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
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
2014-02-13 太原建筑业协会 阅读:4679次
建造师注册程序及上报资料
建造师注册工作省厅每月1-10号受理,我委为初审部门,每月的11-25号受理企业上报资料,每月月初整理资料,后上报省厅。
申请购买身份认证锁及安装驱动
建造师注册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新办理资质企业需先与建设部(010-88381756)联系,购买人员注册锁;有锁企业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http://jzsgl.coc.gov.cn/sheng/login/sx.aspx) 首次进入“中国建造师网”需安装身份认证锁驱动: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单击系统登陆页面“下载身份锁驱动”保存至本地,双击解压缩后运行epslk_full.exe,安装完毕后重新启动计算机即可正常登录注册系统,第一次登陆城需进行本项操作,以后的操作中,只需将身份认证锁插入在计算机USB接口上即可正常登陆。
一、具体注册程序
(一)、初始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均有三个下载地址[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或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一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二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实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4、打印:
◆个人信息打印:上报成功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点击打印即可。
◆汇总表格打印:点击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信息会显示出来,在反选列小方框中打“√”选择准备汇总的人员,选择完毕后点击申报状态右侧的“生成汇总表”黄色按钮进行汇总,弹出“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或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后可选择汇总表右侧“导出Excel文件”保存至本地,然后进行打印。
(二)、变更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
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或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三)、增项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篇二:建造师注册指南
(新办公司无从未注册过建造师的初次注册在湖南建筑信息网购买建造师锁,首页顶端点
击
)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湖南建筑信息网→建造师注册系统→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第二步:建造师初始注册登录入口→下载个人版并安装;
第三步:进“个人版”→填写个人信息→保存;
第四步: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进“企业版”→导入已保存的个人信息→上报→打印生
成条形码的申报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需要网上系统需同时上报)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与聘用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查询单。以上五项只
需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三、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注册,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1、一级申请表二份,二级一份。
2、一级公路、水电专业注册表需要三份,附件需要二份
3、学历证书要求:建筑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凭。
4、聘用企业劳动合同要求:三年及三年以上合同期限。
5、社保查询单要求:近一个月聘用单位社保查询单,无社保个人需提供退休证明及
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注册费140元/人,1张一寸彩照,待省厅公告后提交。
7、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用上传虚拟网
建造师注册相关问题说明:
1、临时建造师不得变更至监理、造价等单位
2、考取相同专业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只能注册一本。如已注册二级房建专业后又考
取一级房建专业,需将原来的二级注册证办理注销后再注册一级证。
3、不同专业的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后考取的专业按初始注册办理。
4、一级的初始、一二级变更注册要报虚拟平台,其它不需要。
注册建造师变更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湖南建筑信息网→建造师注册系统→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第二步:填写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个人提出申请;
第三步:调出企业进“企业版”→审核同意点击“同意调出”;
第四步:调入企业进“企业版”→审核同意点击“同意调入”→上报至所在地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打印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聘用企业变更的: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网上系统需同时上报)
2、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与原聘用企业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查询单复印件;
二、企业名称变更的: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系统需同时上报)
2、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系统需同时上报)
2、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注:注册申请表一份,附件一份
附件所要求的复印件都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注册证书及印章需上交。
一级建造师只有变更旁盖章,其它都不需要。
建造师增项、注销、遗失补办注册操作程序:
进湖南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建造师个人申请入口→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个人信息、登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保存
进入企业版→企业审核同意→上报→打印变更、增项、注销、遗失等申请表
增项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份,附件一份
2、建造师个人增项申请表
3、原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
4、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注销所需材料
1、建造师个人注销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
3、人员注销原因相关说明(如调动附调动报告,解聘附解聘书等)
遗失补办所需资料
1、建造师个人遗失补办申请表
2、遗失情况说明
3、省级报刊遗失申明原件(单位名称、姓名、注册号、证书编号、有效期)
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表格在湖南建筑信息网或群共享下载
