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材料?写好材料?蚂蚁范文网提供各类范文写作素材!
当前位置:蚂蚁范文网 > 其他范文 > 常用公文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来源:蚂蚁范文网 | 时间:2021-10-25 08:45:24 | 移动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助力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加强与相关改革衔接。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有机融合。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空间格局。

  (三)工作目标。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首先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河流水库、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我市行政区域内分别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中央和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通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公告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进行适时调整。

  (二)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林业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依据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直接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确定资源类型、分布,对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面积大于xx平方千米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市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森林、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作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资源类型予以调查、记载。国家批准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水流自然资源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其他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除水流源头外,应尽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态完整性,可单独划定水流登记单元。同一区域内存在多个自然保护地时,以自然保护地的最大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三)开展河流水库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除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主要水流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依据国土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河流等级为二等及二等以上的和市级河长制的主要河流,市级管理和跨县级行政区的水库的土地开展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河流水库等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县(市、区)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市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四)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林业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重要湿地开展确权登记,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依据国土调查和湿地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开展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湿地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湿地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市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五)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除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探明储量矿产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结合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等成果划定登记单元界线,调查反映各类矿产资源的探明储量状况,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采矿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探明储量矿产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市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六)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林业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已登记发证的市属国有林场做好林权权属证书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衔接,组织技术力量进一步核实权属界线,在明确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主体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代表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主体补充登记;对市属国有林场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部分,以所有权权属为界线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开展权籍调查,进行所有权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参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森林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市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

  (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工作,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统一管理、实时共享,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调查、专项调查信息实时关联。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建立本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xxxx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xxxx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

  (一)准备启动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x月xx日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xx年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市级管理及与之交叉重叠的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主要河流湖泊、市级以上重要湿地、市属国有林场、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xxxx年,做好市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前期准备,组织开展市、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xxxx年-xxxx年,根据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每年选择一批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森林、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中,每年选择一批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

  (三)全面覆盖阶段(xxxx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上,加快开展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已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资料,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开展补充性调查。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客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及时叫停违法违规、损害所有者权益的登记行为。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支持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经费,根据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市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按照工作安排,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宣传培训。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由:蚂蚁范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csmayi.cn/duwu/fanwen/25298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