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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会规章制度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6-08-15 13:12:09 | 移动端:老乡会规章制度

同乡会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下沙高教园区余姚同乡会(一下简称“同乡会”)是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余姚同乡的学生组织,以“服务同乡,增强交流”为宗旨;以活跃余姚同乡的课外活动,增强余姚同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同乡会代表着全体会员的利益,是联系在下沙各高校就读的余姚同乡的重要桥梁。

第二条同乡会在建设过程中要积极维护会员利益,同时会员也要主动履行其义务。

第三条凡就读于下沙高教园区,籍贯为余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都有资格成为同乡会成员。

第四条同乡会的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为同乡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必须对同乡会负责,对于委员会成员失职严重者委员会有罢免并重新委任的权利,委员会任期为一年,可连任,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由同乡会中有意为组织服务且能力较强的会员担任。

第五条同乡会qq群:12564233

同乡会人人俱乐部(待建立)

如有会员想要把相关资料(包括照片文档等)分享给组织,则可将其发至qq群共享或俱乐部主页,另外如果委员会由相关信息要传达,将通过飞信的方式进行通知。

第六条近年来在下沙范围内有不少各地的同乡会纷纷建立起来,本会将本着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其保持联系,交流经验。

第七条同乡会开展的活动主要是服务同乡、娱乐同乡,一般活动有:接待以及服务同乡新生、组织同乡交流联谊、印发同乡通讯录、组织同乡出游、假期小聚会、寒暑假及各法定节日包车、欢送毕业同乡等。

同乡会主要活动简介

第八条:直通车

目的:避开交通高峰,方便会员出行,同时增进会员感情,增强同乡会信誉度和凝聚力。时间:法定节假日或者寒暑假放假,另外平时周末只要会员有需要并且人数超过25人均可以发车。

负责人:遵循自愿原则由委员会委员负责。

地点:下沙范围内,根据报名会员所在学校以就近原则确定。

流程:

1、负责人于发车前一个星期及其以上发飞信通知会员关于发车的相关事宜,并统计报名会员。

2、会员自收到飞信之日即可向负责人报名,报名尽早,以免车位爆满,截止日期:发车前一天。

3、负责人将与余姚的旅行社及车队进行联系,并会提前将发车具体时间地点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发给报名会员。

4、如有需要,负责人可自行制作上车凭证并向报名会员收取定金以保证发车顺利进行。

5、发车结束后将由委员会对会员进行反馈,同时会员也可向委员会提出自己个人的意见和

建议。

注意事项:

1、包车费用为45元/人(合理性:高速车费42+下沙到车站费用3)

2、与旅行社或者车队合作的过程中将产生少量利润,其中30%给与负责人作为通讯补贴及组织劳务费,70%归入同乡会盈余公积。

3、包车负责人负责通知联系会员及车队或旅行社,具体负责事项与流程为与会内部会议讨论统一。

4、会员在平时包车需要并有一定基本人数(10人及其以上)可提前(最迟发车前三天)告知会长,委员会可为其安排。

第九条:新生接待

目的:为新来下沙的同乡搭建一个活动平台,并取得相关帮助与引导,同时加大同乡会在余姚与下沙的影响力。

时间:暑假期间及开学初。

负责人:主要由会长和负责宣传的副会长负责,其他副会长配合相关工作。

主要活动范围:余姚——余姚中学、余姚二中、余姚四中;下沙——七所本科综合院校为主,其他院校为辅。

具体活动:

1、高考后高中毕业生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相关指导与建议,对有意向来下沙就读的毕业生进行同乡会宣传。

2、组建新生群并邀请同乡新生加入,由有意愿为新生服务的会员为其提供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咨询与信息,并结交同城好友以方便未来的学习与工作。

3、开学初新来校时由会员志愿为其提供接待服务,并可组织相应活动,如逛校园、结交同学、认识老师等。(待批准)

4、来下沙就读的余姚新生中有意愿加入同乡会的可由新生群加入到同乡会群中,成为同乡会会员。

注意事项:

