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询问通知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询问通知书 食药监 字 【】第 号:
为调查了解,
请你于 年月日时分到接收调查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七条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2、
3、
4、
5、
6、
办案人员 : 联系电话:
办案人员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询问通知书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启安监管询字〔 〕第( )号
:
因你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到位,请
你于 年月日时到启东市安监局709室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科技楼7楼联系人:王利兵 联系电话:0513—83250751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一份
交被询问人。
篇三:10询问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询 问 通 知 书
工商 询字〔 〕 号
:
为调查了解,
请你于年 月 日 时 分到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的义务。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请携带以下材料: 1.2.3.
办案人员: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