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农民夜校教育培训制度(试行)
农民夜校教育培训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农民大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圆满完成农民培训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开展农民教育,每年开展教育500人左右。通过培训,使之达到新型农民标准。
二、培训模式
(一)组建教育培训机构
文峰村农民夜校由文峰村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龙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农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组建师资队伍
根据培训内容,聘请县内各行业领先人物讲解、镇各股室负责人为宣讲团的教师队伍。
(三)落实培训内容
围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和生产环节,依据生产、经营两条主线设置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各产业生产领域关键技术、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储藏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规划、农场管理等;农村第三产业与服务业;公共道德、卫生与健康、民生政策等。组织教师围绕培训内容,编写书面教材,印制实用技术资料,购置声像教材,并自主制作多媒体课件,多种教学方式综合运用,力求培训内容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积极推进 “固定课堂”、
“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组织学员到基地观摩、学习,提升学员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创新培训形式。
统筹全村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文峰村农民夜校的主渠道、上下联动,邀请镇各行业负责人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教育培训体系,探索运用先进的培训模式,每年对学员开展不少于20天的培训。
1.定期入村进基地开展培训。组织教师定期进村、到实习基地、专业合作社或田间地头开展技能培训。
2.利用村工作之余,晚上进村入户开展培训。
3.办好田间课堂。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理论讲解,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4.举办系统培训班。一是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开展全天候长班培训,提升学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吸收优秀学员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学历证书。
农民夜校机构组建
为了进一步加强群众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现代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农民教育综合效果,经村农民教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成立文峰村夜校机构成员。如下:
校 长
副校长
成 员:
夜校下设办公室,副校长欧军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民夜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按时作息。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中不随便出入教室,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二、文明守纪。认真听课,做到上课不讲话,不打瞌睡,不接打电话(上课前关闭手机或将手机铃声设置为振动模式),不抽烟,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等;行为文明,不说脏话;守法护法,不赌博、不传谣信谣、不传播淫秽制品、不宣传反动邪教组织、不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理直气壮地抵制一切不法行为。
三、努力学习。培训前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培训中,集中精力,认真听课,认真思考,学有所得;培训后认真自学,认真完成作业,力求达成学习目标。
四、爱护公物。爱护教学站公共设备设施,不乱涂抹、乱刻画、乱拆卸、乱搬动,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或恢复原
样。
五、讲究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公共卫生,不乱丢乱扔,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学点干净整洁,按照相关要求搞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防控。
六、团结友爱。师生之间相互支持,学员之间相互帮助,不称兄道弟、拉帮结派、滋事生非、打架斗殴,制造或传播是非,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地学习环境。
七、安全至上。科学饮食,安全出行,注意烟火,规范操作,不动用教学用电设施,车辆出入校园要慢行,指定地点停放,课间活动,安全有序,确保公私财产及个人人身安全。
篇二:住村工作组夜校课程安排表(9月3日-24日)
住村工作组夜校课程安排表 (2014年9月3日-9月24日)
篇三:农民工夜校学习内容
农民工夜校学习内容
“安全第一”牢记心中
1、克服侥幸心理
工伤事故的发生很多是由于操作者思想麻痹与存在侥幸心理造成的。有的人凭自己片面的|“经验”把安全规章视为多余之物。总以为不会出事,结果往往疏忽大意中出事,这归根结底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进城工作人员一定要记牢,决不能只顾赚钱而蛮干,更不能拿自己的宝贵生命去赌博。
预防事故最重要的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常言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的人可能有过十次的侥幸经历而平安无事。或许第十一次就发生了意外,带来的是无限的痛苦与悔恨,甚至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了。而对这种惨痛的教训,心存侥幸者应该觉醒!
2、“安全生产”的含义
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什么是安全?“安全”一词通常是指各种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会导致危险,不会造成损失,不引发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则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为确保安全生产,就必须学会发现和避免“不安全状态”的出现,杜绝“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3、避免“不安全状态”
我们通常讲的“不安全状态”是指:
(1)机器或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装置本身存在缺陷。
(2)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或设备长期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3)设备维修、调整不当,或保养不良、失修、失灵。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缺少,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5)生产场地环境不良。有严重的噪声、粉尘、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
(6)操作规程工序设计或相关配置不安全,产品生产流程中有较多的危险因素。
(7)危险物品存储方法不安全或环境湿度不当。
4、杜绝“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拆除安全装置,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和不牢固的设施。
(3)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4)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5)攀、坐不安全位置。
(6)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合格、不使用的防护用品。
(7)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旁边作业穿过肥衣服、高跟鞋等。
(8)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不当或处理错误。
只要我们杜绝不安全行为,就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5、减少和控制“三违”行为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可能随时在你身边发生,而且往往由甲传乙、乙传丙,是酿成事故的祸根,危害极大,绝不可能等闲视之。
6、做到“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要做到“三不伤害”,所有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
7、了解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登高驾设作业、锅炉司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排水作业、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8、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年满面18周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进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行失效。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殊作业人员,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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