1、主要由委员会负责,同时欢迎会员志愿参与,为新生提供帮助。

2、活动中需要的服务经费与宣传经费主要由委员会审批拨发,同时作为公益事业,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吸纳社会资金。

3、接待活动过程中的具体相关事宜由委员会讨论决定,尽可能为新生创造更好的条件更多的机会,活动形式可多样化。

4、校方配合工作具有机动性,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十条:同乡会网上平台(公共主页待建立)

目的:借助网络方便会员间的交流与联系,同时为会内的资源共享提供平台。

具体方式:qq群以及人人网公共主页。

负责人:主要由委员会负责维护,同时欢迎有意愿的会员参与管理。

注意事项:

1、网上平台是同乡会交流与分享的场所,欢迎所有会员积极参与平台建设,参与会内事务商讨或沟通,分享资源。

2、为扩大同乡会的影响力,公共主页同样欢迎非会员加入,彰显同乡会精神。

3、委员会担任qq群管理员。

4、倡导文明网聊,内容积极健康。

第十一条:同城聚会

目的:维持同乡间的感情,保持联系。

时间:主要定于欢迎新生到校(开学初)与欢送老生毕业(学期末)时,另外会员有需求平时也可另定时间。

负责人:任何会员都可以组织聚会。

注意事项:

1、每次聚会之前,负责人都要做出具体的策划,可联络委员会给与帮助。

2、原则上聚会举办经费由参加的会员自行承担,考虑到有关聚会对同乡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当审批经费。

3、合法聚会,杜绝非法集会。

同乡会组织及其职能

第十二条同乡会核心组织为同乡会委员会,委员会设有一名会长与若干名副会长,副会长分管几大不同方面的具体事宜,同时出于地域性的考虑,各个会长将在下沙不同区的各个高校产生,以加大同乡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第十三条委员会将定期(半会议)组织委员会议,如有需要可增开会议,以探讨同乡会内部的相关问题及发展方向;同时委员会成员时刻接受会员的监督,若有会员举报或者弹劾,并经监委会投票过半人数对其工作存在不满,可撤销其委员资格另行选举。

第十四条各机构职能如下:

会长

1、同乡会会长是同乡会内部最高领导人和决策者,主要对同乡会的发展方向和组织上的决策;会长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有直接领导与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是同乡会日常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开展的直接领导力量。

2、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总结同乡会的工作和协调各部长的工作。

3、审批委员会成员的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代表委员会向同乡会汇报工作,提出工作计划,方针,人物草案和各项通知等。

副会长

1、与会长一起共同负责会内事务,协助并配合其工作,同时是会长与各部门乃至各会员之间沟通的桥梁。

2、协同宣传部长共同负责同乡会网上平台的建设更新。

3、相关活动过程中与会长共同负责对外交涉。

宣传部长

1、负责同乡会的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等资料,主要是欢迎新生的时候。

2、主要负责网上平台的建设,适时上传相关资料与会员共同分享。

人事部长

1、对于同乡会内的人事变动进行统计和管理(主要是新增新生和删减毕业生),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更新会员通讯录并发至会员手中。

2、同乡会活动时对参与的会员进行统计和通知。

3、负责同乡会群内的人员变动及其身份确认。

维权部长

1、该副会长管辖同乡会监委会(监委会为会内监督机构,由有意愿的会员组成,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可接受会员的举报。

2、每次活动之后负责发放问卷或短信收集反馈信息。

3、建立同乡会对内监督机制与对外维权机制,切实维护会员利益。

文案部长

1、负责会内相关档案资料的记录与整理,同时将其存档管理。

2、对会内相关经费的收支进行记录,并制作财务报表,于委员会开会时向各委员汇报。

3、负责将相关资料在会员中进行公示。

同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权利

1、同乡会所有成员均享有使用同乡会公共资源、参与同乡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除自己主动放弃的权利,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此权利。

2、同乡会所有成员都有选举委员会成员及被选举为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3、同乡会成员遇到问题时有提出要求帮助的权利(通过qq群、公共主页,或者向委员会提出)。

