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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曰宪法曰活动感受

来源:免费论文网 | 时间:2017-01-12 07:11:19 | 移动端:12月4曰宪法曰活动感受

篇一: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专版内容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专版内容

**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日系列宣传活动

**县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元司〔2014〕9号文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一、动员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二、9月份组织了科级以下领导干部考试12月5日组织了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三、在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讲座;四、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开展媒体普法宣传活动;五、开展普法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一、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立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意义

《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三、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10大亮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10大亮点内容如下:

亮点1:依法治国将统一领导协调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亮点2: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亮点3:把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亮点4:首提设立最高法巡回法庭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亮点5: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亮点6: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将追责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亮点7:完善行政权力纠错问责制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亮点8: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倒查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亮点9:律师法学家可当法官检察官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亮点10: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宪法常识

我国宪法发展历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和2004年3月作过四次修改,一共修改了31条。

宪法的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第一,宪法规定了比一般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一般法律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第二,宪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四,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更严格。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宪法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在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遵循的根本标准,它贯穿于宪法的全部内容之中,体现着宪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二)人权原则。所谓人权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使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表述。

(三)法治原则。法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任何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公民包括国家领导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国家任何权力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而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宪法知识问答 ★1、公民年满几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18岁

★2、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几人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几人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五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

★3、怎样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答: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答: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6、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答: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规定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业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

2)效力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普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创制程序不同。制定权属于人民,并在人民的亲自参与下行使。

4)监督实施的手段不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往往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司法机关。

★7、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答:1、学习的权利,以适龄儿童为主体的权利主体,享有接受教育并通过学习在智力和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无偿化,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可行性。

3、教育机会均等,任何权利主体均不得在教育上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8、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就是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根本政治制度。

★9、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其常设机关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多少年?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篇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宪法日,总辅导员讲话(2014年12月4日) 同学们,上午好!

伴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征程,上周我校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从3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13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年的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由于时间关系,在此我简要地与同学们了解了解我国国旗: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其中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原“士、农、工、商”之所谓“四民”,但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因此,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是国家及其民族精神的象征。人们在举行各种活动时,常常举行升旗仪式,以表示对国旗的热爱和尊重。

最后,我个人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载着民族复兴梦想的“中国号”列车,必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驶向更加美好

明天。

篇三: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四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xx教办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们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1、成立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教办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落实、协调实施、总结等工作。

2、 广泛宣传学习,增强依法治校观念

利用开例会时间,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

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城市管理、劳动就业及争议、社会保障及救助、教育医疗、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通过学习,在学校中营造了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利用好校园广播、宣传板、黑板报、学生手抄报等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4、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侵蚀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5、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通过标语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扩大覆盖面。

7、开展阅读活动,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图书室,提供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总之,xx教办对“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

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成为xx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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