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约束机制,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现将xxxx年对县节能工作重点部门、各镇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对县节能工作重点部门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县节能工作重点部门。
(二)考核办法
根据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关于印发x市“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进行考核。
二、对各镇区的考核
对各镇区的节能工作分别按《xxxx年镇节能工作责任评价考核表》《xxxx年园区节能工作责任评价考核表》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规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规上工业企业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降幅、全部工业应税销售耗电下降率、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内容。
三、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xxxx年全县重点能耗企业。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其中节能目标xx分,节能措施xx分。对企业的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xx分以上)、完成(xx-xx分)、基本完成(xx-xx分)、未完成(xx分以下),考核结果将向全县通报。具体考核办法见《xxxx年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
四、考核组织及奖惩
1考核工作由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分别对重点部门、各镇区、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考核,评选节能先进部门x个、先进个人xx人、节能型企业xx家。
2对各镇区的节能工作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纳入镇区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
3.该项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由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上级相关规定研究决定。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