4、同乡会成员享有对同乡会的公共利益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5、同乡会成员享有对同乡会的公共利益的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和提出解释权,负责解释的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回答。

6、同乡会成员有在qq群和公共主页的言论自由权,提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侵犯其他成员的权利。

7、同乡会委员会成员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自行调配各项工作,但必须对同乡会负责。

8、同乡会委员会成员在执行工作时,有权要求同乡提供协助,以便工作的顺利展开。第十六条:义务

1、同乡会成员有维护同乡利益、维护家乡利益的义务,并时刻提醒自己是余姚的一份子,代表着余姚人民的形象。

2、同乡会成员参与集体活动(如包车、聚餐、出游等)有缴纳经费的义务。

3、同学会委员会所有成员都是同乡们的公仆,所组织的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通知所负责学院的同乡参加各项活动,转达委员会的建议和通知时要到位,并及时向委员会反映所负责学院同乡遇到的问题和意见。

4、委员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在执行工作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做到热情有礼、真诚待人。

5、同乡会一切事物均须公开化,同乡会成员有监督委员会工作并提出意见的义务。

6、同乡会各成员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义务。

同乡会活动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同乡会的经费管理由委员会共同负责,账户由会长管理,会长为财务工作的代言人。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同乡会经费,提高办事效率,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专款专用,杜绝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开支,特制定该财务管理细则:

1、同乡会的一切收费决定必须经委员会同意,由会长或代行会长权职者签名,对同乡解释清楚并对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同乡会的所有经费同意由会长分配各委员会成员联系收费。

3、同乡会经费主要来源

(1)包车产生的盈余公积

(2)参与活动的会员资源缴纳的活动经费

(3)社会实践过程中社会团体的赞助

4、委员会各成员制定活动方案时根据活动所需规模、影响等因素进行活动经费预算,交委员会通过后由会长审批拨款。

5、同乡会各项日常活动开支必须预先向会长申请,会长同意后方可报销。

6、委员会对同乡会的一切支出款项必须向同乡公布经费支出项目及金额,重大活动的开支须在活动后对同乡公开,并对同乡提出的质疑作合理的解释。

7、同乡会的一切收支情况都要存档管理,负责人和会长意见等信心要完全。

8、委员会成员年终视具体情况补贴通讯费。

同乡会委员会成员的选拔

第十八条选拔条件:大一至大三的在校同乡,不限学校、学院、性别、年龄、成绩等,只要你有一颗诚挚的、积极向上的心和一股为广大同乡服务的热情都可报名自荐。

第十九条选拔方式:

自荐:由个人向委员会提出自荐,由委员会讨论择优筛选。

推荐:由上一届委员会成员对在同乡会活动表现积极和关心同乡会发展的同乡提名(可采取委员会成员对本职位直接推荐的方式),经委员会讨论择优筛选。

第二十条监督机制:新委员被任命后其相关信息将在公共主页上进行公示,并进行为期一周的监督,会员均可对其提出个人意见,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会员对其表示不满意,可取消其转正资格,否则到期正式转正。

第二十一条注意事项:为加大同乡会的覆盖面,委员原则上产生于下沙范围内不同的高校。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同乡会所有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活动和建设。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不溯既往”原则,即自新章程公布之日起,执行新章程,旧章程自行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在章程以外或者特殊条件情况下可以由委员会表决临时决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如需要修改须经过同乡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同乡会委员会。

下沙高教园区余姚同乡会委员会

20XX年4月

同乡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湖南人】在上海同乡会;属非赢利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会员以在上海的【湖南】青年为主体,同乡会成立于20XX年11月。

第二条本会宗旨

促进在上海的湖南人联络交流、团结互助、共同发展,提高湖南人在上海的形象;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及义工活动;广泛联系各地同乡会,弘杨【湖南】文化,引领时尚潮流,为家乡事业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三条

会员以自愿的方式加入,主要通过网络平台XXX登记,以多种活动的方式团结在上海的【湖南】老乡,共建互信友好的资源平台。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具备下列条件、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会的宗旨,并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凡居/留在上海地区,品行端正且有合法身份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出生在【湖南】;

