问题与交易所领导交换了意见。夏斌所长充分肯定了交易所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定位,鼓励交易所要继续以创新的交易模式继续 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促进区域有色金属产业链升级,助推有色金属现货市场的发展,支持国家有色金属产业的振兴而不懈努力。

2012年5月24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课题组一行到访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进行考察调研,交易所执行董事、总裁单九良和交易所部门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张教授一行。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 部承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管理、产业与区域经济、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本次组建昆明课题组主要进行中国有色金属资源市场化定价研究。双方就我国有 色金属产业在世界有色金属产业中的地位,发展概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有色金资源储备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意义和利用商业收储改变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定价权的被动局面等问题 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认为在完善我国有色金属储备体制中,有色金属交易所在国家有色金属自愿储备体系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2012年6月,交易所价格及行情数据开始每周定期报送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处、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国家储备局、商务部市场司、云南省政府,作为国家掌握行业动态的重要渠道。

2012年9月8日,为期两天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开幕,700多名APEC各经济体工商界代表围绕反对贸易保护、深化区域经济融合、推动创新增长等热 点话题进行探讨,共寻亚太及全球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发展之路。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执行董事兼总裁单九良先生作为中国企业家代表参加了本次峰会。2012年9月21日,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拉开帷幕,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2号展厅——服务贸易专题展区精彩亮相,靛蓝色的背景成为会展中独特一景。在国际会展中心的众多 展厅中,2号展厅为国家馆,在整体展示中尤为重要,共分两个专题,一为“魅力之城”专题,11个主办国选择了在科技合作领域具有合作商机和发展潜力的城市作为本国“魅力之城”进行展 示,并进行了隆重的歌舞演出;二为服务贸易专题,主要展示各国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内容,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中国各大银行、信息技术企业及其他服务机构即在 此展区进行了形象展示。

2012年11月8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荣获了五华区新引进总部企业表彰奖励。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立足有色金属行业,利用区位优势,以有效合理保护和利用稀有金属资源为目的,通过市场 化的手段推进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在促进昆明市五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3月22日,发布公告:根据《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 37号)文件精神,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交易所将采用挂牌交易的模式进行各类商品交易,相关交易规则已修订完善,将陆续发布。经交易所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

篇二:泛亚事件2

泛亚事件

“你贪的是他的利息,他要的是你的本金。”这句话说的就是泛亚事件。泛亚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给如此多的投资人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呢?

1、高溢价:相对于现货市场,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各种产品交易价格,均享有很高的溢价。 以铟为例,泛亚有色交易在2011年4月开盘时,铟曾经历过连续多个涨停板,电子盘价格一度高达857元/百克,而同期现货价格则只有500元/百克附近。针对这一溢价,泛亚有色交易所的副总张子诺当时解释称,其他市场的价格可能并非成交价,而泛亚却是有实实在在交割的现货交易市场。 以2013年5月9日为例,根据泛亚公布的数据,卖方交收申报量为894万手,而买方交收申报量则仅为4.96万手。买方交收量仅为卖方交收量的0.55%。 据经济观察报,泛亚有色的分析师张立福也曾在2012年的一档电视节目中透露,“我们泛亚有色有这个独特的生产商回购制度,就是说你拿回全额货款之后,还要求你在电子盘再拿出20%的钱开一个多单,所以说卖货不会把价格打压下去。”

2、受托业务:泛亚的盈利模式正是建立在高溢价的基础之上的。泛亚的交易会员主要有三类:生产商和批发商,交易商,垫资的受托方。生产商和批发商是卖方,是空头;交易商是买方,是多头。泛亚实行每日交收申报,买入要履行全款买货义务,卖出要履行卖货义务,但如果支付了万分之五的延迟交割费(其中交易所得0.125‰,对家得0.375‰),也可以延迟交收。由于泛亚存在高溢价,以及由此产生的交割不畅,绝大多数时候,买方不愿意交割,因此必须每天向做空者支付万分之五的延迟交割费。 泛亚宣称,受托业务“理财产品保本、零风险、入金出金自由”,投资者的年回报率最高可达13%。目前,“日金宝”的受害者涉及全国20万投资者、金额超过400亿。

