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汽车单位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报废业务,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我单位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月日至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单位公章:
代理人/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篇二:公司车辆上牌委托书
委 托 书
北京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 授权委托 为代
理人,去贵处办理 新车上牌 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车辆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
签字或盖章:
2015 年 月 日
篇三:委托代理购车合同[1]
委托代理购车合同
委托人(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经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人(建国集团所属)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丙方商品车辆事宜,在三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车辆(品牌及车型) 、车身颜色 。
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商品车辆的总价款为¥ 元整(含装饰,装饰项目有: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可选择:①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汇入丙方指定账户内;②甲方委托乙方将合同价款以现金方式(含刷卡)直接交到丙方收银处。
第四条 交车地点:由乙方负责到丙方提车,有关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接乙方通知直接在乙方经销点提车。
第五条 发票开具:丙方将购车发票开具给甲方,并由乙方将该发票转交给甲方。
第六条 手续费收取:乙方按丙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车辆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甲方结算货款,并另外向甲方收取手续费¥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1 / 3