2.祖籍为【湖南】;

3.【湖南人】的家属;

4.在【湖南】生活或工作过。

(三)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通讯录登记过个人真实信息。

第五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对会务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3、合法组织各种活动并号召会员来参加;

4、享受本会提供的技术、服务、通讯录信息等资源;

5、入会、退会的自由权。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声誉,积极响应本会的号召;

2、保护本会通讯录信息,不得擅自传播给本会以外的人员;

3、发现有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情况应立即向本会举报。

第七条

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品德恶劣,有不良目的或不承认本章程的将被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为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凡有乐于奉献的会员均可申请加入决策小组,负责本会的活动组织及各项策划,但在权利上全体会员一律平等。

本会组建以下的组织机构:

1、会长:由民主推荐产生,以德服人,负责本会的比较重大的决策,外联工作等;

2、秘书长: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的工作,同时协助会长工作;

3、信息组:负责本会网站建设、论坛版主管理、会员信息管理及审核、对外宣传、数据统计等;

4、活动组: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策划、开展及总结。包括FB活动、驴友活动、体育活动及各种专题活动等;

5、义工组:负责组织各种义工活动,包括看望孤老,关爱孤儿,关注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等;

6、财务组:负责本会各项活动费用的记录和监督,并定期出报表在网站上公示。

随着本会的不断发展壮大,今后还会增加其他的功能小组。

第四章活动费用

第九条本会各项活动的费用皆为AA制,若有剩余的资金将纳入本会统一基金(用于支持本会的相关活动)。每月定期将在网站上公示财务报表。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金,将以本会名义捐给福建希望工程或慈善机构。

第十条

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或捐赠的人士,将给予公开表扬及永久记录。

第五章附则

本章程经同乡会会议通过后正式生效。章程解释权属同乡会会议。

本章程经同乡会会议通过后正式生效。章程解释权属同乡会会议。

老乡会规章制度

前言: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加强和规范“农大新干老乡会”的组织活动,使之长久发展下去,充分发挥老乡会的作用,切实保障老乡们的利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农大新干老乡会”,主要由农大及农大周边学校的在校学生组成,会员按自愿原则加入。

第二条本老乡会是有管理的学生公益组织,其宗旨为:扩大交流,增进友谊,互帮互助,共谋发展。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凡是农大周边的新干老乡都有加入本老乡会的权利。

第二条加入老乡会后须加老乡QQ交流群70578485并自行修改群备注以方便大家联系。

第三条老乡会活动通知主要有海报宣传、QQ发送、飞信通知等。

第四条老乡会负责人选定办法:老乡会负责人在每年学期末,会长可根据会员平时表现向大家推荐候选人;或者会员主动向会长申请要求组织老乡会活动,最终人选由会长决定。每年在大二学生当中选出一名认真负责的老乡作为老乡会副会长,主要工作是协助会长组织和安排平时活动,并在来年自动过度(除犯重大错误或主动要求退出外)为会长。

第五条老乡会每次活动经费采取参会成员AA制,花费细则应在活动当天在群里向大家公布。

第三章:活动

第一条开学新成员的发展工作:除传统的海报、传单等宣传方式外,老成员可积极主动的向新老乡介绍我们这个组织,让他们加入我们,但原则是本人自愿。

第二条新成员发展完毕后,尽快找个时间开展老乡见面交流会,期间先安排大家一一自我介绍,并由部分老成员对刚进校的老乡进行生活、学习、社团选取、学生组织的加入方面作简单的引导和帮助,期间安排一些活动以活跃气氛;交流完后再以聚餐的形式深入了解。

第三条在每学期的考试月之前组织游玩活动,地点可征求大家的意见,但一定要注意安全。

第四条鼓励并允许私下小聚,加强联系沟通。

第五条每年寒假我们会组织有意愿的老乡一起包车回家,票价与汽车站的价格一样,汽车会直接到二号门接。

第六条每年五月份左右组织一个欢送毕业老乡活动,如聚餐等其它形式。

第四章其它

本章程在20XX届新生中开始实行,会长可根据以后的发展状况自行修改。老乡会本着方便在校老乡交流联系为原则,杜绝召集老乡打架闹事(当然若有老乡被其它人欺负,那另当别论),或者纠集老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每一位老乡会成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最后,真诚祝愿各位的大学生活充实而多彩。