3、庞氏骗局:受托业务投资者买入现货后又开出空单,理论上讲,他们不会受到价格涨跌的影响。另外,延迟交割费由保证金做担保,理论上讲,也是万无一失的。但是,这些都是“理论上讲”的。投资者买入现货付出的是真金白银,开出空单所得的收益,却还需要一定时间后才能变现,而且不一定能够变现。受托业务投资者要想带走本息完好退出,需要将空单变现,要么是多头交割,要么是讲空单转让。在一个正常的、流动性充足的市场,这一切都不成问题。但是在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这么一个存在超高溢价、流动性不充足的地方,变现就是问题的关键。 泛亚“保本、零风险、年化13%收益”的故事,也就是这样终结的。期货日报报道称,泛亚在去年初的报告显示:“交每天新增客户500个,每月新增客户资金20亿元。”生产商为挣更多的钱,拼命扩大生产规模;批发商也想挣更多的钱,从外面进更多的货到平台来卖。 所以,“日金宝”是泛亚想出来的为生产商和批发商提供“供应链融资”的工具,然后授权服务机构或银行等招揽投资者,投资者可获得年息13%,且可以T+ 0交易。 泛亚理论上的盈利模式应该是酱紫的:贵金属交易有买家也有卖家,但是卖家有时会延迟交割,这时候投资者凑了一个资金池,可以代垫一下,等于放了一个短期的过桥贷款,利息来源就是“延迟交割补偿金”。期货日报报道称,根据“日金宝”规则,实际上的借款期限为180天。然而,投资者竟发现,云南天浩公司把很多2011年6月入库至今依旧未赎回的货物,放在在昆明机场旁的飞平物流仓库。

这项金融交易的关键,在于云南锗业等生产企业不交割。泛亚资料显示,个

人买家均可申请买方交割而没有实物卖方交割的资格,拥有上市品种“锗”卖方交割资质的,仅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锗业)一家生产商。所以,如果云南锗业不参与交易,投资者即便选择实物交割,也无法获得实物,所有“卖”单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只能被动每日交“延期交割费”给申请交割的买家。如果这个卖单不平仓的话,那么每天下来的延期交割补偿金会把本金都蚀掉的。于是,锗就被炒起来了。不但是锗,泛亚的其他有色金属品种,例如五氧化二钒、金属钴等都只指定了一家生产企业。

泛亚的相关内部文件材料和现实对照,为我们揭开了泛亚和生产企业、批发商、授权服务机构,是如何利用泛亚平台,进行资本围猎的。泛亚《生产商(会员)协议》第十一条约定:为双方合作更为紧密、长期且更有市场竞争力,生产商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不再与任何泛亚的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进行与本协议合作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第十条规定,生产商席位年费每年为50万元,除此之外,还要向泛亚交年度管理费等。有了这些,双方利用垄断地位,拥有定价话语权后,将价格抬高,获取垄断利润。泛亚资料显示,个人买家均可申请买方交割而没有实物卖方交割的资格,获取上市品种“锗”卖方交割资质的,仅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锗业)一家生产商。也就是说,在锗的交易中,云南锗业一旦袖手旁观不参与交易,买单的投资者即便选择实物交割,也无法获得实物,所有“卖”单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则只能被动每日交“延期交割费”给申请交割的买家。如果他不平仓,而持续持有卖出合同,那每日的累计延期交割补偿金就能逐渐蚕食其所有资产。于是,大家都买锗,锗的价格就被炒上了天。总之,公司高管和庄家联手赚钱,而股东利益损失殆尽。直到2014年年底,云南锗业董事长包文东在“创新金融助推稀有金属产业升级”研讨会上,仍对泛亚感激不尽:我们通过这个平台要的是话语权,话语权就是要物有所值。事实上,泛亚指定的唯一供货企业远非一家。如泛亚内部文件记载,五氧化二矾品种经泛亚认证的厂家仅一家——成都凯睿实业有限公司;电积钴(金属钴)品种,为江苏凯力克钴业股分有限公司一家。一家企业垄断市场,可以控制定价权,而多家生产企业参与交易,也是如此。一些投资维权者在全国各地调查走访后发现,被泛亚“剔除”的那些“傀儡企业”,多是皮包公司,或涉及利益输送,或一些企业根本就不存在。投资维权代表说,目前,已经被泛亚“剔除”出交货商名单的多个企业,与泛亚高层高度关联。这意味着,通过“剔除”等手段,泛亚正在刻意掩盖“左手倒右手”的收储游戏真相。

有人说,泛亚事件将终结理财投资的高利率时代。然而,高利率并不是罪魁祸首。罪魁祸首是错误的风险匹配,和错位的监管。光明网今日对泛亚事件发表评论表示:“400亿兑付危机,决不能成为‘民之劫难’。”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它如何能不成为“民之劫难”?我们看到,云南省相关部门、相关监管机构已经不能对此充耳不闻,这430亿的黑洞该不该补,怎么补,都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篇三: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会员)入市协议 时间:2015-02-11 10:54 来源:未知 尊敬的会员: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文件内容。协议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您签署本协议,将表明您已完全同意本协议约定之条款,愿意承担协议义务并享受协议权利。在您签署之前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