2.原注册证书;(加盖印章)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选修、必修)
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初始注册一级建造师需要上传虚拟网,二级不需要,待公告合格后交费用140和一寸相片。
变更注册证书和印章必须同资料一起上交,一二级都需要上传虚拟网费用140元。
增项注册公告后提交原证书和印章,交建管科统一送省厅贴条,费用140。不需要上传虚 拟网。
延续注册公告后提交原证书和印章,交建管科统一送省厅贴条,费用140。不需要上传虚 拟网。
湖南省网上政府服务虚拟大厅(只要一级初始、一二级变更需要报虚拟网)
从2012.10.1开始,各企业申报各类事项,需先登录(http://wsbs.hunan.gov.cn/)湖南省网上政府服务虚拟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一、登录(http://wsbs.hunan.gov.cn/)湖南省网上政府服务虚拟大厅
二、用户登录、企业注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三、登录网站,进部门办事(省住建厅),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立认定,在线办理
四、项目名称填上报建造师的姓名,将《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扫描导入WORD格式文件,附件上传,提交。(申请表及所有附件都需上传)。
注:1、申请表需全部扫描;2、每一个注册人员需分开扫描分开上传(每人必须上传提交一次,一个人的传在一个受理号里面);3、项目名称填写应为:XXX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从2012.10.1开始,各企业申报各类事项,需先登录(http://wsbs.hunan.gov.cn/)湖南省网上政府服务虚拟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一、登录(http://wsbs.hunan.gov.cn/)湖南省网上政府服务虚拟大厅
二、用户登录、企业注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三、登录网站,进部门办事(省住建厅),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变更,在线办理
四、项目名称填上报建造师的姓名,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扫描导入WORD格式文件,附件上传,提交。(申请表及所有附件都需上传)。
注:1、申请表需全部扫描;2、每一个注册人员需分开扫描分开上传(每人必须上传提交一次);3、项目名称填写应为:XXX(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
(以下注册全部要上传虚拟网)
企业提供申请表2份 一份附带附件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人员近三年有无质量安全事故核查表一份
备注:查看是否已上报监理工程师注册系统(条形码的申请表格),相片、法人签名、公司盖章等 先检查下列注册改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报王科长审查
初始注册附件资料【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毕业证+工程师证(以上三证相隔必须各三年或三年以上工程师证网上查询真伪)+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网上查询)】
备注:交费155元
延续注册附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三年内继续教育证明+
劳动合同+社保(网上查询)】备注:待公告后,上交旧的印章及提交旧证书到省政务中心窗口贴条。交费155元 变更注册 变更单位附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原单位解聘书+新单位劳动合同+新单位社保(网上查询)】
备注:待公告后,提交旧证书到省政务中心窗口贴条。上交旧的印章,交费155元 变更专业附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新专业的三年内教育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网上查询)】
备注:待公告后,提交旧证书到省政务中心窗口贴条。印章不需要更换不需要提交,交费65元只需要证书费用。
遗失补办 省级报纸登报原件 :单位名称、姓名、注册号、证书编号、有效期 备注:交费证书65元 章子90
注销注册附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解聘证明】 备注:不需要交费
省证
一、所需证件复印件(原件需核验):
1、身份证;2、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社保证明;4、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已在新单位购买社保并能出具社保证明则不需提供劳动合同);5、原单位的绩效考核表(三份原件);6、另需提供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二、资料准备三套;
三、近期证件照1张(制作证书)
四、如变更时原证已遗失,则只需在湖南日报上登报挂失,剪取挂失声明内容连同变更资料一并提交即可。
监理员证:
1、《湖南省监理人员变更申请表》,需原单位、现单位盖章,所在地市主管部门盖章(省属企业除外);
2、原单位填写《监理从业人员绩效考核上报表》并盖公章;
3、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并盖公章;
4、现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社保打印单。
注意:单位变更的人员在变更后1年内不允许再次变更单位。
篇三: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增项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重新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注销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册建造师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执业印章和注册证书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二)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辖市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七、延续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二)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
1、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属的省辖市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统一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2、办理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业务。
3、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核对、加盖印章后,到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便民服务大厅注册窗口办理。
4、增项、重新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申请人直接到企业所属的省辖市主管部门办理。
5、各主管部门是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6、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网址: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上网。
7、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照办理。
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暂行)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