新干老乡会宣

20XX年9月1日

同乡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贵州人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团结协作、资源共享、提升自我、关爱公益事业、特成立同乡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会必须维护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依法开展同乡会活动。

第三条同乡会要联合全体会员,互相帮助,精诚团结,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同乡会是非赢利、非法人、非政治的民间社团组织。

第五条同乡会定名为“上海贵州同乡会”,以下简称“同乡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上海工作和生活的贵州人,认同同乡会章程和理念,并愿意积极参加同乡会活动的,可以自愿加入同乡会。

第二条凡协助同乡会或家乡贵州的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其他人士,经理事会认定后可成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

第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同乡会有关活动,阅读同乡会内部有关资料;分享成功经验;得到同乡会的帮助。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同乡会网站上发表信息和交流的权利,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

(四)在同乡会网站优惠登载广告的权利。

(五)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同同乡会章程,维护同乡会的形象和声誉。

(二)执行同乡会决议,积极参加贵州和上海的经济建设,并为改善其在上海的社会、经济地位而努力。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同乡会纪律,认真完成同乡会的有关任务,积极参加同乡会活动,热诚为同乡会做义务工作。

(四)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五)按时缴纳会费。

(六)加入同乡会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拥有自由、便捷、无障碍的沟通环境。

(七)如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经帮助仍无转变的,同乡会有权劝其退会。一年不交纳会费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机构及工作人员

第一条同乡会各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同乡会设会长1名;荣誉会长1名;副会长5—10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常务理事10名;理事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会员若干名。由秘书长负责事务性工作。所有人员皆为义工性质。

第三条同乡会工作人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也可罢免。

第三条理事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无故缺席理事会议,若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辞职。

第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贵州,热爱家乡。

(二)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三)特别热心同乡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强。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同乡会的工作人员是同乡会事业的骨干,是同乡会的义务工作者。选拔同乡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五条接受会员的监督及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机构的工作方向和原则

第一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

第二条主要有如下工作方向和原则:

(一)搭建平台、资源共享。

(二)关爱公益事业,奉献同乡爱心。

(三)加强和贵州的联系,让贵州了解上海、特别要让上海人了解贵州。

(四)组织团体外出参观旅游、考察、支援家乡等活动。

(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生意合作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六)组织中华传统节日聚会,宏扬贵州各民族传统文化,为上海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七)根据上海贵州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八)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家乡的基础教育及建设事业。

第五章基金和管理

第一条同乡会建立初期以实现交流和沟通为主,收取会费,经费的来源主要是: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同乡会网站创收。

(三)社会、企业实体、会员的捐赠、赞助。

(四)其它收入。

第二条费用支出原则:

(一)会费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捐助。

(二)社会、企业、个人捐助及其它收入用于同乡会的运作及成本开支。

(三)同乡会会员特殊情况下的救助支出。

(四)网站建设及维护。

(五)费用使用情况定期在同乡网上公布,接受监督。

(六)每次活动费用实行AA制。

第三条同乡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实行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的制度,即所有开支发票均需经本人签名,理事会同意,会长审签,方可在财务人员处办理报帐手续。否则,财务人员可拒绝进行财务报帐。如有违纪行为,同乡会将采用一切手段责令其退还,并公之于众。如有违法行为,同乡会将诉诸法律。

第六章网站

第一条已建立的上海贵州同乡会网站:XXX,由同乡会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与运行。

第二条同乡会网站的管理员可设若干名,由秘书长任命,并对同乡会负责;网站管理员可自行招募版主,版主对管理员负责。

第三条同乡会会员要积极支持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此平台功能加强联系。

第四条同乡会以网站为窗口,更多地建立与家乡政府以及其它同乡会的联系。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同乡会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督,也欢迎其他同乡会及家乡政府指导;