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客

户: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本交易所)的有色金属交易业务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业务,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理解和判断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一定的要求。在您签订《入市协议》之前,我们将详细的向您解说,本交易所有色金属现货挂牌交易和委托受托业务具有一定风险,您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可能遭受较大的亏损。您一旦签署本告知书,即代表您对本交易所进行有色金属交易业务的风险已有了充分的认知及了解,并且愿意承担本告知书所述的风险。 本告知书旨在向您充分告知相关风险,并且帮助您评估和确定自身的能力。本告知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在本交易所合理的认知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不一定完全包括所有关于有色金属交易的风险。鉴于风险的存在,在签订入市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您应仔细阅读本《风险告知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交易。

在签署前,如您对于本告知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对告知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确认。 本交易所有色金属现货挂牌交易和委托受托业务具有一定风险,不适合利用养老金、举借债务、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资金进行交易。

参与本交易所有色金属现货挂牌交易和委托受托业务可能面临(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本交易所依法修改交易规则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您产生影响,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有色金属(尤其是稀有金属)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汇率、利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其他种类投资市场行情等),这些因素对有色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您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对商品价格走势判断出现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结果。

三、技术风险

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此导致的损失,将由您承担: (一)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二)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三)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整,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四)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五)您的密码(包括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所有与本交易所交易相关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失密或被他人盗用的情况。

四、交易风险

(一)您在本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申报的交易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您需要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本交易所及工作人员、相关机构不会对您做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您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您应知晓任何获利保证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不可能且没有根据;

(三)您的交易是建立在您的自主决定之上。本交易所及工作人员、相关机构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您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四)您参与本交易所现货挂牌交易和委托受托业务的资金划拨、买入卖出交易的相关指令均通过您的相关账户发出,因此请不要将您的相关交易账户、银行账户及密码等信息告知其他任何人并避免非因主观原因造成泄露,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五)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无法买入或卖出货物。例如,在极端情况下,您参与交易的商品在某一时点只有卖出而无人买入时,您持有的货物将可能无法卖出;您参与交易的商品在某一时点只有买入而无人卖出时,您将可能无法买到相应的货物;

(六)在现货委托受托业务中:

1、您作为委托方会员,未在180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终止委托受托关系,依照交易规则,您的委托资产将被代为处置,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您全部承担,且该损失有可能超过您最初的投资;

2、您作为受托方会员,您有收益不确定的风险,例如其他会员没有委托需求,您将无法获取相关的收益;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无法主动终止委托受托关系,承担因此导致您的资金或货物不能及时回笼的风险;在某些极端市场情况下,您可能存在因为代持委托资产价值减少,而委托方会员未能及时补足该部分款项,导致您与委托方的委托受托关系终止,而由此给您带来损失将由您承担。

3、若出现极端风险,挂牌交易市场和委托受托市场同时失效,委托受托业务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方会员给付受托方会员已垫付货款或货物,收回委托资产和委托押金,受托方会员收回垫付货款或货物、给付委托资产,双方委托受托关系终止;

(2)委托期限未满180日,委托方尚能支付受托方委托日金,受托方只能按照匹配比例,依次终止;

(3)委托期限未满180日,委托方会员未能支付受托方委托日金,或180日委托期限届满,委托方会员违约(未能直接给付受托方会员已垫付货款或货物),且交易所代为处置不成功,各方同意委托资产及委托押金等值的货物归属受托方,相关委托受托关系终止。

五、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水灾、风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禁令等情形,都有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特别提示

(一)、在参与本交易所有色金属现货挂牌交易和现货委托受托业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交易所的相关交易制度和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二)、本交易所与现有的国内其他交易市场相比,在交易模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本交易所为了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对市场的监管。请您务必密切关注本交易所通过官方网站、交易系统等媒介发布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 (三)、您在参与交易之前,请务必配合本交易所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实地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的要求。 (四)、本《风险告知书》陈述的风险告知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本交易所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您在参与交易之前,还应认真全面的对其它可能存在风险因素进行仔细地研究和掌握。

(五)、本交易所严格禁止员工、会员、相关合作机构及其员工向您做出获利承诺及交易意见,也绝不允许代您进行交易操作等行为,如若发生,纯属其个人行为,本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此,请您审慎评估参与交易的各种风险,谨记“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理念,理性、科学参与有色金属现货交易。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交易商(会员)须知

一、交易商(会员)须具备的开户条件

企业交易商(会员)应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动且符合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相关要求的企业。

自然人交易商开户须是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相关上市交易商品知识、18(含)到65(含)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6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按特殊客户处理。

交易商(会员)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它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办理开户手续,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办理开户手续,必须由交易商(会员)本人亲自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三、交易商(会员)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现货交易风险

交易商(会员)应知晓从事现货交易具有风险。交易商(会员)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能力和身心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风险告知书》。

(二)知晓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如下特别提示:

知晓本交易所出具或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补充协议、承诺书等所有法律文件均应由本交易所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未经本交易所盖章确认,任何个人(无论其在本交易所是否任职)均无权代表本交易所承诺任何事项。


昆明泛亚交易所贴吧》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meiwen/1223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