第二条本章程自同乡会成立之日起施行。章程以后若需修改,则自新的同乡会章程公布之日起,旧的同乡会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同乡会常务理事会。

上海贵州同乡会筹备组

二零XX年十二月

老乡会规章制度

一、序言

20XX年3月,由大工08级陈阳、黄晓俊等创立了大工重庆老乡会,自此,老乡会就正式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她正在逐渐发展壮大;如今,制定一份规范的老乡会章程显得尤为必要,现在正处于发展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必须要有一个指导纲领。

二、总则

第一条老乡会宗旨

大工重庆老乡会是以大连的重庆籍老乡为主构成的,为凝聚广大老乡,服务于广大老乡的群群众组织和公益活动团体。老乡会的核心服务是创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老乡之间的相互帮助和真诚友爱,让身在外地的老乡能找到家的归属感,充分整合老乡资源,为在大工的老乡提供方便,为家乡的发展出力。

第二条老乡会职责

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促进老乡间的相互交流,帮助广大会员结交更多的老乡朋友。

1.倡导积极、文明、健康的交往方式;

2.负责向有任何困难的老乡提供帮助;

3.负责组织老乡间的各种活动;

4.积极发展会员,不断完善老乡会的功能,扩大老乡会的影响;

5.鼓励老乡积极参与各种老乡之间的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良性互动;

6.为老乡在生活、交友、学习、创业等方面提供帮助。

第三条老乡会文化

我们坚持“两个一”:

“一个都不少”:每一个在大工的老乡我们都会通知到,提供自愿入会的机会;每次活动安排,通知到每一个会员。

“一切都为服务广大老乡”:我们的活动不同于其他组织,这里没有强迫和压力,所有活动都是希望能为老乡带来方便和温暖,你们可以随意选择参与与否,不会给谁带来额外的烦恼。

三、会员管理

1、会员组成

1)大工重庆籍学生、与重庆人有相同的或相似的文化背景者

2)对重庆老乡会的发展存有感情并有意提供帮助者

3)认同老乡会的文化价值观,积极参与活动者

2、会员权利

1)享有自由参加老乡会一切活动的权利

2)共享老乡会公共资源的权利

3)享受老乡会提供的一切服务

3、会员义务

1)按时缴纳老乡会会费(入会前两年)

2)维护老乡会团结和荣誉,不得以老乡会名义进行非法或者违规活动

3)维护老乡会会员利益,不泄露他人隐私

4、会员注册

如实填写《入会登记表》,由老乡会统一管理,注册认证,即可获得会员资格

5、老乡会有权将犯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错误的会员开除组织

四、财务管理

1、会费

老乡会向新入会老乡收取会费,收2次,一学年一次,一次15元

2、活动经费

各次活动一般都是AA制,大家平摊;若先收取活动费,多了,则把多余的钱归入老乡会账户;少了,由老乡会基金补贴

3、老乡捐赠

遵从捐赠人的意愿安排,若捐赠人没说明,则直接归入老乡会账户,由老乡会管理

4、老乡会账簿

建立老乡会账簿,一个人管理经费,一个人记账,每笔收入与支出明细都应记录清楚,每学期公布一次财务明细表,做到公开透明

五、组织结构

(随组织的具体需要和规模而定,目前如下)

会长:1名负责大工重庆老乡会总的统筹组织和发展建设工作

副会长:2名协助会长,并负责自己的事情,如下:

宣传:负责老乡会宣传及外联事务,管理好老乡会博客,主页建设等

活动:负责老乡会聚会、活动勘察、设计和组织事务等

资料:老乡会成员信息更新和管理,活动总结和整理

财务:负责老乡会的财务收取与支出的统计等

六、未来展望

1、在大工能取得合法的,校方承认的组织经营权利,并能得到学校支持

2、与海事、东财老乡会建立良好的关系,共同组织活动

3、与大工其他老乡会保持良好的关系,多交流接触

4、为老乡们提供一些工作的机会和信息,与校友会密切联系

5、发展到整个大连的重庆老乡会,并建立完善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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